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鶩者。。。

其鳴無聲,其飛不能高遠,日沉浮於鷗鷺之間,而默以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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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王必名與《讀紅樓夢隨筆》

(2008-12-30 11:49:04) 下一個

《讀紅樓夢隨筆》是紅學史上一部重要的專著,作者不詳。原著<<紅樓夢抉隱>>由先祖王必名(半塘老人之叔父)收藏。中國科學院圖書館所藏《庚寅(光緒十六年,l890)秋季縉紳錄》載:“桂陽直隸州:知州王必名,廣西臨桂,進士,(光緒)十二年十月升。”此書之原藏主在王必名之名下用毛筆住明“實卿”,可見“實卿”是字而“必名”是名,“名”與班實”相關合。光緒《湖南通誌》卷125《職官》載:“保靖縣:知縣王必名,廣西臨桂,進士,同治十二年任。”可見此人在同治十二年作過湖南保靖縣的知縣,與《抉隱》所記相合。他一直在湖南作官,據光緒《湖南通誌》卷123《職官》載產善化縣:知縣王必名,廣西臨桂,進士,光緒二年任。”善化縣與長沙縣同為湖南的首縣。《郭篙燾日記》光緒六年正月二十日記:“張力來談,述及張子遇調署瀏陽,王石卿調署湘鄉,兩首縣並有更動。”又光緒七年六月二十日記:“陸恒齋應湘鄉王石卿之召分校試卷,告辭啟行。”王實卿亦作王石卿。從他由保靖知縣調任善化知縣及升任桂陽直隸州知州看來,確如《抉隱》所言“今實卿蒸蒸上矣。”王必名曾中過進士,由《國朝進士題名碑錄》可知他是同治七年戊辰科(1868)進士,第三甲第五十名。《抉隱》作者的長詩中說:“王郎浪洲客,曾探驪龍珠”,也是寫實。


附:《讀紅樓夢隨筆》作者考

作者:陳毓羆

  《讀紅樓夢隨筆》,四川巴蜀書社1984年9月影印出版,署“清佚名氏撰”。其底本是四川省圖書館所藏的一個抄本,共八冊,工楷精抄於墨欄十行紙上,字數約為十五萬字,未署作者之名,亦無作者印章。首冊為《紅樓夢》總評,其它七冊係分回評語,止於第六十九回,以下不存,疑是殘本。此書評《紅樓夢》,有不少精辟之見,是紅學史上一部重要的專著。
  影印本前麵有周妝昌《〈讀紅樓夢隨筆〉影印本緒言》及該社《出版說明》。《出版說明》共有五節,長達三十五頁。其中第三節關於《〈讀紅樓夢隨筆>的思想認識意義》、第四節《〈讀紅樓夢隨筆〉對<紅樓夢>藝術價值的分析》及第五節《〈讀紅樓夢隨筆》中其他幾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寫得較好。隻是第一節《關於〈讀紅樓夢隨筆〉的概況》發掘甚淺,第二節《關於〈讀紅樓夢隨筆〉與<紅樓夢抉隱>》頗多舛誤,以致使得此書的作者失考,這是很可惋惜的。
  如果是有關作者生平的材料太少,無跡可尋,考不出來,因而存疑,這是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未可厚非。但也有另外的情況,即材料具在而未能深入分析,誤人歧途而不自省,反而越走越遠。《出版說明》則是屬於後麵這種情況。
  一
  要研究《讀紅樓夢隨筆》(以下簡稱《隨筆》》的作者問題及對此書作出評價;不能不涉及1925年上海出版的《紅樓夢抉隱》一書,因為《隨筆》的絕大部分評語均被采入《紅樓夢抉隱》,隻是詞句稍有異處。《出版說明》為此設立專節論述。
  《紅樓夢抉隱》(以下簡稱《抉隱》)為鉛印本,十六卷,八冊,共有一百二十回的評語,署“著作者:武林洪秋蕃。校正者:鐵沙徐行素”,並題“海上漱石生鑒定”,1925年11月上海印書館出版。書前載有兩序,首為海上漱石生序,末署“癸醜(1913)孟冬月海上漱石生序於滬北退醒廬”,次為李兆員序,末署“昭潭李兆員頓首拜撰”。1935年1月上海印書館再版印行,改題書名為《紅樓夢考證》,書前兩序,一仍舊觀,稱此書為《紅樓夢抉隱》。
  《出版說明》雲“我們進一步對兩書的內容、文字、格調諸方麵作了認真而嚴肅的比較分析,隨後,我們又將兩書的引文作了一番比勘稽考,我們的初步看法是,第一,這兩部書不是同一部書:第二,如果說是,則《抉隱》抄襲《隨筆》。”又雲“洪秋蕃可能因某種機遇見到過《隨筆》,並將其大部分內容抄錄下來,篡改拚湊補綴而成《抉隱》。”-
  事情的真相果然如此嗎?
