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林彪飛機墜毀現場的分析和複原——《在大漠那邊》讀後記(二)

(2006-11-15 19:18:28) 下一個
林彪飛機墜毀現場的分析和複原——《在大漠那邊》讀後記(二)作者 王麻子(昭昭若昏)10/07/06 美國第一章,林彪飛機墜落現場的整理1971年9月13日2點25分,中國的一架噴氣式客機墜落在東經111度17分,北緯47度41分的蒙古國境內(蒙古方麵提供的最後確定時間和地點)。這裏叫蘇布拉嘎盆,距離溫都爾汗有70公裏之遙。飛機上是一架英製的噴氣式客機,型號為TRIDENTーIE,中文翻譯三叉戟IE,一般稱之三叉戟,該機機身長度40米,機翼展寬30米,在當時的中國,已經是一架比較大型的飛機了。偌大一架客機上,乘客隻有九人,他們是林彪,葉群,林立果,劉沛豐,揚振剛,邰啟良,張延奎,李平和潘景寅。其中能操作飛機的隻有駕駛員潘景寅。蘇布拉嘎盆地的地形地貌平整柔軟,長滿了野草,是一片豐腴的草場。墜毀後的飛機除了 機尾尚較為完整之外,其餘部分不是被燒為灰燼就是分解為大小不等的殘片。林彪飛機是自北向南(準確地說應該是自東北向西南)墜落地麵的。從飛機中釋放出來的,比較小的部件零零落落散布在長大約六七百米,寬大約兩百米的一個焦黑的燃燒範圍內,主要的殘骸則集中分布在一個60X50米的長方形區域中。在一片狼籍焚燒區域之外,還有一道飛機爆炸之前的著陸檫痕。比較已經被燒得一塌糊塗的飛機殘骸分布區,在留有草地檫痕的區域和燃燒區域之間,還留有一片30餘米寬的隨風飄搖的荒草將二者區分開來,那裏特別安靜,像一本沒有播放磁帶,內藏了十分豐富的內容。孫一先前後有兩次觀察林彪飛機的失事現場。第一次是9月15日的下午6點左右,當時他的主要工作是對大片殘骸進行照相紀錄,第二次是9月16日,在前一天的觀察基礎上重點紀錄關鍵的遺跡並加以解釋。在第二次的觀察中,孫一先看到了飛機留下的落地檫痕,那遺跡看起來並不是沒有大塊殘骸那樣驚心動魄,也不那麽淒涼。但是卻很有價值。下麵是他的原話。“我們下了小山,踏著枯草向南走約一千五百米,來到盆地中央,察看昨夜許大使要我們仔細研究的飛機著陸痕跡。這裏沒有著火,整齊完好的草地上,有一道由北向南被擦平壓實的草痕,長約二十九米,寬約二米多,它不是一條直線,而是呈“S”形的曲線。在這條被擦壓的草地右(西)邊不遠,有一道平行的槽溝,深約二十厘米,翻倒的草根露出沙土,這大約就是桑加上校說的機翼擦地的痕跡。”本人將引用文中的“有一道平行的溝槽”這句話變成了斜體黑字,目的是引起讀者的特別關注。林彪飛機自從飛離中國之後,共有兩次著陸,第一次著陸時留下了上述檫痕和溝槽,第二次著陸時留下的就是一片狼籍的飛機殘骸。問題是,林彪飛機第一次落地時,飛機必須處於一種什麽樣的狀態下才能造成上述檫痕和溝槽?特別是那段與檫痕相平行的溝槽?這是我們必須首先要思考的。在孫一先觀察檫痕和溝槽之前,蒙古方麵的國防部官員桑加上校對於草地檫痕和溝槽已經看了不知道有多少遍,他已經有了自己的“高明”見解。他說,那檫痕和溝槽是飛機的腹部和機翼留下來的。可惜他的腦子並不是很好使喚,看了那麽多遍也沒有看出來個道道出來。首先,三叉戟的腹部至少有四米寬,怎麽隻能摩擦出來兩米的檫痕?難道三叉戟有縮身法不成?其次,三叉戟的左右機翼展寬是30米,如果要劃出溝槽來,至少應該在15米之外才是,應該怎麽能在靠近機腹附近的地麵旁邊耕出溝槽來?最初,孫一先和許大使對於桑加的結論並沒有懷疑,幾乎全盤接受了桑加的說法。但是孫一先通過進一步的觀察,發現了“右翼尖並無卷曲,而機尾右水平舵尖有明顯卷曲”。有好事者把林彪飛機的照片貼在了新浪網,正好是機尾部分的殘骸,右水平舵的右翼高高地翹立在天空,其邊緣確實有很大的卷曲,其卷曲的程度看起來簡直就像農民一隻用來耕地的犁頭,可見當時右水平舵邊緣與地麵的撞擊是相當慘烈的。