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那邊的姑娘

我是一個簡單的女生,一個喜歡大海的女生. 如果我們是知己,也許我們可以一起去海邊走走,看看,聽聽海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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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疑案12 祝版主生日快樂,嗬嗬

(2005-10-06 04:44:13) 下一個
周末疑案12 祝版主生日快樂,嗬嗬 文章來源: 周末探案 於 2005-09-13 06:23:35 008的記錄  時光匆匆流逝,轉眼之間,大學畢業已經4年多了。曾經的同學,如今早已各奔東西。不知道他們是不是過的好呢?。  昨天,和我很要好的同學許軍打來電話,讓我到他那裏去玩,我和他是大學時候在推理社認識的朋友。期待著像往年一樣的聚會,下午我坐上了開往他所在城市的火車。。  說起許軍,不得不說他在大學的時候的戀愛史,由於他的優秀,再加上他也確實有點花心,大學裏麵一共交了好幾個女友,當然都已經分手。畢業後,他又找了一個女朋友王欣,交往了快2年,不過,最終還是在去年10月分手了,因為他又找了一個更好的女朋友徐然。對於他的花心,我雖然頗不以為然,但由於他對於朋友確實沒得說,我和他還是依然是很好的朋友,而且聯係比較多。。  到達終點已經是今天早上7點多,接過從檢票員手上遞過來的車票,我隨手塞進了上衣口袋,由於他的手機丟了沒幾天,於是我打了他家的電話,電話中傳來的是忙音,似乎他還在家裏打電話?我便乘出租車來到他家。10分鍾後,我來到他家門口,看著緊閉的房門,我上前按了門鈴,沒有人來開門,難道這麽快就離開了,或者還在睡覺?可是這個時候,怎麽會?我再次按了門鈴,依然沒有人開門。  不經意低下頭,門下似乎有,紅色?他家的地麵怎麽會是紅色?我蹲了下去,直覺告訴我,不對勁。我湊近紅色的地麵,有輕微的血腥味,是血跡!不好,我連忙打了電話。。  8分鍾後,在我的焦急等待中,警察和醫生來到了他家。在警察打開門之後,出現在我們麵前的是血淋淋的畫麵,門口就有大片血跡,而血跡上有一個大約2/3的腳印,而往裏還有一個腳後跟的印子。前麵有一個破碎的花瓶,幾乎攔住了整個門口不到半米的過道,花瓶碎片上有一些血滴的痕跡。再往裏麵燈光照耀下的許軍頭部對著裏麵躺在地上,腹部插著一把水果刀,連刀柄上都滿是血跡。看著這個畫麵,我很震驚,他絕不會是自殺,我一定要揪出凶手!由於作為第一發現人,我有著嫌疑,我出示了火車票和記程車的發票以及我的證件,過了一會,警察經過同意了我的參與。許軍的左手放在刀旁,滿是血跡,右手放在身旁地上,隻有手指上有一些血跡。右手旁邊有一張麵巾紙,上麵也有少量血跡,有折痕,但沒有揉成一團。一個電話機掉在他的右手和門口之間的地麵上,聽筒掉在一旁,而電話線的水晶頭已經從電話機上脫落。血跡一直從茶幾旁延續到門口,而門口的血跡和他身體旁邊的血跡最多。另外,他的左邊臉頰上貼著創可貼,在他的頭部旁邊有一盒麵巾紙。離他的頭部大約半米左右就是客廳的茶幾。茶幾上有一些已經切開的水果,靠屋裏的那邊還放著一把鑰匙,茶幾旁邊掉著一個塑料水杯,使得地麵上濕了一片。茶幾旁邊的椅子下麵掉落了一個舊發夾,發夾上沒有灰塵。。  這個時候外麵來了兩個人,一男一女,男的穿著西裝,額頭上有些青紫;女的穿著一件毛衣,腦後的長發用絲帶紮著馬尾辮,看上去兩個人的精神都不是很好。看到這血淋淋的畫麵,那個女人暈了過去,那個男人看來也有些驚訝。經介紹,那個男人叫劉明,那個女人是,徐然?而且,劉明說他們的確是男女朋友關係。這是怎麽回事?。  經過指紋鑒定,證實門外把手上有個陌生指紋,門裏麵的鎖上有不少血跡和一些殘缺的指紋。花瓶碎片上沒有任何指紋,隻有旁邊有幾根頭發,經查證是徐然的。刀柄上由於連頂端都已經滿是血跡,隻找到少量可以分辨的血指紋,證實是許軍的指紋。電話機上,免提鍵和1鍵上有些許血跡和許軍的指紋,聽筒上有他的左手指紋。