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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恨那個強奸我的人,我恨派出所!”(圖)

(2008-09-10 12:09:55) 下一個


[ZT from 八分齋]

7月2日,我的手機上接到一條短消息:“八分齋先生,您好,我妹妹被打工電子廠的司機強奸,報案沒人管,能不能幫我們一下?”我後來求證得知,發短消息的是受害者的表姐,湖北人,是她帶表妹來深打工,工廠在公明鎮。案發地屬於公明派出所管轄,報案後種種不作為最終讓受害者含恨離開深圳。這位隻有18歲的小姑娘,孱弱單薄,見麵的時候頭都不敢抬,哭的勇氣都沒有。她走了,回到湖北後借別人的手機發了消息給我:“八分大哥,我不恨那個強奸我的人,我恨派出所!”

袁先生因去年救助的事情和我相熟,他介紹受害者的表姐找我,我去公明鎮時先到了鬆崗,才知道受害者也在鬆崗住。我見到受害者表姐時,她說得最多的不是施暴者,而是案件發生後從派出所到工廠的包庇行為,受害的痛苦被轉化成了對社會的仇恨,而被強奸的痛苦被淡化!這個20歲的女孩子,看起來十分失望,她給我說了表妹的遭遇。
  
  半年前,她帶自己的表妹過深圳做工,湖北鄉下人,老實本份,在老鄉相熟的電子廠。妹妹做普工,不是熟手,一個月隻有400元,有住宿,不包吃。初中都沒念完的表姐,帶著一個和她一樣缺少知識和見識的表妹,相安無事的用勞動換取著最基本的生存所需。不幸從來都有眼睛,清秀的表妹被廠裏的司機盯上了,而在此之前,該司機已經用同樣手段對多名打工妹施暴!這個司機是公明鎮有點關係的混混,廠長也給他麵子,土鱉變成霸王,無法無天。在這個弱勢群體集體失聲的年代,一大批務工者最起碼的尊嚴都難以有保障,權益更無從談起,而也正是因為弱勢者的脆弱,仗勢欺人公然違法變得堂而皇之。
  
  司機開始用各種手段企圖下手,但都沒得逞,而後讓她的老鄉以休息時同鄉聚餐的名義騙她出廠,這也是她進廠後唯一一次在外麵吃飯。四個老鄉表現得很客氣和關心,小姑娘身在異鄉也缺少友情,她覺得老鄉還是好。一直鼓勵她喝酒的老鄉到臨最後還沒如願,便給她喝了飲料,而這一喝她便昏昏欲睡,不過思維很清楚,隻是全身無力。緊接著司機來了,五個人把她攙扶到了旁邊的旅館,然後四個人自行離去,司機留了下來。清醒過來後,她已經被強奸了,司機在一旁看著她笑,問她爽不爽?她很羞辱,爬起來找衛生間,司機以為她要跑,揪住她的頭發用膝蓋猛頂她後腰,無力反抗的她又一次被淩辱。
  
  她看著司機睡過去,偷偷下床,找衣服時才發現衣服不見了,她沒有辦法,用旅館房間電話打到服務員那裏,又羞又憤的她不知道怎麽開口,隻好給對方說要開水。在服務員敲們的時候,她把門開了條縫,赤身裸體的她想在服務員開門的時候跑,又因害羞沒敢行動,更沒膽量告訴服務員自己被強奸。公民鎮的旅館大多是當地居民的樓,外麵有防盜門,在服務員要開門的時候很驚奇的說了句:“呀,這門外麵怎麽掛了鎖?”這時候她才知道那四個老鄉走的時候把門從外麵鎖了,如果她真跑,是絕對跑不了的。
  
  就在她和服務員打交叉的時候,司機醒了,她朝服務員喊了一句:“門是我讓加的鎖,怕不安全。”因司機與旅館熟悉,服務員說:“那明天你打電話讓你同事來開門吧,我就不管了!”她當時很絕望,而在門關上的一刹那,司機又開始瘋狂毆打她,拿煙頭燙,用牙簽刺,掐爛了她的下體……虐待使她昏了幾次,司機同時威脅她:“在公明老子啥也不怕,你敢告我老子殺你全家!”
  