根據這些特征,孫一先認為那道溝槽應該是右水平舵的邊緣耕劃出來的。這個結論,最後得到了中蒙雙方的讚成,並記入了雙方的文件裏。顯然,孫一先的觀察能力要比桑加要高明了許多。基於這樣的觀察,孫一先認為,與草痕平行的溝槽是右水平舵著陸後刻劃而成的。能看到這一點,林彪飛機墜落的秘密可以說已經接近破解了。很可惜,孫一先並沒有順著這個思路作進一步的研究和推想,卻在回國後聽信了以王海為首的所謂飛行專家們的糊塗結論而入了迷宮至今仍然沒有出來。王海的認為,林彪飛機的爆炸,是由於人工迫降不當,導致飛機腹部著陸,摩擦位於飛機腹部的油箱而起火爆炸的。初看王海的結論似乎合情合理,細想卻是大謬不然。如果飛機腹部著陸的話,如何解釋那一道溝槽的形成?水平舵和飛機腹部是有距離差,二在地麵留下的任何遺跡都應該表現出這種距離差來。換句話說,飛機腹部留下來的遺跡與水平舵留下來的遺跡隻有前後關係,而絕對不可能具有平行關係。在正常情況下,飛機是作為一個不可分割(也不能分割)的整體在作飛行運動的,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在這個原則下,飛機的整體性就表現為任何一個部件的位置改變,都可以認為是整個飛機的狀態也發生了相同幅度的變化,也就是說任何一個變量都可以改變飛機的飛行狀態。比如說,機頭向上,就意味著飛機所有的構件皆作向上運動,如果機翼向右傾斜,那麽連同所有的飛機部件必須向右傾斜,特別是水平舵的左右翼,本身就是飛機整體的傾斜度的一個可見指標,水平舵平了,飛機就不會歪,水平舵斜了,那麽整個機身也正不起來。以林彪飛機落地的那一刻起點,再油箱發生爆炸的那一刻為終點,在這一段時間內,也就是右側水平舵邊緣在地麵耕劃溝槽的那一段時間之內,盡管是火石電光的一刹那,可能極其短暫,但是,林彪飛機應該是,也肯定還是作為一個整體在運動的。既然是一個整體,那麽,它的運動必然要遵循上述原則。從肉眼的視覺上來看,三叉戟水平舵是高高地翹立在機尾上方,支撐水平舵的柱子長短與右水平舵的長度幾乎相當。假如三叉戟停留在地麵上,人為地強迫右水平舵邊緣接觸地麵的話,僅僅翻轉右側水平舵是不能達到目的,還必須翻轉機翼,機身等等所有的零部件倒向右側才有可能。原因太簡單了,飛機是一個用鉚釘,焊接和螺絲等等高級手段盡可能地緊密連接在一起的大鳥。另外,飛機在空中運動的時候,有一條眼睛看不見的中軸線,具體到三叉戟噴氣式客機來說,連接機頭和尾部發動機兩個中心點的那條線就是中軸線。殲擊機可以圍繞著中軸線作出360度再360度的翻滾,但是林彪乘坐的三叉戟卻是萬萬不能的,它隻能向左或者向右傾斜一定的角度,目的是改變航行的方向,折中傾斜必須在安全範圍以內。但是在降落的時候,飛機是既不能右傾,也不能左傾,最好是保持在0度或者接近0度的水平狀態才能安全降落地麵,否則飛機就會因傾斜而翻倒,是飛機降落時的最基本要求。具體到林彪的飛機來說,卻表現出來極其不正常的落地狀態。第一,林彪飛機是向右側嚴重傾斜落地的。從右側水平舵邊緣字地麵耕劃出溝槽這一跡象來看,右水平舵必須圍繞中軸線向右傾斜30度或者45度的幅度才能接觸地麵。一個飛機的舵翼絕對不可能單獨地,像個跳梁小醜似地忽上忽下,高興了就到地麵上,不高興了就回到天上去。如果林彪飛機在那最後致命的一瞬間,右水平舵的向右側傾斜必然意味著整個飛機也向右側傾斜了30度或者45度。第二,與溝槽平行的草地檫痕不可能是飛機腹部與地麵所摩擦產生的。與水平舵處於平行位置的隻有位於飛機尾部的發動機部件,所以,那片檫痕表明了機尾首先著陸。在這樣清楚的邏輯思路的引導下,林彪飛機墜落爆炸之謎的破解就不是一個難題。(待續)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