茶幾上的那把鑰匙證實是許軍的家門鑰匙,奇怪的是上麵沒有許軍的指紋而隻有徐然的指紋。那個水杯上隻有許軍的指紋。發卡上麵隻有一種陌生的指紋。調查完後,電話線被接上,電話機裏麵的最近打出電話就是打給我家的電話,而最近的打入電話是在昨天晚上8:43,打入電話的是許軍的前女友王欣。  解剖報告出來了,許軍的死亡時間在4月5日的21:20-22:20之間,死因是失血過多,左邊臉頰和左肩有青紫痕跡,另外在他的右手指甲裏發現了毛線纖維。。  之後經過了進一步的鑒定,那兩個腳印與許軍,劉明的腳都不符合,這十分奇怪,經過進一步的調查發現,門口的墊子上有些許血跡,那個腳印和一個叫張其山的男人的鞋十分吻合,而且在張其山的家裏找到的那雙鞋有血液熒光反應。經搜查,在許軍家裏發現了張其山半年前的借條,上麵的金額有1萬多。而經調查,張其山由於好賭,至今沒有能力還錢。重要的是,門上的指紋是他的,是他所為嗎?。  隨後對王欣的調查表明,那個舊發卡上的指紋和頭發都是王欣的。看來嫌疑人已經齊了。  之後是各人的口供(以下劉明簡為劉,徐然簡為徐,許軍簡為許,王欣簡為王):   警:“能說說昨天晚上你的行蹤嗎?”。  劉:“昨天晚上,我,我一直在酒吧喝酒,就是XX酒吧,直到晚上10點才離開。”。  警:“你額頭的傷怎麽回事?”。  劉:“這個,是在酒吧和別人爭執的時候弄的。”。  警:“你和徐然是什麽關係?”。  劉:“我和她是2個月前認識的,她是我女朋友。”。  警:“4月6日早上你和她為什麽會到許家去?”。  劉:“我聽說他在糾纏脈然,想帶脈然去告訴他,讓他不要糾纏我女朋友。”。  警:“你怎麽知道他家的?”。  劉:“脈然告訴我的。”。  然而之後在那個酒吧裏麵調查,酒吧裏麵的招待說當天晚上並沒有發生過什麽事,不過劉明確實是在晚上10點離開,不過,沒有人知道他到底是什麽時候到的酒吧。從那個酒吧到許家,大約5分鍾的路程。。  警:“你和許是什麽關係?”。  張:“我和他是同事,由於經常接觸,慢慢就成了朋友。”。  警:“你昨天晚上幹了什麽,說吧。”。  張:“我,我沒幹什麽啊,就去了趟朋友家,然後就回家了。”。  警:“你在撒謊,現場留下了你的腳印,說吧,是不是你幹的,老實交代!”。  張:“不是我做的,我本來是去他家還錢,誰知道我進去就發現他躺在地上,地上還有血,於是我連忙跑了。”。  警:“你不是好賭成性嗎,哪來的錢還他?”。  張:“這個,哦,我記錯了,我是去找他商量可不可以遲點還錢的,我是到另外一個朋友家去還錢了。”。  經調查,當晚9:30左右,他那個朋友證明他在其家,不過沒幾分鍾就走了。那裏到許家大約10分鍾車程,走路也隻要20來分鍾。。  警:“你,劉,許三個人到底是什麽關係?”。  徐:“我和許是在去年9月認識的,之後就做了他的女朋友。2個月前我和劉認識了,但是我還不想背叛許,畢竟他對我很好。”。  警:“那麽4月6日早上你為什麽會和劉去許家?”。  徐:“因為我發現許和以前的女友還有來往,加上劉還不錯,於是想去和許分手。”。  警:“昨天晚上你都做了些什麽?”。  徐:“昨天晚上我一直在家。”。  警:“有人證明嗎?”。  徐:“這個……我一個人在,沒有人證明。”。  警:“你和許是什麽關係?”。  王:“我是他的女朋友,不過已經分手了,去年的10月。”。  警:“你恨他嗎?”。  王:“恨過,畢竟是他提出的分手,而且還是因為別的女人,他對我完全比不上對那個女人的十分之一。說實話,我很嫉妒她。”。  警:“昨天晚上你做了些什麽?”。  王:“我昨天晚上到他家去了一趟,把他以前送我的都還給他了,我在9點10分左右離開的。”。  警:“你們有爭執嗎?”。  王:“吵了幾句,他對我實在是太冷漠了,說因為我導致那個女人不信任他了。我一氣之下,仍下東西就走了。”。  警:“你能證明你是在9點10分左右離開的嗎?”。  王:“不能……之後我在街上閑逛,沒人可以證明。”。?   看完這些,我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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