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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野夫的《地主之殤》

(2014-08-24 20:09:08) 下一個

李務農

2014-08-24 挖曆史

“民間修史是我一直主張的,是我的文章裏頻繁出現的一個詞,……至少我自己用文學的方式來為這個嚴重篡改了曆史的國家,一個沒有一頁紙的當代史是真實的國家,我願意用我的文章,甚至願意呼籲更多的同道來寫作,來還原這個國家被歪曲的曆史”野夫還說:“如果我們這一代都自個悄然刨灰,無聲地埋葬自己,我們的兒孫何以知道,我們曾經曆了怎樣一個三刀六洞的時代啊”……在這沉重言說的背後,隻要稍稍打開記憶的門戶,破門而入的血與淚的悲情、生與死的離別、是與非的倒錯、罪與罰的荒誕、權力的邪惡與瘋狂、個人的渺小與無助……就會奔湧而來,那是何等的懾人心魄、令人窒息且不堪回首啊!

  有人說,野夫的《地主之殤》等文章,可謂當代史筆!這話沒錯,其文有史的真實與凝重,有史的開闊和才情,更有史家不虛美,不隱惡的史德與史識。野夫在《地主之殤》裏,記述了他的父係家族在土改中遭遇的慘禍:其祖父是土司後裔,因為有數十畝薄田成為“地主”,最終在酷刑下,自縊身亡並被曝屍;大伯橫死、二伯勞改,服刑幾十年,大伯和二伯的妻子一夜之間雙雙自殺;父親是一個煤礦的礦長,曾參與土改、剿匪,在文革中遭批鬥,至死都將家族的滅門之禍隱忍不言……。有學者沉痛地指出:50年代初的整個土改運動,事實上是摧毀了整個中華民族的道統,徹底地消滅了維持民間禮俗秩序的鄉紳階級。這個後遺症十分恐懼。如果一個政權的建立,完全依靠對國民的殘忍來實現,那麽其合法性又在哪裏呢!

  關於土地製度、土改、鄉村自治及土改後遺症等問題,在曆史與現實的結合上,野夫在該文中都有自己深入的思考與理解。

  

一、關於土改及土地問題,野夫說:

  

在封建社會,君主雖然認為天下即朕,但在實際的非疆域概念的耕地製度上,是承認私田的。也就是說,除開朝廷征占的公田,部隊開發的屯田,分封賞賜的職分田,其它自耕田、永業田和莊園均屬私有。你隻要向政府按畝納稅即可,民間的私相買賣和授受皆不幹預,政府隻作登記收稅。明朝鼓勵人民開荒造田,給地15畝,免征三年,有餘力者不限頃畝。洪武二十七年詔曰:額外懇荒,永不起科。這意味著你自己篳路藍縷開拓出來的田地,政府連稅賦都放棄。……民國時代的1930年,政府推出了中國第一部《土地法》。本法規定----政府占用私地須收買;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權的土地仍屬私有。

  偉大的土改運動終於在腥風血雨中結束了,據史學家考證,大約有三百多萬所謂的地主為此喪命。他們中多數人隻是像我祖父一樣勤扒苦做的世代農民,當新政需要動員全社會來奪取權利時,必須要借他們的頭顱來祭旗。毛何嚐不知他那地主父親的甘苦,他豈會真的相信那些可憐的民間財富來自剝削。一切隻是緣於政爭之謀,所以他說----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

  這裏有兩層意思,一是中國自古土地私有;二是地主慘遭殺身之禍,並非地主罪大惡極,乃是政爭的需要,政治的需要,幾百萬地主一夜之間便成了冤死鬼!我們知道,土改時,批準殺人的權力在區一級,二十來歲的區長或區委書記掌握著全區十多萬人的生殺大權。一不起訴,二無開庭辯護,當然也無什麽兩審終審等司法製度。今晚研究誰誰必須死,明天就立馬執行槍決。沒死的也因此成了永遠的階級敵人,被打入另冊永世不得翻身,往後的政治生活,社會生活株連九族,禍及子孫。因此,土改是一場轟轟烈烈的政治運動,而中國的政治運動一般與法治、人權是不沾邊的。

