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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襲利比亞,“捍衛人權”還是“踐踏人權”?

(2011-04-02 01:11:04) 下一個

2011319日,就在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八周年前夕,法、英、美等迫不及待地以“保護利比亞人民”為名,對主權國家利比亞展開空襲,造成大量平民傷亡,上演了又一出西方大國強權政治的“活劇”。

聯合國安理會於317日通過第1973號決議,決定在利比亞設立“禁飛區”,並要求有關國家采取除派遣地麵部隊占領之外的“一切必要措施”,保護利平民和平民居住區免受武裝襲擊的威脅。該決議明明隻是設立“禁飛區”,西方大國卻將其“發揮”成了空襲與轟炸,其所作所為明顯是鑽了決議的空子,濫用與篡改了決議的授權。誰都能看明白,西方對利比亞軍事入侵,將“合法”的決議變成了“非法”的行徑。

西方大國對安理會決議的惡意濫用與胡作非為,招致國際社會的一片質疑。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長穆薩指其已超出了阿盟的初衷,西方動用武力“過度”。俄羅斯總理普京譴責多國部隊對利比亞的軍事行動,指安理會決議“存在缺陷和不足”,任何國家都無權幹涉利國內政治衝突。

西方大國之所以在安理會決議通過之後立馬行動,表麵上是要展示其執行安理會決議的“決心”,企圖凸顯其“維護”國際法、占領“道義”製高點、為利比亞人民“作主”的“救世主”形象;實際上,此時動手時機更為關鍵,西方唯恐卡紮菲徹底擊敗反政府武裝,企圖通過外力強勢介入利“內戰”、幫助反政府武裝扭轉敗局,乃至“翻盤”,進而一舉除掉“老冤家”卡紮菲。

如此肆意歪曲安理會決議,大肆武力幹涉利比亞,帶給世界諸多惡劣影響:一是嚴重幹擾世界和平與發展的時代潮流,其武裝入侵主權國家的倒行逆施不得人心;二是以“維護國際法”之名行“踐踏國際法”之實,假手“國際人權保護”威脅他國主權,以“國際社會”之“保護的責任”挑戰國家主權、“不幹涉內政”、“不使用武力”等國際關係準則,西方此次對利動武恐將在國際關係中開創新的危險先例;三是嚴重危及北非、地中海與西亞的和平穩定,當前北非與西亞多國政局動蕩尚在持續,西方的武力介入勢必推波助瀾、“火上澆油”,世人有理由擔心西方此舉會否製造出新的索馬裏、伊拉克與阿富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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