  且看《出版說明》所舉出的三大理由:
  第一條理由是說《隨筆》和《訣隱》兩書評論所及的引文差異很大。如是同一作者,就不可能在修訂舊稿時隨意更換其原據的版本和引文。而且,《隨筆》的引文是一種“珍貴而奇罕之版本”,怎能輕率將共換成程高係統的本子?
  可惜《出版說明》的作者未曾好好細讀《隨筆》一書。其卷首總評已有多處提及一百二十回本中八十回以後的情節,如評釵黛優劣雲:“黛玉雖失嘉耦,遂遮赴夜台,而設則表其冥升,易簧則迎以天樂。……寶釵雖能絡玉,卒不利金,伉儷僅及期年,魚水隻邀-度,染指嚐鼎,異味無多,代李僵桃,苦心枉費,而且玉郎頻加白眼,視之輕若鴻毛,金鎖莫錮緇衣,棄之等於雞蹠。”(《隨筆》第17至18頁)又評睛襲優劣雲:“晴雯忠於事主,為怡紅不叛不貳之臣,嚐言‘攆我出門,便一頭碰死’,後果斥逐而死。襲人則屢自言去,迨王失人加以月例,有留在寶玉房裏之說。寶玉笑道:‘這回看你家去不去,就算我不好,回了太太要去,你也沒意思。’襲人道:‘有什麽沒意思,難道強盜賊我也跟著罷。’忍哉!豬狗不發此惡聲。是其平日已無從一而終之意,後果改嫁琪官而去。兩人之賢不肖為何如?”(第31頁至32頁)第二十一回的評語中還明確點出:“紅樓一百二十回中未嚐稱人以賢,惟五十六回篇目曰賢寶釵,此回篇目曰賢襲人。”(第139 頁)又第十六回的評語雲:“鳳姐宿在裏間,寶玉、秦鍾睡在外間。秦鍾與智能雲雨,寶玉與秦鍾算賬,水月庵掀翻風月案,即此已是,’何待九十三回。”(第 113頁)而程高本第九十三回的回目恰是《甄家仆投靠賈家門,水月庵掀翻風月案》。凡此都可以證明,《隨筆》所評的本子確是程高係統的一百二十回本。
  然則為何《隨筆》和《抉隱》在引文上仍有一些差異呢?看似複雜,其實也很簡單。《隨筆》和《抉隱》是同一作者不同時期的書稿,《隨筆》在前而《抉隱》在後,《抉隱》一書在整理《隨筆》的基礎上產生,對《隨筆》作了修正及大量的補充,並且校訂了引文,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何況《抉隱》在鉛印刊行前,還經過一位“鐵沙徐行素”的校正。這位徐行素先生,根據一種“程乙本”校過全書的引文,故顯得與“程乙本”相接近了。為了適應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一般讀者的接受水平,徐行素甚至把評語中的某些詞句改得略為淺顯一些,也是可能的。
  兩書的引文,差異是有,但要說是很大,就未必然了。《出版說明》引了三例,多是《隨筆》原有脫漏之處,而《抉隱》將其補正。其中有一例,至關重要,不能不辨。
  《出版說明》指出第二十三回有一段引文,《隨筆》作:“寶玉戲黛玉道:‘我就是個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傾國傾城貌。’黛玉聽了,指著寶玉怒道:‘好好的把這些淫詞豔曲弄了來,說這些混帳話來欺負我。’”而《抉隱》作:“寶玉謂黛玉道:‘我就是那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傾國傾城貌。’黛玉聽了,不覺桃腮帶怒,薄麵含嗔,指著寶玉道:‘你這該死的,胡說!好好的把這些淫詞豔曲弄了來,說這些混帳話欺負我。’”《出版說明》指出《隨筆》的這段引言,完全沒有“ 不覺桃腮帶怒,薄麵含嗔”兩句,而且把“指著寶玉道”一句變作“指著寶玉怒道”,字句語意出入也大,《抉隱》與程乙本相核對,基本相合,而《隨筆》又明顯不一樣,如是雲雲。
  細加查考,原來《出版說明》竟把《隨筆》及《抉隱》作者對《紅樓夢》中情節及描寫的轉述,全部當作了正式的“引文”,而來一一推敲。眾所周知,“轉述 ”本來可詳可略,不必拘泥於原文,述其大意即可。古人即或是引書,也常有刪略之處。這些都是時代的風氣使然。如果根據《出版說明》的標準來查對,那麽《抉隱》所引又何嚐能與程乙本“基本相合”?在“桃腮帶怒,薄麵含嗔”的前麵不是還脫漏了“不覺帶腮連耳的通紅了,登時豎起兩道似蹙非蹙的眉,瞪了一雙似睜非睜的眼”這三十二個字嗎!