  那麽,中國的所謂地主究竟是怎麽回事呢,以下三點是必須說明白的:第一、中國的所謂地主的形成,從地主的土地和財富的來源來看,有學者指出,大體有以下三種:一是祖上傳下來的家業。二是在外地做官、經商發了財,回鄉興家置業,購買大量土地。三是勤勞儉樸,聰明好學,善於經營,一輩子省吃儉用,有點積蓄便買田,慢慢上升爲地主。當然,也有靠欺行霸市、高利盤剝而上升爲地主的,但這種人隻是極少數。第二、法律問題。地主的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動産,在交易、過戶的過程中,都是簽署了契約,按章繳納了稅負,並由當時的政府主管部門頒發了權證,既是公認的,又是合理合法的。第三、曆史的合理性。地主這一階層當年在農村占有的土地和財富較多,是多種社會力量長期碰撞取得的均勢與平衡,是兩千多年來皇權專製社會優勝劣汰、自然選擇的結果,是一種符合當時社會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經濟結構要素。

  中國封建社會自秦以降實行的是土地私有製,當然,這種封建社會的土地私有製很脆弱,最終會出現土地的兼並,廣大農民失地後社會出現動蕩。但這個問題的實質不在地主,而在官府。秦暉教授指出:由於專製權力的存在,國家和各種特權者憑借權力對土地進行巧取豪奪,在這種權力可以通吃的社會中,土地私有權受到侵害的不僅是眾多的“平頭百姓”,就是那些無權無勢的中小地主也難以逃脫這種土地被兼並的命運。中國曆史上所謂的兼並,在本質上並不是經濟行為而是權力行為。

  中國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不是農民與地主階級的矛盾,過去那樣說,是誤導或誤區,千年的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是農民與王朝專製政權的矛盾。采取激烈的鬥爭手段無償沒收地主的土地,再從肉體上把他們消滅,這是極端錯誤的,揆諸曆史,世所罕見。而國民黨政權退到台灣後實行的“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政府先通過和平的手段對地主的土地進行贖買,然後再賣給無地的農民,沒有鬥爭與殺戮,是公道的人性的土地改革。有學者深刻指出,中國大陸的土改運動其實是一場政治運動,土地問題隻是一粒棋子,一個策略。請看一則事實:牛友蘭,山西興縣首富,其子牛蔭冠,清華大學學生,“一二•九”運動期間加入中共。抗戰開始後,牛友蘭毀家紆難,支持中共晉綏邊區政府,不僅家財散盡,兩名侄女亦因此犧牲。1947年晉綏邊區土改,因支持抗戰與革命,已地無一壟、房無一間、身無一文的牛友蘭被劃為“曾經剝削過興縣百姓的大地主”而遭批鬥,身戴手銬腳鐐,跪於尖銳碎石之上,被以成捆燃香燒炙,後以鐵絲穿鼻,由返鄉協助土改的兒子牛蔭冠執繩牽鼻遊鬥,至鼻骨斷裂,鮮血噴濺方止,三天後於監禁中絕食而亡。其後政府讚其子牛蔭冠“對黨毫無怨言”、“對黨的路線無條件擁護並為之長期奮鬥,大義滅親,實為黨員幹部之榜樣”。1949後,其子官至正部級。那麽,為何不用和平手段分田地、“均貧富”?毛澤東說:每到一處,先必製造恐懼,以鞏固基層政權。他是為了鞏固基層政權,讓基層老百姓在恐懼和緊張之中不得不跟共產黨站在一起。所以通過殺地主,通過奪取土地,既製造血腥和高壓,又鞏固和建立自己的基層組織,一箭雙雕。1956年9月,中共副主席劉少奇在中共第八屆全國代表大會上做政治報告時解釋說:“……由於我們采取了這樣的方法,廣大的農民就站立起來,組織起來,緊緊地跟了共產黨和人民政府走,牢固地掌握了鄉村的政權和武裝。因此,土地改革不但在經濟上消滅了地主階級和大大地削弱了富農,也在政治上徹底地打倒了地主階級和孤立了富農。”可以看到,在劉少奇的這段話裏,土改的成就並不是分田地和均貧富,而是農民跟黨走和打擊地主富農。當年參加過土改的前人民日報總編室主任喻權域解釋說:“‘和平土改’會帶來很大的後遺症--人們把土地改革看成是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恩賜’、‘救濟’,打不掉幾千年形成的地主階級的威風,共產黨擔心農民輕輕鬆鬆地拿到土地,就不會仇恨地主,也不會積極地控製農村。”原來,土改是立威,是煽動仇恨,是控製農村,是一場政治鬥爭,階級鬥爭。就極權主義而言,一切都是政治的。事實上不幾年土地全被國家收走,既然要收走,為何土改時不一並收走呢?土改後再收走的必要性在哪裏?最後是土豪被徹底消滅了,耕者仍然沒有其田,但農民視共產黨為救星,政權穩固了。

