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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無人心的基督徒

(2007-11-13 19:48:13) 下一個
 司布真,是十九世紀英國傑出的大布道家,有一次在講道時,他講了這麽一件事:有一個不信神的店主,對一個經常光顧他小店的基督徒說:“你一定不是真信聖經!”基督徒問:“怎麽呢?”店主說:“因為你多年來經常到我的鋪子裏來,我們經常見麵,可你卻從沒給我傳過福音。我問你,你信不信真有一個地獄,是為不信耶穌的人預備的呢?”基督徒說:“是啊,我信哪!”店主說:“你是不是也知道,如果我不信耶穌,我就一定會下地獄?”基督徒回答:“是啊!”店主說:“那我知道,你準不是真信聖經!如果你是真信聖經,那你也一定是一個慘無人心的基督徒!因為你每天從我的麵前經過,什麽話你都對我說,就是不肯告訴我神的福音,也不警告我有地獄的事。”

還有一個真實的故事,講的是有一天黃昏,一隊傳福音的人來到某個吉普賽人居住的地方。他們進入帳棚,發現那裏躺著一個身患重病、奄奄一息的小孩子。他們就向他傳福音,小孩子用虛弱的聲音問:“神真是這樣地愛人嗎?象我這樣窮苦的小孩他也肯愛嗎?請你把這事再講一遍給我聽。”於是傳道人就又講了一遍給他聽。他聽了第二遍以後,眼裏閃著光彩,斷斷續續地說:“耶穌真是這樣愛我,我要信他。可是,這樣好的消息,從沒有人告訴我。”伴隨著微弱的聲音,小孩子閉上了眼睛。孩子雖然在臨終前信了主,但他那句“從沒有人告訴我”的話語,卻沉重地砸在了每一個傳道人的心上,它激勵著一代又一代的基督徒更加努力地傳揚福音。

  弟兄姊妹們,你聽了這兩個故事有何感想?如果問你是否願意做個慘無人心(或慘無人道)的基督徒,你的回答一定是“不”;但是從你的實際表現來看,你很可能就是一個慘無人道的基督徒。

試問:你天天和你的同事、你的鄰居、你的同學、你的親友見麵,你都給他們傳過福音嗎?隻有回答是“都傳過”的,才能證明你不是個慘無人道的基督徒。

也許你會辯解:“我認識的人那麽多,我傳得過來嗎?”請注意:這裏不是指你認識的人(那會多得數不過來),而是指你經常見麵的熟人。這個數字不會很大,一個人在他的有生之年裏所經常接觸的、並能經常與之交談的熟人,一般也就在一、二百人之間(保守數字)。多嗎?並不多!假設平均每個基督徒的屬靈年齡是20歲(即從重生時起,到歸主時為止),20年,給200個人傳福音,平均一年才傳10個熟人。記住:是“傳”,不是“帶”,即:不是帶10個人信主,而是給10個人傳福音;至於對方信主與不信主,那不是你的責任(當然,你應該經常為對方禱告),那是他自己以及聖靈的事,你的責任就是把神的福音告訴給他——這一點並不困難!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多關心一下你的鄰居、同事、同學、親友們吧!他們的靈魂得救與否,你是有一定責任的。如果每一個基督徒都能把自己的熟人給“承包”下來,那麽,神的福音就會象滾雪球似地被傳開,主耶穌再來的日子也就近了(馬太福音24章告訴我們:主耶穌再來的標誌之一,是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和對萬民作見證,而不是全世界的人都信了主)。你難道不盼望這一天早日來到嗎?趕快行動起來吧,弟兄姊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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