  尤為奇怪的是《出版說明》把《隨筆》一書在轉述上與原書的某些字句的差異,竟視為其所根據的乃是一個珍貴而罕見的《紅樓夢》本子,並說由此入手,索隱探微,可能找到一些線索,使流傳在了四川或其它地方的另一種有價值的《紅樓夢》版本得以發現。我們當然歡迎任何《紅樓夢》新抄本的發現,也要為此而努力。試圖用這樣的方法考證出一種珍貴而罕見的《紅樓夢》本子,那是“可憐無補費精神”的。如果象這樣校勘古書中的轉述及引文,那麽,豈止《紅樓夢》一書,連《老子》、《呂氏春秋》、《史記》、《漢書》都有大量尚未發現的珍貴而罕見的版本了,這豈非海市蜃樓嗎?
  《出版說明》論證《隨筆》和《抉隱》並非同一部書及同一個作者,所舉出的第二條理由是說兩書的成書時間相隔太長。據其考定,《隨筆》成書於光緒癸未(1883)之後,《抉隱》成書於1913年之前,兩者相距約三十年。
  古人有著作等身,也有一輩子皓首窮經寫成葉部書,蓋因人而異,不能強求一律。《抉隱》的作者在卷首總評前的小序裏是這樣說的:“仆自束發受書以來,即讀《紅樓》,即有心得,輒歎天下傳奇小說,有此一副異樣筆墨。然自少至壯,足跡半天下,抵掌談《紅樓》,迄無意見相合者,且有抵牾而加姍笑者。乃舍斯人而求諸書肆,凡批本及圖讚圖詠,悉取覽焉。甫數行,即與意忤。竊自訝鄙見果有偏耶?抑斯人之目光不炯耶?因再取全傳潛玩之,審乎所見不謬,遂隨筆而記之。嗣以一行作吏,此事遂廢,束置高閣者三十年。罷官後,為小兒昌言迎養粵西之蒼梧、富川等縣署,課孫暇,一無事事,愛將前所筆記,增足而手錄之。雖不足當大雅一粲,而作者慘淡經營之苦心,或不致泯滅焉。嗚呼,生平所讀何書,不能羽翼聖經賢傳,顧於傳奇小說闡發其奧義,斯亦陋矣。雖然,賢者識大,不賢者識小。仆為世人所棄,其不賢甚矣,小者之識,不亦宜乎!”序中頗有牢騷,他因作官,才耽擱了此書的寫作。“一行作吏,此事遂廢”本是古人的典故,用在這裏有慨歎之意心、
  “三十年”是指“一行作吏”之後的三十年,並非指《隨筆》與《抉隱》相隔的時間,作者所作的“筆記”也不等於是《隨筆》一書,其意甚明。
  《出版說明》判斷《隨筆》成書在光緒九年(1883)之後,其根據是第六十一回的批語:“某甲署湘撫,措施乖謬,穢德彰聞,庸劣列之剡章,陽城居以下考,語言嗥然,無一中窾,湘人呼為龐吠而不名,以其為龐德之後也。有大令,才德俱優,廉明稱最,矯矯鵷鷺,垂三十年。……光緒癸未(1883),再權巨邑,懲一巨痞,構怨於甲之嫠佞,誣以事而憯之。……甲由進士科至方伯,其無是非之心,與鳳姐等。……甲後究以此召物議沸騰,授巡撫不果,調粵蕃不果,卒以遠竄雲南,嬰惡疾而死。人亦何樂而為是無是非之人哉!(第565頁至567頁)又據第二十三回評語,此“某甲”即作過湖南巡撫的龐際雲。
  其實《隨筆》的成書時間還可向後推遲多年,《出版說明》蓋未細考。據《國朝進士題名碑錄》、錢實甫所編《清代職官年表》及羅爾綱《李秀成自述原稿注》等材料,龐際雲號省三,直隸寧津人,鹹豐二年壬子恩科(1852)進士,第二甲第三十名。他曾在曾國藩家中教讀,同治三年(1864)三月入曾國藩幕,六月受曾委派,參與審訊被俘之太平天國忠王李秀成。光緒六年(1880)二月,由淮陽海道遷湖北按察使,七年(1881)八月改遷湖南布政使,十年(1884)二月:署湖南巡撫,十一年(1885)二月被幼卸署,降五級留任,三月調任廣東布政使,四月調任雲南布政使,十二年(1886)九月去職,由廣東按察使於蔭霖接任。《隨筆》既已寫到龐際雲“卒以遠竄雲南,嬰惡疾而死”,則其成書必在光緒十二年(1886)九月之後,蓋無疑義。(附帶在此說一句,《隨筆》作者在書中對龐際雲有多處揭露.實是難得的珍貴材料,有助於我們了解這位曾審訊過忠王李秀決的清朝官僚。)
  《出版說明》判斷《抉隱》成書是在《隨筆》成書的三十年後,既然《隨筆》成書據其考定在光緒九年(1883)之後,加上三十年,就是1913年(即海上漱石生序末所署的“癸醜”那一年)之後,但這實際是不可能的,因為《抉隱》卷前的李兆員序業已明確講過:“歲庚寅(1890)、辛卯(1891),員館於洪明府小蕃君處。其封翁秋蕃先生手一編示員,題其簽曰《紅樓夢抉隱》,披誦一過。……《紅樓》蓋畫工也,亦化工也,微先生亦孰知是書之妙者。”此處“庚寅”是光緒十六年,“辛卯”是光緒十七年”,可知《抉隱》成書是在光緒十六、七年之何。前麵我們業已考定《隨筆》成書是在光緒十二年九月之後,則《抉隱》成書與其相距至多有四、五年,決非如《〈讀紅樓夢隨筆〉影印本緒言》所雲:“《隨筆》是舊稿,《抉隱》是‘三十年’後丁的增訂定本”,“三十年”之說大誤。