  “先分後收,土地從地主手上奪過來,分給農民,給農民製造感恩的感覺。然後呢,它要再把它收回去。而它收回去是用了一個非常崇高的但是空洞的理想主義的召喚,說建立公有製,建立人類大同的共產主義的理想。農民因此受了雙重的欺騙。第一次是被分地;第二次是被收地;最後變得是兩手空空,一無所有。”(李肅:《鬥地主的真相與目的》載《財識網》)

  

二、關於傳統中國鄉村自治及士紳的作用,野夫說:

  

士紳階層是如何誕生的呢?它既非朝廷分封指派,又非家族世襲嫡傳,也算不上基層民主直選,它是完全自然生成而又為當地社會所默認的一個人群。一般而言,它由正直誠信、發家致富、知書識禮的人所組成。這一群體沒有國家俸祿和職稱,隻是憑借個人素質而形成的潛在勢力,掌握著鄉村的話語權。他們不妨一領青衫躬耕草野,但往往卻一言九鼎,安撫平息著鄉村的裂紋和創傷。不管政治是如何周期性動蕩,皇朝是如何興衰更替,是他們在小心翼翼地嗬護著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在很多意義上說,都是他們在代行政府職責,在充當太平盛世的守護神。

  曆朝曆代的入登大寶者,多數很在意對士紳階層的培育和保護;即使滿人入關,也不敢完全消除江南的縉紳門第。因為統治者知道,這個廣袤的國家和眾多的草民,不能僅憑槍杆子去管理;在他們鞭長莫及的艽野,需要無數德高望重的人去維護禮法。對他們的迫害,就是對華夏文明生生不息的道統的丟棄。而一個喪失道統的民族,就會像一個沒有靈魂的行屍,甚或墮落而為眾多的殺人機器。

  自古以來,政府都鼓勵鄉村自治;隻要完丁納糧,其他服務性事務則多讓渡給基層社會去自立自理。在政府財力權力皆難企及的領域,基本由鄉村賢長在掌控和維持。實在解決不了疑難重症,才交由政府裁決。這樣官民之間減少了摩擦,社會各階層也多了張力,正是古人無為而治的理想狀態。

  什麽叫民主?從某個角度來說,民主就是自治,就是自己管理自己。就目前來說,世界各國的鄉鎮管理模式最好的一種形式就是鄉鎮自治。托克維爾最服膺美國的鄉鎮自治。在托克維爾看來,鄉鎮製度是鄉鎮自治的表現形式,鄉鎮精神是鄉鎮自治的政治效果,兩者有機組成了美國鄉鎮自治政治傳統。鄉鎮自治通過培育自由的民情、以社會權力製約政治權力和抵製多數人暴政等途徑,促進了民主與自由之間的和諧。鄉鎮自治是民主與自由在美國和諧相處的根本原因。

  當然,我們中國過去幾千年的鄉鎮是另一種管理模式:鄉紳階級行其管理職責,宗法文化維護其人倫秩序。學者楊海坤指出,鄉紳階層的政治地位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其一,在鄉村社會貫徹朝廷的政令。中國幅員遼闊,在廣大鄉村地區很難直接派遣官吏進行統一管理,因此朝廷的政令必須經鄉紳傳達於民,並由鄉紳負責宣傳,以促使政令的執行。其二、充當鄉村社會的政治領袖或利益代表。在等級秩序下,鄉村民眾對朝廷各種政令的態度,首先反饋至鄉紳,再經鄉紳傳達至官府。鄉紳階層的政治及稅務管理責任外,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其鄉民的文化價值的引導作用。鄉紳階層都是儒家文化信徒,他們捍衛儒學,為農民甚至官吏做表率。他們通過儒學得以入仕,同時又促進儒學的發展,影響著一般民眾的價值觀,因而在傳統中國社會享有較高的文化地位。鄉紳階層是一個中間環節,在社會穩定發展時期,他們常常是溝通統治者與人民的橋梁。這股力量的作用發揮得好,有助於維持基層社會的政治穩定;這股力量一旦鬆弛、瓦解,鄉村社會的政治秩序就會出現紊亂。

  現今中國廣大農村地區由於土改,鄉紳階層這個中間環節已經不存在了。秦暉教授指出,社會劇烈變革,使農村社會結構、文化製度等等都發生劇變,有些製度發生了嚴重斷裂。因為土改中的你死我活,一個方麵提供了高強度動員機製,把組織資源高度的一元化;另一方麵,把傳統的鄉村認同一掃而空,使得鄉村社會徹底喪失了自主治理能力,以至於到了1960年出現餓死幾千萬人還基本維持平靜的可悲局麵。土改過後,鄉村和政府之間出現了結構斷層和權力真空,中國鄉村社會陷入了混亂無序的局麵,國家不得不將政權全麵下移至鄉一級,既加大了財政支出,又影響了鄉村精英參與社會管理的積極性。

