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契機》(三十一)

(2004-05-28 19:11:57) 下一個
他到派出所找管事的民警,問:“你們讓我把他領去哪裏?” 民警把他自上而下打量一遍。“你是他什麽人?” “兒子。” 民警冷笑一聲。“那你問什麽?領他回家呀。” “我住在單位集體宿舍裏。三個人一間房。” “他以前住哪裏?” “家裏。” “那麽送他回家好羅。”民警想走了。 張誌強擋住他。“早就掃地出門了。你們得先發還房子。” “派出所怎麽管房子?” “那我找誰?” “房管局呀。同誌!你這也不懂?” 張誌強找到房管局的一個頭發花白的科長。他說了來意,科長眼皮也不抬一下,像壓根兒沒注意到有人跟自己說話似的,徑自翻他桌上的一個大文件夾。 張誌強重複一遍。 科長嘴上香煙燃出的一大截白灰“樸”地掉落在文件夾上。他伸手去潭,像是無意中抬頭看到張誌強。“你有什麽事?” 張誌強隻好再說一遍。 說完,科長定睛看他,像看一個海外歸僑。眼中的含義是你這個人何以對社會主義的國情這樣的不了解。 “既然釋放,說明他是平反。那麽,總要讓他有地方住吧?” 科長又點燃一支煙。 張誌強想對他說,你抽這麽多煙,當心得肺癌。 “你這樣認為,有你的道理。”科長吐著煙眯著眼說。 張誌強點點頭。 “班房不讓他坐了,應該有房子給他住。道理是對的。” 張誌強更用力更誠懇地點頭。 “但是,”科長像要顯示自己是一個一針見血的明快人,“我要對你長話短說,實話實說。給你們家發還房子,或者分配房子,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沒有商量。用不著指望。你不必浪費時間了。就 是這樣。再見。” “等一等,”張誌強按捺著怒氣說,“隻有一個問題。為什麽?” 科長楞了一下,看他一眼,然後笑了。既而大笑。狂笑。香煙嗆住了他,他又咳嗽。大咳。 平靜後,他說。“問得好。既然同誌你不恥下問,本科長有問必答。我可以直言奉告,在我們主管的這個區域,新造的工房有三百七十二個單元。其中屬於本局的隻有一百十一個單元。而留給領導特批的是六十五個單元。這是指市一級局一級的領導。還剩下四十五個單元。對不對?而,本區域符合困難戶條件申請房子的,也就是人均住房麵積在三平方以下的,有一萬一千多。最近一年,外地回來的人有四千多,落實政策,平反的,釋放的,回家的有一千多,文革中被趕出去現在來向房管局要房子的人每天平均有五十個。同誌,你說怎麽辦?每天每天有數不清的人來這裏吵,指著我的鼻子罵。你說,叫我怎麽辦?文革是我發動的?打砸搶是我挑唆的?把人掃地出門是我指使的?天下有誰比我這口飯更難吃的?你同誌沒有吵沒有罵,很有禮貌。你衣穿像工人,神情氣質是知識份子。我看得出來。我才樂於對你推心置腹。” 張誌強又軟弱無力地點點頭。 他準備走了。 “且慢。”科長說著,把頭湊近他,“告訴你一個秘訣:走上層路 線。找背景靠山,越大越好,跟他們悄悄說去。現在隻有這條路是通的。成千上萬的人去北京上訪、寫信上告,有屁用。每個衙門每天收幾麻袋信,誰看?給誰解決?隻有上麵哪個實權人物打招呼下來,領導一聲命令,我老老實實交房子鑰匙給你。” 張誌強去軍醫大學。 幹部科的一位負責人戴著深度近視眼鏡,翻看了許多檔案,最後說:“這個人,我知道。大概隻有我知道了。從那時留下來的老人馬,幹部科隻剩我一個人了。十年多了。多少變動啊。你父親一直關在牢裏?” 張誌強點點頭。 “唔?”深度近視眼驚訝了。“有這樣的事?他判了幾年?” “沒有判刑。” “沒有判刑?沒有判刑可以把人關十多年?” “我想可以的吧。” “四人幫,四人幫,都是四人幫搞的,”他連忙說。 