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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暗自佩服那些相信自己或他人能夠通過學習和曆練而提升的人。孔子提出有教無類,唯上智下愚不移。又有雲: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我很讚同上智無需教,下智不可教;對於占大多數的中智之人,我認為其能教的程度與範疇是因人而異,各有天定的。所以所謂教者,也須知道盡人力聽天命,是勉強不來的。總之,我不是很相信教作為一個外因的作用,而更看重人的天賦本性這個主因。
拿自己來舉個例子。我高一時第一個學期的物理中期考試沒有及格,拿到卷子時心裏自是一驚,但神色不變;而另一個要好的女生一拿到卷子就失聲痛哭起來,我跑過去安慰,一瞥之下發現她的分數比我還高了20來分。當時都是15歲的女孩,麵對類似的處境截然不同的表現,就是基於各自不同的性格。我性格中的對情緒的自製,情感上的內斂,並不是來自於後來生活的曆練或自我修養,而是我性格的本質。
另一個例子是,二年前我以合同工的身份來到現在的部門。開始時因為沒有相關行業的經驗,很不勝任。好在我的底子深厚,學得很快,過了三個月時,已經得到主管的認可,轉成正式員工也就提到議事日程上了。主管愛喝綠茶,那時我正好有人給我帶來了幾罐龍井。如果沒有轉正的事情,我肯定毫不猶豫地送一罐給主管,可正當敏感的時候,我猶豫了,想了想還是沒有送,因為我不喜歡有哪怕一絲嫌疑。我希望完全憑實力在社會上立足,不屑於任何手段或捷徑。從這個例子我想說明的是,先天的性格決定命運。我們每個人在生活中或在職場上,都依據各自的性格,經曆或避免一些這樣或那樣的事情,得到或失去一些這樣或那樣的機會。
性格天定的另一個推論是,人的善惡品性亦是天生的。社會能夠用輿論和法律來引導和規範人們的行為,然而人心的善惡根性已然天定。這樣的推論的一個結論是,善良的人無需自矜,卑鄙的人也無需徒自鄙薄,天生的善惡無可從本質上更改,就如同容貌的美醜,這原非人力所為,所以亦不應當由人來承擔責任。教,所能提到的作用,應該是讓善者保存其善,讓惡者不至於更惡,那便是成功了。
今晚,性格決定命運的最後一個例子是,在塵世的喧囂與靜夜的沉思之間,我的選擇似乎永遠是後者,而這,也便是我的宿命了。
多謝來訪。你說得不錯,我也是這麽看的,即便對一個文化素質相當高的人來說,會不會詩,能不能學成詩,就不一定了;同時,在會詩的人中,能夠達到怎樣的詩才,也因人而異,勤奮學習雖說很重要,但詩才並非僅取決於用功的程度,詩才需要天分。要寫出自成高格的好詩很不容易。對於一個有基本寫詩天分的人來說,要在文辭和技巧上提高,通過努力還是比較可行的,但在詩的氣度和格調上要達到一定的境界,就不易了,這就與做人的悟性與境界之高下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