  時至今日,我們的鄉鎮管理還是沒有真正的自治與自主權,還是黨政化,還沒有村民化,比之土改前的鄉紳精英的管理模式是明顯的倒退了。我們要改變傳統中國鄉鎮治理模式,也隻能是吸取世界各國的成功經驗,特別是發達國家如美國的鄉鎮自治經驗,而不是根除鄉鎮自治,實行中央集權統治,這是與時代潮流背道而馳的。我們知道,村民自治之正當性就體現在它的“自治”與“自主”上。勿庸置疑,村民自治的核心在於“自治”。那何謂自治?這方麵的權威馬克斯·韋伯曾作過經典闡述:“自治意味著不像他治那樣,由外人製訂團體的章程,而是由團體的成員按其本質製訂章程。”農村不但需要自治,而且這種自治還必須是自主性的。“自主意味著,領導人和團體的行政班子依照團體自己的製度任命的,而不像不自主的團體由外人任命的那樣。”亨廷頓曾指出:“用普通的政治術語來說,缺乏自主性的政治組織和政治程序就是腐敗的。”自主才能使村民選舉告別“黨政化”實現“村民化”,自主才能使村委會具有凝聚力,自主是村民選舉及村委會運作走向製度化的必要條件。隻有從產生到運作、從實體到程序都製度化了,村委會才有內在的動力,村民自治才是現代民主憲政意義上的自治。

 

三,關於土改後遺症,野夫說:

  

貧雇農尤其是無業遊民在拿到土地證和別人家的浮財時,他們幾乎相信他們從此真的翻身做了主人。人世的賭局被一雙新神的手重新洗牌,不勞而獲的快樂對誰都似乎是意外之喜,他們一起載歌載舞地走進了新社會。但是,乾坤甫定,不再擔心農民的騎牆搖擺時,從互助組到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的一整套錦囊妙計打包上市了。在跑步進入共產主義的狂飆進軍中,三千多萬農民被活活餓死在路上。迄今為止,我們還在為三農問題疾呼,還在為爭取農民的基本國民待遇而哀求乞告。

  土改的後遺症還遠遠不止這些。從這時開始的劃分階級成分並由此提升的階級鬥爭學說,是20世紀下半頁最可笑也最悲哀的虛構。在一個號召平等自由的社會裏,人卻被分成三六九等,最高當局故意蠱惑的仇恨和陣線,迫使所有的人與鄰為壑,互相撕咬。傳統的仁義禮信等美德蕩然無存,底線倫理從此不再。大家一起崇尚假惡醜,以窮為美,整個社會充滿了打家劫舍的氣氛。

  維護了幾千年禮法秩序的士紳階層被徹底妖魔化,各種生編硬造的髒水籠罩在他們頭上。即使僥幸逃脫一死的,也和他們的子女一起,要在幾十年的光陰中承受各種歧視。這種對民間社會的徹底摧毀,最終使我們今天要承擔惡果。許多人失去了敬畏,各種惡行正在瘟疫般蔓延,一個古老民族真正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內傷。

  秦暉對土改研究,為我們揭示了土改最真實的秘密,與野夫的觀察如出一轍。隻是秦暉用的是學理式話語。秦暉教授說,土改根本就不是為了什麽平均地權,更不是為了什麽發展生產力。土改表麵上是分地,實際上不過是借分地的機會,人為地在農村社會內部製造相互仇恨、仇殺,一方麵徹底毀滅傳統鄉土社會紐帶,使廣大農民喪失傳統的社會組織資源而變成孤獨無助的一盤散沙,再也無力抵抗共產黨這樣的強大組織力量對農村社會的全方位統製;另一方麵使農民在這樣殘酷慘烈的相互仇殺中不得不向黨交出一份“投名狀”,從此以後隻有死心塌地跟黨走。不難看出,土改中普遍存在的以“階級鬥爭”的名義開展的暴力血腥相互仇殺現象,根本不是什麽“左”的問題,更不是什麽工作偏差、甚至也不是純粹的意識形態問題,而是正常現象,是建立東方模式的極權體製的基本途徑,更進一步說,甚至也是維持東方極權體製的基本手段之一。

  幾十年來的人為的鬥爭、分離徹底產除了民間社會這一公民成長的土壤,公民社會的闕如,公民及公民精神無法生長壯大,單個的分散的個人無法形成對巨無霸國家權力的製約與監控,長此以往國民始終隻能處於被操縱、被奴役的地位。

