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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軟怕硬的韓國人,看美國大爺怎麽行使外交豁免權.殺人無罪釋放

(2006-12-18 00:46:36) 下一個
欺軟怕硬的韓國:美國人在韓國殺人,由美國法院判決無罪


《駐韓美軍地位協定》在韓激起民憤


6月13日,兩名韓國女中學生被駐韓美軍裝甲車軋死後,韓國民眾開始遊行示威。駐韓美軍軍事法庭對兩名肇事美軍士兵作出無罪判決

1948年8月15日,韓國政府成立後,當年8月24日,韓美間簽訂了《臨時駐軍協定》,1966年,樸正熙政府同美國簽訂了現行的《駐韓美軍地位協定》(1967年生效)。該協定包含了許多不平等內容。



據韓國有關部門統計,從1996年至1999年,駐韓美軍所製造的657起偷竊、搶劫、強奸和殺人案中,韓國當局能運用其權力拘留涉案人的僅有7起,其他涉案人大多在美軍當局的縱容包庇下要麽從輕發落,要麽逍遙法外。

1996年一年,韓國就發生了兩起駐韓美軍士兵殺害韓國婦女的惡性案件。1999年,又有3名駐韓美軍士兵因毆打並搶劫了一名出租汽車司機,被韓國警察抓獲。2000年2月19日,在漢城龍山區,一名叫作麥卡錫的美軍士兵因與韓國一女招待發生爭執將其掐死,竟想以2200美元了斷。5月8日,一架美國A-10戰鬥機在韓國京畿道華城都梅香裏扔下6顆炸彈,毀壞214幢房屋,炸傷11名韓國人。7月,駐韓美軍被指控偷著向漢江排放有毒物質,嚴重地汙染了漢城居民的生活用水,結果在漢城引發了大規模的抗議示威活動。

但這些嫌疑犯都沒有受到韓國司法的製裁,而是被送交了美國軍事法庭。


《駐韓美軍地位協定》中“美軍在執行公務時發生犯罪事件的審判權歸屬美軍,韓國司法機關無權過問。”

據韓國法務部的統計,駐韓美軍每年發生的交通事故有400多起,但是在韓國法院進行審判的不到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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