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慈善中國:不缺愛心但缺信任

(2007-01-22 17:03:35) 下一個

        本報調查顯示,64.5%的人表示如果手頭有閑錢想用於慈善事業,他們寧可“自己去找需要幫助的人”,而不是通過基金會和公益組織。

 

  盡管批評中國人缺乏慈善意識、缺少愛心的聲音一直以來都持續不斷,但在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楊團看來,“中國人自古以來都是有愛心的”。

  她的觀點在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騰訊新聞中心、新浪新聞中心合作的一項調查(4966人參與)中得到印證——71.9%的受訪者認為“慈善事業人人有責”,78.7%的人表示自己曾經做過慈善。

  隨著中國社會的發展、貧富差距的逐漸拉大,慈善,這個被稱為社會財富第三次分配的有力工具,在中國已經越來越廣泛地被人們所熟悉並認同。

  2006年,胡潤公布的中國慈善榜統計顯示,中國慈善行業發展速度非常快。從2003年至今,榜上排在前50位的企業家,已經累計捐贈近51億元,教育、社會公益和健康、突發性災難事件是企業家們熱衷的捐贈領域。這其中,年過八旬的深圳彭年酒店掌門人餘彭年以20億元的捐贈成為2006年榜單中最慈善的人。

  不僅是有能力上榜的有錢人,在寧波,100萬普通市民以“寧波慈善群體”的群體形象出現在2006年央視“感動中國”被推薦人物名單中。據媒體報道,在這座以商業傳統著稱的城市,2006年12月20日結束的寧波市、縣(區)“慈善一日捐”活動中,共募得善款約2.14億元。

  本次調查發現,中國公眾參與最多慈善的方式,是“單位組織的捐款捐物”(70.8%),其次是“給街邊乞丐扔些零錢”(67.6%)和“買福利彩票”(54.7%),此外還有28.6%的人表示自己曾通過“捐獻血液/骨髓”的方式表達過愛心。

  “隻有通過慈善組織做慈善才是現代意義上的慈善行為。”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所長鄧國勝對“慈善”二字給出了自己的解釋。他同時認為,中國慈善組織的公信力比較低,發展相對滯後,普通人對慈善組織信任不夠。

  本次調查印證了這種不信任——隻有21.5%的人曾“主動向基金會/公益組織捐款”,64.5%的人甚至表示,如果手頭有閑錢想用於慈善事業,他們寧可“自己去找需要幫助的人”,而不是通過基金會。

  “那些基金會、慈善組織現在能相信嗎?”指著1月12日一份報紙,上麵刊發了關心下一代健康體育基金會被指造假的新聞,在銀行工作的程先生問記者。那篇報道提到,該基金會2005年度工作報告顯示,其當年接受的捐贈款僅為8208元。但某公司負責人蔡曉質疑,僅該公司當年便捐了10萬元。基金會稱,這10萬元是管理費,不屬於慈善捐贈。同時,民政部網站顯示,該基金會2005年有62萬多元的現金流入。

  有意思的是,程先生對慈善活動的態度在畢業前後發生了轉變。“在大學的時候參加過多次捐款捐物活動,有學校組織的,也有自發的。很單純,就是想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但畢業之後,程先生卻沒有了參與慈善活動的動力。一方麵是忙,另一方麵就是對慈善組織的不信任。“如果捐錢給慈善組織,我不知道這些錢是否會真的送到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手裏。”記者看到,在調查之後的留言中,絕大多數受訪者表現出了和程先生類似的擔心。

  由於慈善機製不健全和監管不到位,經常出現腐敗現象,有人曾說:“賺錢不容易,寧可不捐,也不能把錢捐給腐敗分子!”北大教授夏業良也認為,捐款者應該能夠查詢到自己捐出的錢在哪裏。“現在是靠政府的強製力量管著,不像國外的基金會,每一筆捐款都及時地放到網站上。”

  “中國社會並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對公益組織的信心。”這是國際著名谘詢機構麥肯錫公司對中國公益事業作出的評價。

  1月17日,國家民政部在其官方網站發布的2006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年各級民政部門共接收捐贈款35.2億元,接收捐贈衣被5803.7萬件,其他物資折款5.4億元,共有1922.4萬人次受益。這份報告同時指出,截至2006年年底,全國共有基金會1138個,比上年增長13.9%。

  從統計數字看上去很樂觀,近些年也保持著一定程度的增長,但鄧國勝告訴記者,“中國所有慈善組織一年募集的善款總額,還比不上美國的一個福特基金會。”他認為,造成中國慈善組織發展相對滯後、普通人對慈善組織信任不夠等現狀的原因,一方麵是慈善組織缺乏監督、善款用途不夠透明,另一方麵也在於,政府在慈善事業發展上定位不準——不是通過倡導的方式,而是利用行政手段來幹預慈善事業的發展。“比如很多單位都有對口扶貧的任務,這很容易讓人厭煩。”這不僅製約了慈善組織的發展,也會讓普通人對慈善活動產生逆反心理,把做好事當做不得不完成的任務一樣應付過去。

  “核心的慈善組織都有一個行政主管部門,這樣的慈善活動多少都有行政幹預的色彩。這就好像是代替大家作出選擇。”楊團在分析調查中29.0%的人“工資被強製扣除一部分去‘獻愛心’”這一結果時表示,慈善活動的前提就是自願,誰都不能替別人,同時也不願意別人替自己作選擇。

  “做慈善的首要條件是‘我要做’,個人要有自主選擇的權利。”楊團認為,在中國普通人做慈善比做投資更難,因為人們不知道怎樣才能更方便地參與。

  “正常的情況下,應該是每個公民都能依照法律成立慈善組織,但目前在中國這還不可能做到。中國的慈善組織必須找到一個‘婆婆’,掛靠在一個政府機構下麵,才能成為合法組織。”楊團告訴記者,有些已經存在20年的NGO至今還無法注冊,就是因為找不到一個願意接收自己的主管部門。“哪裏有那麽多行政部門願意管理一個慈善組織,為慈善組織的行為負責?”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