張誌強隻好再點頭。 “嗯,”深度近視眼又說,“根據材料,你父親的編製不在這個學校。我記得他好像是兼職教師,” “教授。”張誌強糾正說。 “對不起,”老人馬上說,“不過,據我所知,兼職人員是不參加職稱評定的。也許你父親是其他大學的教授。” “那麽,我該找誰?” “單位。原單位。他總在哪個醫院吧。” 張誌強去廣慈醫院。 竟然沒有任何人知道有張振雄這個人。 張誌強找到關押父親的機關。 一個身穿警服的人滿臉不悅地問:“到今天才來?通知發了兩星期了。照規定,上麵命令放,一天也不能多留。” “這麽嚴格?” 警員發怒了。“這像是人講的話嗎?你是他什麽人?兒子?世界上有這種兒子?” “有。”張誌強不慌不忙地說,“我就是。” “你不希望你老子回家?你不是他生的養的?” “我沒有地方安排他。我住在單位集體宿舍裏。我天天奔走想辦法 。我沒有辦法。 ” “這是你的事還是我的事?” “我的事。我想,也是政府的事吧。” “這裏是奉命關人放人的地方。別的管不著。你有問題,找抓你父親的機關去。” “那麽,是誰抓他的?我一點兒也不知道。” 警員正要斥責誌強,看他一臉認真的樣子,就改用不含怒意的語調說,“大概是公檢法軍管會吧。那是多年前的老皇曆了。” “上哪兒去找他們?” “沒有了,不存在了。軍管會的許多人都是反革命關起來了。這裏也關著好幾個。來,去領你父親吧。” “今天,今天,可不可以再,再,留一天?”誌強為難而慚愧地囁嚅著。 警員沉吟著。“我問問主任去。你等一下。” “別,別去問。肯定不行。誰能承擔違反規定的責任?您同誌幫我一個忙,就當我今天沒來過。好不好?明天不管怎樣我準來。我保證。我去求單位領導照顧。行不行?” 警員歎了一口氣。對著誌強看了好久。“去吧。” 廠長跟黨委書記、工會主席商量很久後,把誌強找去,詳細詢問他父親的情況;當他們知悉張振雄原先是解放軍軍醫少校、華東醫院顧問、文革中因醫療事故而被打成“反革命階級報複行凶殺人”的案由時,一致同意暫撥一間單人宿舍給張誌強父子倆解救燃眉之急。那時,有點年紀閱曆的人都清楚,文革中這種荒唐胡鬧的冤案多如牛毛 ,能活到出頭之日的人便是福星高照了。張誌強是個好職工,不幫他一把,是講不過去的;更重要的是,這位張軍醫,要不了多久肯定翻身,甚至還有竄升上去的可能。 使張誌強驚訝、憤慨、百思不解、哭笑不得的是,張振雄釋放時 ,沒有銷案或平反結論,沒有任何書麵具結文件。理由是,當年他被轉來這裏關押時,本就沒有任何拘留、逮捕的手續,或憑證。在這裏,他共待了四年多。看守所的主任對張誌強說,張振雄的獲釋,不是 刑滿釋放,因為他從來未曾被判刑;不是無罪開釋,因為從來沒有人給他做過無罪結論;不是徹底平反,因為他從來沒有被加罪定罪;不是保外執行,因為他從來沒有法院的服刑執行通知;他什麽也不是,什麽也沒有。這次放歸,叫做“清理退回”。因為這個未決犯人,這裏沒有任何有關他的文件、手續、案檔、卷宗、口供筆錄、親筆供詞 、處理結論、承辦員意見------一張紙片也沒有。主任說,很可能當時憑哪個掌權人物的一句話而關起來、審一陣,因某些具體原因而轉來這裏,然後就被遺忘了,丟下無人管了;而最後,這批人自己也鳥獸散了垮台了。因此,案子當然是冤假錯案,但目前無人對此負責。 張誌最後去市衛生局、人事局要求查找張振雄的檔案。得到的回答是:這個人沒有進入過人事局編製。他屬於個體戶醫務人員。因此沒有任何機關能夠替他落實政策給予善後安置。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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