  第二天,直到中午,司機才打電話讓那四個人送衣服和開門,她的臉上沒受傷,也是這時候她才知道自己的衣服被老鄉拿到廠裏去了,而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否被輪奸!出了旅館,她不敢回廠裏,跑到了表姐的宿舍(在廠外租的),她也不敢去報警。表姐下班後才看到她,倆人抱著痛哭一場,然後執意報案,於是帶著表妹到了公明派出所。比被強奸更大的惡夢就在報案後發生,派出所一邊說證據不全,一邊通知廠保衛室,而司機早已有準備,廠裏人事部則通知司機出去避風頭。
  
  在派出所做了四個多小時的筆錄,她身體和精神都已經近於崩潰,而在做筆錄的時候,司機竟然打電話到表姐手機威脅:“操你媽你們不想活了,告吧,老子不怕告,小心老子弄死你!”、“以後別在公明鎮混了,這是老子的地頭。”……而當時,表姐要求派出所馬上抓人,辦案民警說:“筆錄還沒做完,沒證據抓人!”表姐說:“你聽,他在打電話威脅我們!”民警很不耐煩的說:“他不在我麵前,我怎麽知道是他威脅你?”兩個人很無助,但還是心存希望,想著能把罪犯抓住就好,忍辱也沒關係。走出派出所不遠,司機竟然開車帶了幾個人擋在了麵前,破口大罵:“臭□□敢告我,快從公明滾出去,再見到打斷你的腿……”而後開車迅速離開,兩姐妹馬上跑回派出所說明情況,接待民警說:“人跑了你讓我怎麽抓?”
  
  之後的幾天,醜陋與罪惡一如既往的上演著,表姐找廠裏理論,要求廠裏把人交給派出所,廠裏人事部的經理開始說司機已經離開不知去向,與此同時,司機還在不斷打電話恐嚇挑釁受害者,囂張非常。案發第三天,廠裏人事部經理竟然開出條件:“我代表廠裏和司機與你們談一下,司機願意出3000元,你們拿了就別再找事兒了!”姐妹倆說不要錢,就要司機承擔法律責任,而後人事部經理說:“那廠裏也沒辦法,人走了,你們自己去找吧!”兩人然後跑派出所,得到的答複:“看到他了告訴我們,我們去抓!”

  


  兩姐妹走投無路,求告無門,在深圳不是每家媒體都可以隨便刊登相關新聞,找到我的時候兩人已經要選擇放棄,麵對著行政不作為,我何嚐有能力幫助他們維護權益?和我見麵是在案發五天後,派出所已證據不足不予追查案犯,兩姐妹覺得這世道沒有公理失望透頂。我去公明派出所,接待的民警臭我一頓:“沒這回事,你們就是閑著找茬,走吧走吧!”而在我要把事件寫出來的時候,收到了她的短消息,沒有公布這一事件,總覺得心裏窩著團東西。這樣一件人證物證確鑿的強奸案,就這麽輕描淡寫的被壓了下來,而受害者注定要承受一生的痛苦,不僅僅是身體和精神的傷害,也是社會醜惡現象的縮影,有多少邪惡都借不作為滋長,又有多少冤屈因不作為而難以申張?
  
  前天《南方都市報》把兩少女受殘忍傷害的事件報了出來,案發地也同樣是在公明鎮,也是屬於公明派出所管,估計報社又要麵臨巨大的壓力,最可貴的是沒有人因兩位少女是風塵女而淡化對她們的同情和關愛,人人生來平等,這是個很諷刺的反襯。因正在捐助被強迫賣淫而跳樓摔成重傷的王留梅,沒法幫助這兩個受害者,但這一報道深深灼痛了我,想起那個被強奸卻最終選擇了忍氣吞聲的湖北女孩,有些慚愧!我知道我們的力量十分微弱,可能唯一能做的是把當初未能發的東西寫出來。深圳,還有多少被瞞報截報的惡性傷害案件,或許隻有深圳上空這片天知道!我可能不會再有她的消息,就當留此存照吧,但願她能有重生,並希望這些惡性案件頻發的“文明鎮”能真的變得文明,不然豈不讓“文明”二字蒙羞?!(八分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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