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本介紹荷蘭的書,其中有一節寫到荷蘭的阿姆斯特丹,是同性戀者的天堂。在那裏,成雙作對的或男的或女的同性戀者公開地在大街上相擁而行,雙目相對時愛慕的眼光流露無疑,情到深處便會在大街上熱吻,然街上的行人則見怪不怪,一副熟視無睹的神態。在那裏,法律允許同性戀者結婚,同性戀者的身份是合法的。這在世界大部分地方很難做到,在中國,特別是農村地區,這種人肯定會受到歧視和責難。於是,我想起那時因工作關係認識的兩個人來。 小程,江蘇東台人,商場男服部采購員。他中等個子,長得五官端正,文質彬彬的書生模樣。每次來,身邊總有一男士陪著。那人梳個油光光的大背頭,穿著打扮流氣,永遠一副陰鷙的表情,有點像電影中黑社會的人物。他們來了,小程忙著看樣訂貨結算,他就在旁邊坐著,業務上的事是一概不管的。看著這兩人,我們有點明白是怎麽回事,可不明白的是,同性戀者,顧名思義,同性的二人也應該是相愛相戀才呆在一起,怎麽那個人像主子似的盯著看管著小程哪!我有點為小程抱不平。二年後,忽然換了他們的部門經理來進貨,問起小程,一副深違難言的樣子,隻是笑笑說,在商場呢,今後他不再出差了。啊,那也好,可想而知,小程的父母知道了兒子的情況怎不急死氣死,小程的單位領導怎敢再給他出差的機會?我們也是保守的本分的人,那時心裏倒替小程感到高興,認為這或許是他解脫的一個契機,以後可以過上結婚生子的正常人的生活。但現在我在想的問題是,如果小程他覺得很愛他的那個男伴,心甘情願地想和他的男伴一起生活,他的家人是否能不橫加幹涉,所有認識他的人是否能理解和包容? 另一個,江蘇大豐人,他的故事就有點悲慘。也是個業務員,說起話來緩緩的輕輕的,穿得幹幹淨淨,身上一點異味都沒有。幾次進貨後熟了,就喜歡挨在我身邊“大姐”、“大姐”地叫著,很親熱的樣子,引來了辦公室同事善意的取笑。我倒不嫌他那樣子,我感覺得到他喜歡和我親近並不帶有任何“色”的幹擾。忽然的他也不再來了,聽他那裏的人告訴我們,他先是作了變性手術,(因為他是隱性人)在他所居這種地方也算一大新聞,弄得滿城風雨,出門便被人指指點點、說三道四的。精神上的壓抑使她辭了工作,整天呆在家中飲淚度日,可見人言可畏。 因為生理上情感上的與眾不同,便受到人們的嘲笑和歧視,工作和生活都有了許多阻礙和幹擾。聯想到那些患過精神病的人,總會讓人們為之防備或冷淡,那些曾經離異的人,也常會引起人們的非議,就覺得阿姆斯特丹社會製度的存在也自有它存在的理由,人們不妨試著多些寬容和理解。 200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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