  一部大的著作由於種種原因而遷延多年才得出版,過去是常有的事。如沈複的《浮生六記》於嘉慶十三年(1808)寫成,以活字版首次刊行於光緒三年(1877),已在成書七十年後。《抉隱》在成書三十多年之後,於1925年鉛印出版,不足為奇。至於1935年再版印行,更改書名為《紅樓夢考證》,顯然是因為胡適的《紅樓夢考證》風行一時,書商為了貿利,也采用了這個名子。此事實與《抉隱》的作者洪秋蕃無關,其時他早已不在人世了。
  《出版說明》提出了一大串質疑:“什麽書須得十年前寫序,十年後出版,十年後再版時又改名換記?什麽書須得三十年時間裝神弄鬼,招搖過市?如此‘潛玩 ’,倒真應了《紅樓夢》中的一句話:‘假作真時真亦假。’《抉隱》作者不因為掩飾抄襲剽竊,有什麽必要這樣煞費苦心,玩弄花招?”將這一切都歸罪於作者洪秋蕃,乃是極其不公正的。
  《出版說明》論證《隨筆》和《抉隱》並非同一部書及同一個作者,所舉出的第三條理由是說兩書盡管許多文字相同,但整個精神、整個格調卻相去甚遠,許多關鍵地方甚至有根本的抵悟。
  具體例子是兩書的開頭。
  《隨筆》開頭作;“《紅樓夢》是天下傳奇第一書,立意新,布局巧,詞句美,頭緒清,起結奇,穿插妙,描摹肖,鋪序工,見事真,言情摯,命名切,用筆周,妙處殆不可枚舉,而且譏諷得詩人之厚,褒貶有史筆之嚴……宜其膾炙人口,不脛而走天下也。”
  《抉隱》開頭作:“言情之書盈簽滿架,《紅樓》獨得其正,蓋出乎節義也。……《紅樓夢》是天下古今有一無二之書,立意新,布局巧,詞藻美,頭緒清,起結奇,穿插妙,描摹肖,鋪敘工,見事真,言情摯,命名切,用筆周,妙處殆不可枚舉,而且譏諷得詩人之厚,褒貶有史筆之嚴,……斯誠空前絕後,戛戛獨造之書也,宜登四庫,增富百城。”
  我們把這兩段文字作一比較,隻要不帶任何偏見,都可看出它們大致相同,其中許多詞句是一樣的,稍有異處,是同一個作者不同時期的異文。所謂“《紅樓》獨得其正,蓋出乎節義也”,雖然表現了評者觀點的局限性,但確乎是他的一個指導觀點,決非外加的和後人篡改的。《隨筆》中的總評也說過:“甚至篤盟守義,黛玉則之死靡他;始篡終嫌,寶釵則臨行追悔,此尤關乎誌節,絕不予以含糊。”(第17頁)又說:“黛玉篤於守義,為閨閣至節至烈之人。”(第32頁)都是明證。
  可是,《出版說明》卻作出了奇怪的分析:“把《紅樓夢》在言情書中‘獨得其正’歸諸‘出乎節義’,是《隨筆》中所沒有的,把‘天下傳奇第一書’改為‘ 天下古今有一無二之書’,可說是改得不倫不類,把‘不脛而走天下’改成‘宜登四庫,增富百城’,則是根本對立的兩種思想的具體表現。說《紅樓夢》‘不脛而走天下’,正表現了在反動統治的惡毒誹鎊與嚴厲禁毀之下,它仍能受到廣大人氏群眾的衷心熱愛;說《紅樓夢》‘宜登四庫,增富百城’,則隻能表現出評說者思想的庸俗與腐朽。試問,具有強烈反封建傾向的《紅樓夢》如何能與封建統治者欽定的四庫全書扯到一起?為封建統治誹謗禁毀的《紅樓夢》如何能‘登四庫’?終生窮愁潦倒的曹雪芹又如何能與‘增富百城’扯到一起呢?《抉隱》作者為掩蓋其剽竊之行,不僅篡改了《隨筆》的文字,歪曲了《隨筆》的觀點,而且也表現了自己手段的拙劣,思想的低下、庸俗與腐朽。”
  僅僅用了“宜登四庫,增富百城”八個字,就有如此嚴重的罪孽嗎?《出版說明》的作者錯把“增富百城”當成了“富裕”的同義語了。我們研究與評價古人,切忌吹毛求疵,胡牽亂扯,動輒上綱上線,搬出什麽“根本對立的兩種思想的具體表現”,訓斥其人“思想的低下、庸俗與腐朽”。這樣作法有百害而無一利。
  至於說到文人的遊戲筆墨,那麽《隨筆》裏麵也有。如總評中說:“若夫床幃之際,魚水之歡,雖伉儷百年,斷無移罇就教之理。不若寶釵明遭棄擲,方且曲意求歡,玉郎無貼肉之情,金鎖作迎鑰之勢……”(第33頁)《隨筆》和《抉隱》何嚐有什麽“本質上的差別”?
