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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俄互指對方違反《中導條約》 (zt)

(2014-07-29 12:56:21) 下一個



美國和俄羅斯最近互相指責對方通過研製新型武器違反1987年簽署的《中導條約》。據《紐約時報》稱,近期美國國務院已與俄羅斯交涉,要求就俄羅斯的陸基遠程巡航導彈問題回答美國的責問,而俄羅斯不甘示弱,表示美國正大力發展的攻擊型無人機也屬於中程導彈性質的武器。

蘇聯RK-55巡航導彈發射車,在《中導條約》簽署後被裁撤

 

美國指責俄羅斯近年來研製的“CLUB“係列反艦巡航導彈實為一種遠程陸基對地巡航導彈

2007年俄羅斯展示的集裝箱巡航導彈

紐約時報稱,美國國務院資深武器控製官員最近要求俄羅斯政府解釋其去年5月來的多起“違規事件”。不過據報道稱,奧巴馬尚未做好公開這些時間具體情況的準備。

《紐約時報》稱俄羅斯的陸基巡航導彈射程約2000公裏,對於歐洲國家具有嚴重的威脅。

這是美俄圍繞“中程導彈”問題展開的最新一回合,兩國就此問題展開的口水仗已經持續多年。

 

美國陸基“戰斧”導彈,《中導條約》簽署後被裁撤

美國“潘興2”中程導彈,1987年後被裁撤

近年來,美國多次指責俄羅斯的導彈試驗涉嫌違反《中導條約》包括2010年的一次SS-25“白楊”洲際導彈的非全程飛行試驗,包括去年一次RS-26新型洲際導彈的測試也由於導彈落點距離發射地點較近受到同樣指責。

俄羅斯則反駁稱自己的上述導彈均為洲際導彈,上述測試隻是采用了高空彈道,實際射程遠大於《中導條約》中的規定。並反過來指責美國近年來大力發展的作戰無人機是違反《中導條約》的行為。美國則辯稱其無人機並不屬於《中導條約》規定範圍內的武器。

客觀地講,即使“打擊型無人機”與“陸基巡航導彈”在技戰術指標和使用特性上存在著大量的共同之處,但畢竟屬於不同的武器門類,均是軍事科技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而與其相關的任何軍控條約,也必然都帶有其簽署年代的曆史局限性。

蘇聯SS-23導彈也在《中導條約》簽署後被裁撤

蘇聯SS-20中程導彈,1987年後裁撤

但美俄似乎已達成默契,雙方都不急於退出《中導條約》。對俄羅斯而言,更傾向於無條件遵守《中導條約》:一方麵,是因為俄羅斯的國家安全更多地依賴於其戰略核力量;另一方麵,俄羅斯周邊的多個國家擁有或在發展中程和中短程彈道導彈,俄羅斯認為對其國家安全構成了不穩定因素,曾希望吸引更多國家加入《中導條約》。

在此背景下,俄羅斯可能會提出對《中導條約》作出修改的建議,擴大其適用對象的範圍,將“打擊型無人機”作為新條目列入《中導條約》或《美俄削減和限製戰略進攻性武器條約》。

 

俄米格設計局“魔鬼魚”無人機——目前已被取消

美國“捕食者-C”無人機,可載彈1.4噸,航程超過5000公裏

可以預測,在《中導條約》框架內,不太可能會解決打擊型無人機問題,因為美俄雙方都無法做到嚴格遵守《中導條約》。實際上,近些年來,俄美關於《中導條約》打的口水仗,最終目的無非是為兩國未來的軍控談判增加各自的籌碼而已。(關於美俄口水戰中的無辜“中槍”者是誰,請翻頁)

 

中國“長劍”巡航導彈

中國“東風-21”導彈

------------美俄“中導口水戰”中,中國經常無辜中槍,因為近年來中國研製了多型中程彈道導彈和巡航導彈,用於威懾美國太平洋上的美軍基地。美俄近年來提出把中國拉入美俄雙邊核武和導彈軍控條約體係的構想,外媒稱,對此中國沒有表現出任何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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