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生活中人與人的關係就是利益交換,要學會善於主動地被人利用。

(2006-11-21 12:21:49) 下一個
就好象女人穿衣,要露,但要主動地露,而不是被動地露。被動地露就是讓人占便宜了,而主動地露就是勾引男人犯錯誤,好反過來利用對方。如果學會了主動地被利用,那麽就是有的放矢的,掌握主動權,收放自如。如果被動地被利用,就有上當受騙的感覺了。

找工作也是一個例子,不就是吵著鬧著要讓人利用你嗎?要不然幹嗎都要討好老板呢?但是是否主動就體現了你做人的品位了。商人賣東西也是把顧客當作上帝,但是其目的是為了賺你的錢。所以,斤斤計較,不肯讓人占便宜的人,隻能算精明,不能算高明。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3)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