  二
  《隨筆》與《抉隱》乃是同一作者在不同時期的異文,兩者的思想傾向與格調實際上是一致的。《隨筆》揭露官場,針砭時弊,《抉隱》也是如此。如《抉隱》第六十五回評語說:“興兒對尤二姐說,鳳姐心裏歹毒,口裏尖快,合家大小,除了老太太、太太兩個,沒有不恨他的,隻不過麵子情兒怕他;一味哄著老太太兩人喜歡,他說一是一,說二是二,沒人敢攔他;又恨不得把錢省了下來,堆積如山,好叫老太太、太太說他會過日子,殊不知苦了下人,他討好兒;如有好事,他就不等別人去說,他先抓尖兒;或有不好的事,或他自己錯了,他便一縮頭推到別人身上來,他還在旁邊撥火兒。此等尖刻伎倆,吾於典首郡者,恒見其人。”(此條不見於《隨筆》)第一百O五回抨語說:“賈母正擺家宴,與鳳姐等說得高興,忽見邢夫人那邊的人,一直聲的嚷進來說:‘老太太,太太,不好了!多少穿靴戴帽的強盜來了,翻箱倒籠的拿東西。’自有強盜以來,未有穿靴戴帽者,寫得好笑,卻說得畢肖。吾弟少岩曰:‘穿靴戴帽強盜,隨處皆有,但未肯以強盜自居耳。’”
  《抉隱》中還有一些內證,表明此書絕非後人所能偽造。此處且舉兩條。
  第一條內證是《抉隱》第一回評語:“餘初任臨武,聞鄰封衙署多被竊,有戒心,循視牆壁,窺敗不勝防,乃以紙裹頑石,納晌鞘,緘置室中,葺牆補壁以為禦。未竣,而賊至,竊鞘去,他物無損。蹤跡之,將破鞘於城下,石散謾委地,收以歸。或曰:‘賊不空過,空必複來。’雜笑曰:‘賊已喪膽,恐複中計,決不來。’卒無恙。後以語客,客鼓掌曰:‘此石兄之功也,不可忘。’餘因為文以祭之曰:‘偉哉石兄,磊落性成,簡默厚重,潔白堅貞。光輝內斂,老氣秋橫,頗見棱角,不善鑽營。世無知者,委之荒荊,踁踁自守,不與時爭。一且借重,豐骨錚錚,能衛胠篋,良於殂齲?萇逶艫ǎ?陀詡妝?2皇陸喝牛?艘隕衩鰨????猓???奚??钜嶽?跡?浠?雜?0參蔭畔??N醫痼鰨?怪?れ睿?抑?С恰X使ι蹺埃??矣刖?O暮魃塘矗?澡黨?埽??辣?螅?願毫蠲?N攀??攏?碩?Ь??酥?縭??び諮??0?戮契罰?丶鑫???韌?裝藎??弑沙稀W硬偶瘸眩?蛹懇殉剩??穸?螅?鬮?黃健W由杏形遙??漵們洌??奩娼埽?衩黃繳?3の?ζ??還攙久??鹹鹹煜攏?朧槍厙欏A坎胖?擼?┯袷嗆猓?固溜?剩??雷?幔?雜鏤嶙櫻?芪奩嗲澹俊??br />  此條評語不見於《隨筆》。試問,除了同一位作者,有誰敢在添寫的評語中自封為湖南臨武縣的知縣呢?《隨筆》作者曾為息柯居士楊翰戲作了一首長詩《琵琶行》(第68頁至69頁),如果不是他,又有誰在添寫的評語中同樣也附上自己所作的《祭石兄文》呢?
