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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同歸—父子劫 by 徐爾新
(2021-07-13 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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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1月,年僅33歲的朱邁先以“匪特”罪被湖南新寧縣法庭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33年後,新寧法院經複查後承認錯判。朱邁先是朱自清的長子。1918年,朱自清就讀於北京大學,年齡還不到20,夫人武仲謙就生下了第一個孩子。這孩子自幼喜歡讀書,愛看《水滸》《西遊記》《三俠五義》《小朋友》等。1925年,朱自清經好友俞平伯推薦,在北京清華學校新增設的大學部任教。1933年,15歲的朱邁先被父親接到北平念書。父子見麵,朱自清驚奇地發現,兒子長得非常結實,居然比他高出了一個頭。朱邁先在北平讀的是崇德中學,同班同學有日後成為電影表演藝術家的孫道臨。幾十年後,孫道臨在回憶文章《沒有失去的記憶》中,這樣描述說:我們班有個同學叫朱邁先,是文學家朱自清的兒子,他文學修養的根底很厚。一天,汝梅老師講宋詞,請朱邁先到講台上為大家念一首蘇東坡的作品。朱邁先選了蘇東坡的《念奴嬌》。他一邊在黑板上板書,一邊緩緩地吟誦,講述他的理解,那寬厚的聲音,深沉的眼神,使我心馳神往,進入了一個不尋常的境界。在崇德中學,朱邁先主辦過大型刊物《崇德學生》,並邀請孫道臨撰寫稿件。當時,正是救亡圖存、學生運動風起雲湧的時代,朱邁先胸懷滿腔熱忱,投身其中,17歲時即秘密加入了中共組織。他曾走上街頭,與千萬熱血青年一同遊行示威,麵對過揮舞大刀水龍前來彈壓的軍警馬隊。1937年七七事變後,北平地下黨決定派一批同誌南下,朱邁先回到了揚州老家。尚未高中畢業的他,就讀於父親的母校——江蘇省立揚州中學。在這裏,他一麵讀書,一麵從事救亡活動。這一年,他才19歲,即被任命為中共揚州特支書記。來年,經中共長江局批準,朱邁先所在的江都文化界救亡協會流動宣傳團(簡稱“江文團”)集體參加國民革命軍,投身抗戰。在廣西所在的集團軍中,他先後擔任過一三一師三九一團上尉,和新十九師政治科中校科長兼政工隊長抗戰勝利後,部隊開赴海南島三亞港,朱邁先因生病住院,認識了護士傅麗卿。與此同時,朱邁先接連收到了來自清華園的兩封家書。朱自清在信中詢問兒子有無女友,是否成婚。朱邁先將家書交與傅麗卿看了後,傅麗卿這才知道了朱邁先的家庭背景。當朱邁先向她求婚時,早有好感的傅麗卿便一口應承了下來。1948年,朱自清病逝,朱邁先遠赴北平奔喪。喪事完結後,經姑父周翕廷介紹,到南京國民黨後勤總署組訓司出任秘書。1949年機關遷往廣州,後又擬遷重慶。因傅麗卿不願去重慶,遂由老上司蔣雄師長出麵,安排朱邁先到廣西桂北第八專署擔任秘書。1949年12月,朱邁先代表桂北國民政府軍政人員與解放軍聯係起義,隨桂北軍區司令周祖晃等7000餘名官兵在桂北接受和平改編,朱邁先被安排進入廣西軍政大學學習,1950年結業後,分配至桂林鬆坡中學任教。1950年12月,老上司蔣雄在“鎮反”運動中被捕,長期在蔣雄手下工作並受其提攜的朱邁先隨之被捕。蔣雄是湖南新寧縣人,被押回老家審訊;朱邁先因長期在蔣雄手下工作,也被押往新寧受審。1951年底,蔣雄因國民黨高級將領身份被槍決,朱邁先也以“匪特”罪被新寧縣法院判處死刑,執行槍決,時年33歲。直到33年後,新寧法院經過複查,終於在1984年作出結論:1951年的判決純屬錯判,朱邁先屬於起義人員,且起義後表現良好,決定撤銷原判,恢複朱邁先名譽。這個平反判決感覺存在疑點,朱邁先明明是1935年入黨的中共黨員,後經中共長江局批準,加入國民政府廣西部隊做政治工作。