  野夫的文字告訴我們,憲政民主政治,不僅要求我們打破經濟、政治的國家壟斷,在文化上怎麽去詮釋曆史,怎麽去理解曆史,我們同樣要打破國家壟斷。我們不能完全以國家意識形態的語言,政治化的語言講述那段時間的曆史,我們的曆史要有個體的,生動的,活潑的個性化的文字表述。

  野夫寫苦難,為的是讓苦難進入曆史。苦難唯有進入了曆史,才會具有一種曆史的力量。如果苦難不進入曆史,就是微不足道的。

  野夫寫苦難,不是村夫野婦的張狂哭訴,他的文字苦澀中不泛溫情,沉鬱中不泛凝重,雖疾惡如仇卻又心懷慈悲。他筆下的人物,幾乎都是逆境中孤獨的個體,這些孤弱的生命,雖傷痕累累,但個個都不卑不亢,自尊自愛,那種精神上的自足與超邁,那種對自由的固守與追求,令人心生敬慕與感喟。餘英時先生說,二十世紀是中國史上最混亂、最黑暗的時代。社會的邊緣人物占據了政治中心。這是一個怎樣的時代啊,特別是20世紀的後半葉,悲風慘霧遍被華林,在每一塊僵硬的土地上掩埋著多少冤魂屈鬼?這些冤魂在被故意的淡忘與塗抹以後,他們的麵目暗淡了,他們暫暫離我們而去了。然而,這一切都是在迷人的意識形態下以革命的名義,以正義的化身發生的。可悲可痛的是,至今還有多少人不明就裏,甚至認為是冤魂屈鬼的個人性格使然,抨擊國民性而無視社會製度,人們不去咀嚼詛咒這個荒唐無序的時代,不去追究製度原因,這是何等的不幸與不公,又是何等的悲涼與失望?

  野夫的文字是充滿道德勇氣的。他說,道義是無需解釋的,道義就是真理,是道路,是人類最偉大的共同價值觀;寫作是一種反抗,既是對自己內心黑暗的反抗,也是對社會邪惡的反抗,沒有真實的寫作基礎,沒有對時代的批判意識,沒有對自由的基本渴望,那樣的寫作毫無意義一錢不值;縱觀全人類,凡偉大的文學,一定都有道義擔負,道義就是你作為一個作家的使命感,沒有使命感的寫作,是寫不出真文學的,因為他注定將被未來的時代所淘汰。

  文章千古事,故不能苟且。野夫的文字,獨立清正,至誠厚實且悲天憫人。膽、識、才、力四者交相為濟,心思氤氳磅礴,上下縱橫,這一切鑄就了野夫這漢子在世道冷酷門檻前的滄桑吟唱。


 

【資料來源:共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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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加州花坊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自來美' 的評論 : 謝謝,希望能更多看到史實,讓年輕一代更了解。
自來美 回複 悄悄話 “傳統中國鄉村自治及士紳的作用,野夫說:
士紳階層是如何誕生的呢?它既非朝廷分封指派,又非家族世襲嫡傳,也算不上基層民主直選,它是完全自然生成而又為當地社會所默認的一個人群。一般而言,它由正直誠信、發家致富、知書識禮的人所組成。這一群體沒有國家俸祿和職稱,隻是憑借個人素質而形成的潛在勢力,掌握著鄉村的話語權。他們不妨一領青衫躬耕草野,但往往卻一言九鼎,安撫平息著鄉村的裂紋和創傷。不管政治是如何周期性動蕩,皇朝是如何興衰更替,是他們在小心翼翼地嗬護著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在很多意義上說,都是他們在代行政府職責,在充當太平盛世的守護神。

  曆朝曆代的入登大寶者,多數很在意對士紳階層的培育和保護;即使滿人入關,也不敢完全消除江南的縉紳門第。因為統治者知道,這個廣袤的國家和眾多的草民,不能僅憑槍杆子去管理;在他們鞭長莫及的艽野,需要無數德高望重的人去維護禮法。對他們的迫害,就是對華夏文明生生不息的道統的丟棄。而一個喪失道統的民族,就會像一個沒有靈魂的行屍,甚或墮落而為眾多的殺人機器”。

以上的論述,本人深有體會,有空會以例說明。
自來美 回複 悄悄話 野史比正史更有可讀性,真實;1921年後,特別是1949年後的官方篡寫的“正史”需要重寫!向作者致意!
周老虎 回複 悄悄話 野夫的文字是用血寫的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