  第二條內證是《抉隱》第八十一回的評語:“昔年因公至湘鄉,署有魚池,暇即垂釣。即用知縣王實卿,需次數年,始得補保靖,小缺也,亦以公幹至。見餘釣,謂曰:‘子亦知釣有道乎?竿絲鉤餌,固宜講求,牽曳停頓,亦有巧妙,此仆所優為也。’因授竿鉤,良久不得魚,薄暮,始得一小尾,長才二寸許。實卿意怏怏,餘因作歌以調之。今實卿蒸蒸上矣,不負其才與學,仆則愆焉,不禁感慨係之。因錄其歌於左:‘湘南有魚池,池中足鯫隅,大者既潑潑,小者亦於於,投竿輒可得,每以供庖廚。王郎贏洲客,曾探驪龍珠,自詡得釣術,覘之良不誣。持竿氣深穩,倚欄神恬愉,垂綸水不動,投餌魚爭趨。旁觀欣且羨,修尾得須臾,鹿人沃釜待,奚奴酩酒須。王郎亦自負。請客屬清矑,視如涸澤紛,易若銅盤妒。夫何執竿坐,坐久日漸哺,但見蓮葉動,不見魚鉤濡。夫豈為靈鱷,遷徙盡其孥,又豈化神龜,曳尾於泥塗,白蘋紅蓼間,何處為蔽通。回首夕陽紅,落照在桑榆,求幾同緣木,待還類守株。忽驚竿影動,縱橫相曳婁,禦鉤頗跳脫,座客皆歡娛。王郎亦自喜,今番不負吾,急引出水麵,見者皆胡盧。其大不盈指,其重才數株,並真為魚婢,有類乎蟹奴。何以膾金盤,何以饌伊蒲,何以遺故人,何以佐蓴箛。王郎乃長歎,嗚呼命矣夫.我釣其維何,而箅予區區。腥膻可巧致,不如大觜烏,肥鮮可自擇,不如沉水鶘,自顧增慙怍,對客難枝梧。我解王郎嘲,大聲而疾呼,才高天忌疾,名盛鬼揶揄,所饑維賢豪,所飽皆侏儒,世事類如此,何必為瞿瞿。竿非不勁直,餌非不芳腴,鉤亦曲且利,絲亦細不粗,釣更合乎道,自許原非諛。所修即在我,得失有何殊,君終不得魚,與君何尤乎。君今終得魚,畢竟勝於無,莫謂此魚小,一樣長鱗須。既引出池中,會縱入江湖,仰看風雲生,一躍上天衢。”
  此條評語是山程高本第八十一回《占旺相四美鈞遊魚》一節而發,作者聯想起他和友人王夾卿在湘鄉署所釣魚之事,還附了自己所寫的一首長詩。現存《隨筆》止於第六十九回,故不見此條。王實卿乃實有其人。中國科學院圖書館所藏《庚寅(光緒十六年,l890)秋季縉紳錄》載:“桂陽直隸州:知州王必名,廣西臨桂,進士,(光緒)十二年十月升。”此書之原藏主在王必名之名下用毛筆住明“實卿”,可見“實卿”是字而“必名”是名,“名”與班實”相關合。光緒《湖南通誌》卷125《職官》載:“保靖縣:知縣王必名,廣西臨桂,進士,同治十二年任。”可見此人在同治十二年作過湖南保靖縣的知縣,與《抉隱》所記相合。他一直在湖南作官,據光緒《湖南通誌》卷123《職官》載產善化縣:知縣王必名,廣西臨桂,進士,光緒二年任。”善化縣與長沙縣同為湖南的首縣。《郭篙燾日記》光緒六年正月二十日記:“張力來談,述及張子遇調署瀏陽,王石卿調署湘鄉,兩首縣並有更動。”又光緒七年六月二十日記:“陸恒齋應湘鄉王石卿之召分校試卷,告辭啟行。”王實卿亦作王石卿。從他由保靖知縣調任善化知縣及升任桂陽直隸州知州看來,確如《抉隱》所言“今實卿蒸蒸上矣。”王必名曾中過進士,由《國朝進士題名碑錄》可知他是同治七年戊辰科(1868)進士,第三甲第五十名。《抉隱》作者的長詩中說:“王郎浪洲客,曾探驪龍珠”,也是寫實。
  《出版說明》判斷《隨筆》的作者在同光時期作過知縣,與當時在湖南作官的楊翰交往,和湖南巡撫龐際雲也有一定的關係。如令,我們知道《抉隱》的作者作過湖南臨武縣的知縣,與同光時期作過湖南保靖知縣和善化知縣的王必名有交往。同在同光時期,同在湖南作知縣,同寫《紅樓夢》的評語,而且《隨筆》的絕大部分都被采人《抉隱》一書,《隨筆》評語所附的《琵琶行》和《抉隱》所附的《祭石兄文》、《釣魚歌》都是徘諧文字,才氣縱橫,文字水平相當,文風也相類似,兩書的評語在思思傾向及格調上一致,這些都可表明他們乃是同一個人。
  三
  由於《隨筆》與《抉隱》乃是同一作者在不同時期寫成的評《紅樓夢》的兩次書稿,我們考證《隨筆》的作者可以利用《抉隱》所提供的資料。撇開《抉隱》,無異於作繭自縛,堵塞通向真理的道路。
  《抉隱》刊行時署明作者為“武林洪秋蕃”,卷前的李兆員序稱作者為“秋蕃先生”,並稱他是“洪明府小蕃君”之“封翁”,海上漱石生(即孫家振,有《退醒廬筆記》二冊行世)所寫的序也稱此書作者為“武林洪秋蕃先生”。《隨筆》既與《抉隱》同一作者,當然也是洪秋蕃所著。
  然則武林洪秋蕃究竟為何許人?有人認為他是民國間人,得佚名舊本而攘為己有。更有人懷疑他是烏有先生和亡是公之流,並非真有其人,乃是海上漱石生孫家振所杜撰出來的。《抉隱》一書托之於武林人所著,是否因為著名小說家施耐庵及羅貫中均有“杭人”之說(《忠義水滸傳》,舊題“錢塘施耐庵的本”。明人郎瑛《七修類稿》謂《三國》、《宋江》二書乃杭人羅本貫中所編。),而武林即杭州之別稱?
