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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房屋空置稅的稅率細則按住房的價格計算,稅率第一年住房價格的1%

(2010-05-11 08:29:56) 下一個
房屋空置稅的稅率按照住房的價格計算,稅率為:征稅第一年住房價格的1%,征稅第二年1.25%其後每年為1.5%,另加收所得數額9%的管理費。(參考法國的房屋空置稅率)

至於對什麽樣的房子界定為空置房的收稅對象呢?
對個人/家庭,
個人/家庭名下超過第四套房子以上,直接按年征收第四套房以及以上房子的房屋空置稅.

個人/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子, 按家庭名下人口比例, 三套房總麵積/按家庭名下人口, 每人平均超過100平米居住麵積的,按超過麵積百分比,乘以當年房屋空置稅的稅率征收, 乘以第三套房子房價. 已經征收過第四套房子及以上房屋空置稅的,仍對第三套房子按年征房屋空置稅.

個人/家庭名下第二套,按按家庭名下人口比例, 兩套房(主住房+第二套房)總麵積/按家庭名下人口, 每人平均超過100平米居住麵積的,按超過麵積百分比,乘以當年房屋空置稅的稅率征收.已經征收過第三套房子及以上房屋空置稅的,仍對第二套房子按年征房屋空置稅. 例外減免: 但提供第二套房房產租賃協議給別人居住並有每年至少六個月每月水電費帳單使用可提供為稅務證明的, 可以減免當年征收.


對房地產公司囤積的房地產
完工的商品房,在6個月之內不對外開始銷售的,或開發商在獲得預售或銷售許可證後一段時間-18個月後不對外開始銷售的,(兩者取短). 即開始對房地產商征收空置稅,這樣一來,那些囤積房源等待未來以更高價推出所謂珍藏單位的無良房地產商就隻有趕快加大拋盤的力度了!征稅對象為其開發的商品住宅及車位、底商等配套設施,計稅依據為其開發成本或預出售價(兩者取低).

完工的商品房,已對外開始銷售的, 但在30個月後,若仍未售出的部分樓盤,則需按照樓盤出售平均價, 每套仍未售出的按年交納空置稅。



施行房產空置稅具有憲法法理基礎和合法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第四款規定“一切使用土地 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國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把占用國家所有的城市土地建造的房屋空置起來,顯然不是合理利用土 地,更屬於國家必須反對的浪費行為,這就是針對空置房屋征收懲罰性稅收的法理基礎。因此設立房產空置稅具有憲法合法性,而物業持有稅則很難找到其合法性。

據統計,上海、北京和深圳房屋的控製率已達到40%,也就是說,將近一半房子是沒人住的。在近五年交付的小區,空置率達80%也很普遍,這樣的空置率十分 驚人的。最近,國家電網利用智能網絡,在全國660個城市查出一個數據,總共有6540萬套住宅電表讀數連續6個月為零。也就是說,房子空在那兒沒人居 住,很多房子在炒家手上,既不出租也不自用隻為等著漲價,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

注:不同於房產稅/物業稅,房產稅/物業稅在中國因為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實施比較困難, 可以等等再說.而且房產稅一刀切,並不能保護低收入,並限製抄房者.
房產空置稅是懲罰性稅收,類似於煙酒類稅收, 是宏觀調控的.其他國家也有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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