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雷.普理查德
不要與人擊掌,
不要為欠債的作保。
你若沒有什麽償還,
何必使人奪去你睡臥的床呢?
——箴22:26--27
偶爾讀聖經的人會很驚訝,為什麽《箴言》會反複強調作保的危險呢?在我們看來,替人作保可能是無關緊要的事情,但所羅門並不這樣認為。為了幫助大家了解清楚,我把與這個主題相關的重要經文列在下麵:
我兒,你若為朋友作保,替外人擊掌……
你要自卑 ……要救自己,如鹿脫離獵戶的手,
如鳥脫離捕鳥人的手。(箴6:1-5)
為外人作保的,必受虧損;
恨惡擊掌的,卻得安穩。 (箴1 1:15)
在鄰舍麵前擊掌作保,乃是無知的人。
(箴17:18)
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
誰為外人作保,誰就 要承當。(箴20:16)
為什麽所羅門對作保有如此多的警告呢?
第一,作保是輕而易舉的事;
第二,作保使你在經濟上受製於人;
第三,你可能會不小心落人騙子的圈套;
第四,作保會助長別人不負責任的心態,因為他知道自己不還債的時候,你就會替他還債;
第五,作保有可能讓你的名聲掃地,甚至使你傾家蕩產。
這些經文絕不是說,我們不能向患難中的朋友伸出援助之手。但是,作保(或者“擊掌”承諾)與其說是援助,倒不如說是賭博。大多數情況下,一個人作保是為了得到高額的投資回報,而不是想幫助朋友擺脫困境。
所羅門的忠告再清楚不過了。作保,不但沒有什麽真正的回報,反而會使你承受不尋常的風險。如果你以財產為“鄰舍”作保,那你是缺乏判斷力;如果你為陌生人這麽做,那你活該落個身無分文;如果你為一個別有用心的女人作保,那你最終會落得個身敗名裂的下場。
那麽,給兒女作保又如何呢?《箴言》沒有明確地提到這個問題,但總的原則仍然適用於這種情況。給予總是比作保好。我記得,多年前有位著名的傳道人談到,他曾借錢給年輕的神學院學生,但他們當中很多人都不還錢,或者根本不打算還錢。這位傳道人把借條保存在錢包裏,每當看到那些未還的借條時,他就怒火中燒。終於有一天,他把所有的借條都撕得粉碎,然後扔掉了。這個簡單的舉動使他得到完全的釋放。所有的債務都已免除,再沒有人欠他錢了。以前借出去的債成為了饋贈。如果他們願意還錢,那就收下;如果不還,那也無所謂。從那以後,他再也不借錢給任何人了。如果他有能力給予,那就白白地給人;如果沒有能力,他索性也不借。這樣一來,他就能同時持有慷慨和清潔的良心了。
所羅門一定會讚賞這種態度。作保不是罪,但不是明智之舉,也是不必要的。你能慷慨的時候就慷慨解囊,並且讓上帝來眷顧你金錢上的需要,這是再好不過的了。
禱告
求主賜我慷慨的心,好使我能給予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
默想
1.你同意所羅門“作保是危險的”這個看法嗎?為什麽同意,或者為什麽不同意?
2.你同意慷慨遠比作保更智慧嗎?
3.你是否曾經為一筆債務作保,或者請別人為你作保?你從你的經曆中得出什麽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