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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阿珍不能出庭之後

(2008-10-29 17:12:48) 下一個
阿珍已經是第十八次不出庭了,十八次,十八次啊,基本上等於十八次不要臉。

一個女人,十八次不要臉之後,基本上和街頭女沒有什麽區別了。

不出庭,據說是身體不好,但是,阿珍的身體一旦逛了商店,使喚騰挪大法,立馬就神采奕奕,絕對是沒有任何生命危險的。

暈,也是一種武器。

在歐洲,女人一旦見到了往日的情人,首先的表演就是暈倒,據說女人暈倒的次數越多越能討的男人的喜歡,越能使那男人成為自己永遠的情人。

阿珍在傳票麵前發暈十八次,和歐洲女人暈倒實在有一比,歐洲女人為情人而暈,阿珍為傳票而暈,可見傳票就是阿珍的情書。傳票是法官發出來的票子,由此推測,大概現任法官就是阿珍的情人吧。否則阿珍怎麽一見到傳票就暈得倒地不起了捏?否則怎麽法官一見阿珍暈倒就心疼得不敢有所作為了捏?

要是阿珍是個街頭的無賴婦女,遇到這樣的案件,早就五花大綁押送法庭去也,那裏容得阿珍如此放肆?但是,阿珍既然是法官的心上人,一切都可以免除也就不奇怪了。

說到這裏,灑家確實感到阿珍實在將無賴行為特點於一身的集大成者,諸如裝暈,撒野,咆哮,陰險,耍賴,罵街,偷盜,撒謊,貪婪和無恥等等惡行,在阿珍手玩得是津津有味,毫無羞恥感,其行為隻惡劣無有出其右者。人類的所有醜陋的東西阿珍都會。街頭的妓女都有臉紅的時候,但是從來沒有可以臉紅的事情。

這就是台灣人的智慧,這就是台灣人中的人精。佩服,佩服得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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