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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洗錢疑案收押第4人:吳淑珍哥哥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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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洗錢疑案收押第4人:吳淑珍哥哥遭羈押


DWNEWS.COM-- 2008年10月7日16:12:53(京港台時間) --多維新聞網

台灣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及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案,10月7日提訊在押的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與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友人蔡銘哲,並傳喚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前證交所董事長吳乃仁等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吳景茂涉嫌違反洗錢防製法,有串證之虞,中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中國時報報導,吳景茂是繼蔡銘哲、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後,本案第四名被特偵組聲請羈押的被告。特偵組原本也傳喚吳乃仁女兒吳怡青說明,但她上午並未到案。有媒體報導吳乃仁是因二次金改、北投纜車等情事遭到傳喚,洗錢案專案小組表示,檢方主要是訊問吳乃仁有關前總統陳水扁任內國務機要費的資金流向,與二次金改無關。

特偵組持續偵辦國務機要費等案,檢方除了傳喚被告吳景茂等人外,也以證人身分傳喚前證券交易所董事長吳乃仁,但麵對媒體詢問,吳乃仁強調他是以證人身分到案,其他不願多談。

被告陳鎮慧、蔡銘哲、林德訓遭收押,特偵組仍是積極偵辦國務機要費及海外洗錢疑案,特偵組偵查方向,已經逐漸指向扁家成員。檢方傳喚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及借提在押吳淑珍友人蔡銘哲,也以證人身分傳喚前證券交易所董事長吳乃仁,希望查出國務費真正用途及流向。

據了解特偵組發現陳鎮慧奉吳淑珍指示,將國務費匯往吳景茂海外帳戶,另外蔡銘哲、郭淑珍等人頭戶企業可疑資金也有部分匯到吳景茂新加坡帳戶,特偵組認為有必要找吳景茂等人說明這些海外異常資金流向,確定部分款項有無和陳水扁總統職務有對價關係。特偵組再度提訊蔡銘哲等人,不排除讓吳景茂、蔡銘哲進行對質,釐清扁家資金匯往海外的流向及相關疑點,也不排除在訊問後,視案情需要,對吳景茂等人採取交保或聲押強製處分。

明以證人傳喚扁不會收押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艾格蒙扁家洗錢公文案,六日被收押禁見後,承審合議庭根據相關卷證,發現扁家大筆款項開始匯往海外,和葉盛茂九十五年底、今年初兩度「示警」提供扁家洗錢情資有關,明(八)日上午九時卅分,將以證人身分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出庭釐清。

國安人員今天會前往台北地院勘察陳水扁出庭作證的行進動線,依據台北地院的規畫,陳水扁明日出庭作證,會依上次雷學明等人自訴陳水扁誹謗案的路線行進。亦即陳水扁座車開上北院博愛路大門前車道,然後進門搭電梯上二樓,再步行前往第七法庭。綠營盛傳陳水扁八日出庭後,會被收押偵辦。

對此傳聞,台北地院表示,法官審判案件是採「不告不理」原則,亦即檢察官沒有起訴的被告,是不可能被法院審判、收押。陳水扁明日出庭,僅是證人身分,合議庭傳喚他的目的,在於釐清和葉盛茂有無共犯圖利、隱匿公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洩密等四罪。

未來若相關事證認定陳水扁和葉盛茂涉有「共犯」關係,合議庭才會在審結宣判葉盛茂案之後,依職權告發犯罪,將還沒有起訴的陳水扁,移請檢察官偵查;若認定陳水扁沒有共犯關係,就不會做處理。合議庭是在九月十五、廿二日,兩次開庭審理葉盛茂案之後,根據相關卷證和函查結果,發現葉盛茂分別在九十五年十二月五日,隱匿吳淑珍、吳景茂兄妹海外資產情資,今年一月廿九日,則隱匿黃睿靚瑞士美林銀行開戶洗錢情資公文,同時兩次將扁家洗錢情資麵交陳水扁。

由於葉盛茂第一次交付扁家海外資產情資後,扁家不但開始大筆匯款到海外,黃睿靚也從那時開始在瑞士等國開戶,更加速資產匯款海外。合議庭認為扁家匯款海外,和葉盛茂麵交洗錢情資公文圖利扁家,不但具有關聯性,更懷疑葉知情不辦,可能和陳水扁有共犯關係。評議後,決定明早傳喚陳水扁出庭作證,必要時不排除讓二人對質。特偵組調查國務機要費案,六日上午首度提訊在押的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調查國務費提領支用的過程。

據了解,林德訓將國務費的動支、核銷都推給陳鎮慧;他辯稱,是奉陳水扁指示,並依照總統府規定行事,他不管錢,國務費的核銷、動支情形是由陳鎮慧處理,他不清楚。特偵組的偵查方向,已經逐漸指向扁家成員。特偵組今日將展開一波大規模的傳喚動作,將傳喚包括「扁家外圍成員」、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等多名被告、證人調查,案情可能有重大發展。

特偵組不排除在訊問後,視案情需要,對吳景茂等人採取交保或聲押的強製處分。如果七日傳喚的被告遭到強製處分,案情將指向扁家核心成員。據指出,特偵組也將在今日再度提訊蔡銘哲等人,不排除讓吳景茂、陳鎮慧等人進行對質,釐清扁家資金匯往海外的流向及相關疑點。

據了解,特偵組發現,陳鎮慧奉吳淑珍指示,將國務費匯往吳景茂的海外帳戶;且蔡銘哲、郭淑珍等人頭戶的企業可疑資金也有部分匯至吳景茂新加坡的帳戶,特偵組認為有必要找吳景茂等人說明這些海外異常資金流向,款項有無和陳水扁的總統職務有對價關係。

另特偵組發現,每個月的國務費機密費部分,陳鎮慧都是在林德訓簽章後,以辦公室主任名義向總統府會計處提款。陳鎮慧每月提領機密費現金後,再將現金暫存在總統府的保險箱內,林德訓對整個過程相當清楚。國務費的支領、核銷,都是陳鎮慧一手包辦,她都會製作三分流水帳及核銷報表,分別交給陳水扁、吳淑珍、林德訓三人。

陳鎮慧每個月提領、核銷國務費,林德訓要針對支領情形作出總結,並製作一分「審核報告」,交給總統府會計處列管、查核之用。但林德訓卻在「審核報告」上登載不實,矇騙總統府會計處,製造出以領據核銷的假象,資金則流向吳淑珍等人作為私人用途。特偵組估計,林德訓經手侵占國務機要費超過五千萬元。

關鍵字: 陳水扁 吳淑珍 洗錢 國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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