  我們需要進一步來考察武林洪秋蕃其人。
  據前麵所引《抉隱》第一回的一條評語“餘初任臨武,聞鄰封衙署多被竊,有戒心,循視牆壁,家敗不勝防,乃以練裹頑石,納餉鞘,緘置室中,葺牆補壁以為禦。未竣,而賊至,竊鞘去,他物無損。蹤跡之,得鞘於城下,石散漫委地,收以歸。……”可知作者早年曾作過湖南臨武縣的知縣。
  又據《抉隱》卷前的昭潭李兆員序雲:“先生文章麗卿雲,政績媲召杜,嚐宰吾邑,共頌神君。晚年舍二千石,作六一翁,就養粵西,以圖書筆墨為樂。”由此可知《抉隱》作者曾在李兆員的家鄉作過知縣。一粟編著的《紅樓夢書錄》指出《紅樓夢抉隱》一書的作者洪秋蕃曾任“昭潭知縣”,即是根據此項材料。按,清代並無“昭潭”的縣名。同治和光豬年間的《大清縉紳全書》所載,隻有廣西的平樂府別名“昭潭”,可它並不是一個縣。查昭潭本是一個潭水,有兩處,一在廣兩平樂縣西,一在湖南長沙縣南,位於湖南湘潭縣北的昭山下,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雲:“梁始置湘潭縣,以昭潭為名。”這是說湘潭縣是因昭潭而得名。由於《隨筆》及《抉隱》透露出作者在同光時期擔任湖南的地方官多年,因此他有很大可能是作過湘潭縣的知縣。
  筆者根據上述線索,首先查閱了光緒《湖南通誌》(卞寶第、李瀚章等修,曾國荃、郭篙燾等纂,光緒十一年刻本)。可惜此書甚為疏略,所載同治光緒時期的《職官》中,臨武知縣及湘潭知縣均無洪姓者。繼而查閱同治《臨武縣誌》(鄒景文原本,吳洪恩續修,陳佑啟、章俊純續纂,同治六年增刻本),此書卷29《職官》所載的知縣名單,其中有一個洪錫綬,注明係浙江昌化縣人,同治元年任。再查光緒《湘潭縣誌》(陳嘉榆等修,王閻運等纂,光緒十五年刊本),此書《官師》部分所載的知縣名單,其中也有洪錫綬,注的係“昌化監生,(同治)八年署,光緒九年署”。可知洪錫綬不僅在同治元年(1862)作過湖南臨武知縣,而且還在同治八年(1869)及光緒九年(1883)兩次署理過湘潭知縣。洪秋蕃當即此人,錫綬是名,秋蕃是號或別號。①
  再查民國《昌化縣誌》(陳培珽修,張秉哲纂,1924年鉛印本),此書卷10《選舉誌》載:“洪錫綬,署豐陽縣知縣,特授湘潭縣、清泉縣知縣。”可知此人是任湖南地方官多年。昌化在清代是屬浙江省杭州府,為杭州府所領九縣之一。《抉隱》一書署明著作者為“武林洪秋蕃”,其人其籍貫都是真實的,並非弄虛作假。
  值得注意的是民國《昌化縣誌》卷10《選舉誌》中還有一條材料,“洪昌言,特授蒼梧縣、富川縣知縣,署橫州知府。”《隨筆》的總評雲:”小兒周歲,內子範氏設湯餅之筵,極釵裙之盛,座間因抓周之說而及寶玉,並及釵黛,無不憐黛而惡釵者,均可謂善讀書者矣。“(第27頁)。《抉隱》中也有此條評語,“小兒周歲”作“昌言兒周歲”,明確點出作者有子名昌言。又作者在小序中說:“縣官後,為小兒昌言迎養粵西之蒼梧、富川等縣署,課孫暇,一無事事,愛將前所筆記增足而手錄之。”所言其子昌言任蒼梧縣與富川縣之知縣,與民國《昌化縣誌》上所載恰相吻合。又昭潭李兆員序雲:“歲庚寅、辛卯,員館於洪明府小蕃君處,其封翁秋蕃先生手一編示員,題其簽曰《紅樓夢抉隱》。……晚年舍二千石,作六一翁,就養粵西。”“明府”一詞即為舊時官場上對知縣的尊稱,也點明洪昌言在廣西作過知縣,小蕃當是其號。
