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5年級左右第一次看了《教父》的中文版,那時太小了,基本沒什麽感覺。大概是中學畢業那個學期,左手一本《新英漢字典》,右手一本原版的《God Father》,這個時候在學校已經和人硬碰硬的幹過幾次,感覺這本書似乎有些門道,但是具體那些門道在那裏,仍舊不得而知。
大學期間沒有再怎麽去讀《教父》,因為對每個細節都已經太熟悉了。大二或者大三的某個晚上,在那台Pentium II的16X光驅上,第一次看了《God Father》的第一部。
Marlon Brando,當他手裏抱著那隻灰色的小貓出現的時候,就已經折服了正處在肆無忌憚青春期的我。男人,原來可以是這樣的。家庭,家族(注意,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朋友,施與受,榮譽,尊敬,力量,事業,野心...,God Father,那個書中的形象與Marlon Brando所塑造的人物在那一刻完美的結合起來。並且成了我生命裏唯一的精神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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