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三年的觀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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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酒是不文明行為

(2021-01-02 03:44:55) 下一個

     勸酒是不文明行為   劉振墉
 
醉酒引起的人身傷害、交通事故和家庭慘劇每天都有發生,媒體也天天在報道,人們已經司空見慣,感覺上似乎有些麻木。
 醉酒的重要原因是勸酒。勸酒是我國的傳統風俗,其實是民俗中的陋習。近年來隨著生活的改善,下至平民百姓,上至達官顯貴、钜商大賈,勸酒之風大有愈刮愈烈之勢。勸酒的花樣很多,有的是幾個人聯手下套,將對方灌醉;有的人用什麽“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或者“不喝就是看不起我”等要挾性的語言,逼對方喝下去。甚至對於開車的人,也要勸了又勸:“沒事,沒事!”“再喝一杯!”於是交通慘案也就一起接一起的發生了。
勸酒還會造成不良的政治後果。某省一位省級官員,在軍政聯誼活動時被灌醉,當晚就停止了呼吸,坊間口耳相傳,影響可謂深遠。
“勸酒是不文明行為”,這句話出自我國年輕的外交官丁孝文先生,寫在他的文集《在美國看熱鬧》一書中,對此我是舉雙手讚成。有人熱衷於勸酒,千方百計要把別人灌醉才快活,這是出於什麽心理?名作家梁實秋認為:“這也許是人類長久壓抑下的一部分獸性之發泄,企圖獲取勝利的滿足,比拿起石棒給人迎頭一擊要文明一些而已。”
飲酒又具有一定風險,如何能勸!在由於飲酒或醉酒而造成的事故中,從因果關係而言,勸酒人明顯地能預見到飲酒的後果,卻依然勸酒,這是一種故意侵權行為。我以為勸酒人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如果受害人或其家屬提出民事賠償要求,勸酒人理所當然地應該分擔相應的比例,僅僅依據民法通則中的公平原則也應該是這樣。
 
(寫於 2008後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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