1949年他成功說服國軍一個師的官兵接受和平改編。在這場策反活動中,他是以地下黨的身份進行工作的,事情成功之後,不但沒有受到嘉獎,反而把自己也變成了“起義人員”。從他被捕到槍決,經曆了整整一年的時間。可以想象,朱邁先一定無數次地喊過冤枉,寫過不知多少頁的申訴材料。他清楚地記得,中共長江局的領導人董必武,在江文團的成員要求去延安抗大學習時,董必武對他們說:“你們已有實際工作能力,不必再去延安學習了。目前廣西部隊需要政工人員,十一集團軍三個師政治部都需要你們去工作。到這些師政治部去工作,可以發揮大作用,對抗戰有益,希望你們服從分配,踴躍擔負起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光榮任務。”後來,是八路軍辦事處具體將他們分配到國民黨桂係部隊三十一軍三個師的政治部工作的。逮捕朱邁先的時候,這些人大部分仍在,隻要發函查問一下,就能證實朱邁先的政治身份。可惜,沒有人出麵替他調查核實,朱邁先最終仍被定性為“匪特”判處死刑。當他被推出去執行槍決的時候,他一定死不瞑目。這一年,另有一樁冤案,發生在浙江海寧查家。被冤殺者是金庸的父親查樹勳。說起浙江海寧查家,那可是當地屈指可數的名門望族。這戶人家的祠堂上,懸掛著一副對聯:“唐宋以來巨族,江南有數人家。”此乃康熙禦書。禦書旁邊,是查家的功名榜,上麵記載著曆朝曆代幾十位有功名的查氏族人,康熙年間同為翰林院編修的查氏兄弟查慎行、查嗣庭就名列其中。海寧查家的最後一位進士叫查文清,擔任過江蘇丹陽知縣。查文清膝下有三個兒子,老大是前清秀才,老二是北大國文係高材生。老三查樹勳就讀於震旦大學,接受的是西式教育,人很開明。查文清死時,留下的宅院、田產,傳到查樹勳名下的,有3600多畝土地,100多戶佃農。擁有這筆資產的查樹勳,在鄉裏做了不少善事。他拿出1000畝水田作為本族的義田,請地方官另立戶名,登記注冊。這些義田都是上等良田,旱澇保收,扣除稅收和損耗後,可收租穀3500石,變換為銀元,按月周濟族人。每年秋收,查樹勳會視年成好壞,給佃農減免租穀。為鼓勵鄉裏子弟讀書,查樹勳還從自己的義莊拿出一筆錢來,興辦了龍頭閣小學,實行免費入學。對窮家子弟出外就讀無力負擔的,也多有周濟。當時鎮上金竺莊有個窮秀才,叫楊良豐,兒子楊德舉考上了震旦大學,楊良豐樂極生悲,激動之下導致心髒病發作,不治身亡。由於家裏太窮,隻能用破箱子改了一口棺材。查樹勳聽說後,帶著管家前往,重新給楊秀才置辦了棺木,從查氏田產中劃出一塊墓地,由義莊出錢安葬了楊秀才。之後又資助了楊德舉一筆錢作為學費。1950年代建政初期,鎮反運動在全國鋪開,查樹勳因兒子在香港,有“海外關係”,有人揭發他私藏槍支,連同不法地主罪名一並審查,被判死刑。罪名是抗糧不交,窩藏士匪,圖謀殺害幹部,在1951年4月26日,被押送刑場執行槍決。刑場的地點,就選在他興辦的龍頭閣小學的操場上。1981年夏天,北京邀請查樹勳在香港的兒子金庸訪問大陸。訪問期間,鄧小平會見了金庸,主動提及當年金父查樹勳在鎮反中遭錯殺一事,向金庸道歉。央視播放了這條消息之後,浙江省海寧方麵組成聯合調查組,對金庸父親查樹勳的案件進行了複查,確認屬於錯案冤案,於是由海寧縣人民法院撤銷原判,給予平反昭雪。新的《刑事判決書》寫道:“原判認定查樹勳在解放後抗糧不交,窩藏士匪,圖謀殺害幹部以及造謠破壞等罪行,均失實。至於藏匿槍支一節,情節上與原判的認定有很大出入。本庭認為,原判認定查樹勳不法地主罪的事實不能成立,判處查樹勳死刑屬錯殺。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判決如下:撤銷海寧縣人民法庭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第134號刑事判決,宣告查樹勳無罪。”
參考資料:
許鳳儀《朱自清長子朱邁先被殺冤案昭雪始末》
《鄉紳金庸之父查樹勳》
《金庸當年為何要見鄧小平》
賴晨《錯殺了金庸的父親查樹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