  洪錫綬同光時期在湖南作過許多任知縣。《隨筆》中所提到的友人息柯居士楊翰,同治三年(1884)任湖南的分巡辰永沅靖兵備道,同治十年(1871)秋被罷官。(楊翰《息柯白箋》卷6《致汪硯山》雲:“辛未(1871)秋去官之長沙”)洪氏同治元年(1862)任臨武知縣,同治八年(1869)署湘潭知縣,也恰在這一時期,兩人相識,交往彌勤。《隨筆》中所提到的龐際雲,光緒七年(1881)八月任湖南衣政使,光緒十年(18a4)二月署湖南巡撫,次年二月被幼卸署,三月調任廣東布政使,洪氏在光緒九年(1883)再度署理湘潭知縣,正是率際雲的下級部屬、《隨筆》第六十一回評語所記“有大令,才德俱優,廉明稱最,矯矯鵷鷺,垂三十年。……光緒癸未,再權劇邑,懲一巨痞,構怨於甲之嬖佞,誣於事而僭之。一時雷霆之震,幾於屋瓦皆飛,司道申救,不為理。 ”(第565頁至566頁)其中的署年“光緒癸未”即光緒九年(1883);是時洪氏正署理湘潭知縣,故對其劣跡知之甚詳,多所揭露。凡此等等,都可證明洪錫綬(秋蕃)即《隨筆》與《抉隱》之作者。其人並非著名人物,生平事跡不為世人所知,我們勾稽再三,才得到這點材料。試問,民國間人如何能夠偽托此人,記載當時的事情,源源本本,天衣無縫?這是不可能的。洪氏初任峰武知縣在同治元年(1862),他在庚寅(光緒十六年,1890)、辛卯(光緒十七年,1891)間,業已完成其書定稿,題為《紅樓夢抉隱》,並出示其子之幕客李兆員,其間相距正好三十年左右,與《抉隱》作者小序中說“嗣以一行作吏,此事遂廢,束置高閣者三十年”,也是符合的。
  我們辨明《隨筆》與《抉隱》之作者為洪錫綬(秋蕃),那麽,洪氏身後被加上的一係列莫須有的罪名都不能成立。《〈讀紅樓夢隨筆〉影印本緒言》所說的“ 洪氏因得佚名舊本而攘為己有”,《出版說明》所說的“洪秋蕃可能因某種機遇見到過《隨筆》,並將其大部分內容抄錄下來,篡改拚湊補綴而成《抉隱》”,“ 《抉隱》作者為掩蓋其剽竊之行,不僅篡改了《隨筆》的文字,歪曲了《隨筆》的觀點,而且也表現了自己手段的拙劣,思想的低下、庸俗與腐朽”,全屬不實之詞。試問,一個作者整理自己的筆記,在初稿的基礎上修訂和補充,定稿成書,能說是抄襲和剽竊嗎?能說是篡改和拚湊嗎?能說是手段拙劣、思想低下、庸俗、腐朽嗎?這是一件地道的冤假錯案,理應予以昭雪,勿使古人含冤於九泉。
  我們要研究洪氏評《紅樓夢》的觀點,必須綜覽其全部一百二十回的評語,而後才能了解其整個係統。洪氏在前六十九回所增補的評語在第六十九回之後所寫的共計五十一回的評語,其中都有一些有價值的見解,不能棄之不理或一概抹煞,這是不言而喻的。
  注釋
  ①據馮其庸《校紅漫記―八家評批紅樓夢校後記》(載《紅樓夢學刊》1989年第4輯)一文介紹,在鄭州大學圖書館藏有《讀紅樓夢隨筆》鈔本,此鈔本頁八行,行二十字,首行書名下署“武林秋蕃洪錫綬管見”九字,經馮其庸、陳其欣二位認真勘核,巴蜀出版社影印的川圖本是據鄭大本過錄的,過錄本還留下了不少鈔誤和鈔漏。此文對洪秋蕃的材料和鄭大本多有考證,並附有鄭大藏本照片,可參閱。
                      原載《紅樓夢學刊》1994年第2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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