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始敬終

唉,吹噓自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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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並重的美國交通處罰(一)

(2004-12-08 10:41:20) 下一個
目前,美國擁有2700萬輛以上的機動車輛。據美國官方統計, 在美國的土地上每天平均每400機動車輛中就會有一輛車發生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美國2003年因車禍死亡的人數接近40000人。在全球僅次於中國的102000和印度的84000人。美國由於交通事故所引發的死亡超過了曆次戰爭死亡人數總和。鑒於此,美國於1964年頒布《城市公共交通法》。1966年,約翰遜總統提出《國 家交通和汽車安全法》。1970年通過《城市公共交通扶助法》。交通法還為公共交通提供了補貼保證,政府通過稅收、票價補貼、公交優先等政策促進公交的發展。2003年10月3日美國公路交通安全局(The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公布的交通安全救護基金數額已經超過8600多萬美元,每個州從50萬美元到100萬美元不等。   對於道路交通管理,美國各州都有各自的法律,但對於“飲酒嚴禁駕駛”的規定是一樣的,處罰程度與方式也並無太大差異。很多州對於酒醉駕駛者都是直接送進監獄。加州規定,如果酒醉駕駛並在10年內重犯,可以處以最高10000美元的罰金,並吊銷駕照一年以上;隻要檢驗證據達到規定血液酒精含量基準值以上即為該犯罪成立,或者依據警察對當事人的外觀行為表現之證詞,亦可判決有罪。   我的體會,美國對於違反交通規則的交通處罰是恩威並重,罰款與教育並行。1989年,我在俄亥俄讀書時,就經曆過兩次超速違章。兩次超速行駛,都被警察碰到,處理的結果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第一次是在1989年過中國春節,在美國是大年三十的夜裏,我和一大幫中國同學在一起包餃子過春節。幾十個中國學生和家屬在學校的國際學生聯合會的大廳一起熱鬧。等折騰完了都半夜兩點多了。 那時天氣還比較冷,我哆哆嗦嗦的開車回我宿舍的路上。在穿過學校的一條叫COLLEGE ROAD的路上被一輛警車給截住了。警車的警燈在我後麵一閃,我乖乖的停車在路邊,一臉的茫然,還一腦子的納悶兒,根本不明白怎麽回事兒。一位中年警官先生走過來對我說:“您好先生,您的車在限速每小時25英裏的道路上開到了每小時40英裏,您能給我一個理由嗎?” 我是第一次被警察攔住,也就實話實說:“我在學校的國際學生中心過中國的春節,回家時太晚了,就沒有注意自己的速度,真對不起。” 警官說:“這個不能成為您超速的理由,請您出示您的駕駛執照,汽車保險單和汽車行駛證。” 我乖乖的把警官要的東西全給了他。警官說:“請在車中等侯。”然後就拿著我的文件回到了警車中。幾分鍾後,警官回到我的身邊說:“請您按照如下地址和時間去麵見法官,法官將跟據我的報告和你的申訴來判決你是否有錯。希望您今後遵守交通規。” 然後就給了我一張傳票。 傳票上清清楚楚寫著,六周之後去見法官,由法官來判定我是否違章並定奪罰款事宜。   我那個鬱悶呀!   六周之後,我穿戴整齊,按時到了當地的交通法庭上。那裏還有不少人呢。 等輪到了我, 穿官服的法官看了警官的報告後對我說:“XX先生,您於X月X日XX點XX分在XXX市XXX路上,以每小時40英裏的速度在每小時25英裏的速度限製下開車。當時的執法警官THOMAS QUARTERMAN 用雷達探測器記錄了您的行駛速度。警官THOMAS QUARTERMAN 在本市有14年的工作經曆。本法官認為,警官THOMAS QUARTERMAN 報告屬實,您違反了本州的交通規則的XX款XXX條,您認罪嗎?” 我能說什麽呀? 錯就錯了,認了! 我對法官說:“尊敬的法官,我認!” 法官又說:“根據俄亥俄州的州法XXX款XXX條,您將被客以75美元的罰款,罰款將用於交通設施的建設和公共教育,您有什麽意見,有什麽困難嗎嗎?”(現在的罰款額度為175美元了) 法官又說:“鑒於您是第一次違章,您可以選擇直接交納罰款或者是在四周之內接受三個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您如果是選擇接受三個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我可以豁免您的75美金的罰款。” 我當時隻是個窮學生,75美金對我來說不是個小數字,我當然選擇接受三個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了。 我對法官說:“我選擇接受三個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 法官說:“好吧,請您在四周內接受三個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以後別再違章了,這裏是美國,開車要遵守規則。” 法官簽署了文件,就讓我走了。   接下來就是約定接受三個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的時間。由當地的安全駕駛學校主辦的三個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一般都安排在晚上。我約了一個沒有課的晚上。交了12。5美金的上課費,就開始了三個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 教室是一個相對簡陋的地方。主講的教官是一個和藹的老頭兒,他介紹說,他叫BILL CONIBEAR,在這個城市當了35年的警察並有15年當警察局長的光榮。現在退休了,是義務到安全駕駛學校來給大家講課的。 頓時,我們對他素然起敬。 BILL 講課講的的很生動,講了不少故事,也向我們提了不少問題。違章的同學們也都依次講述了自己的故事,都認識到了自己所犯的錯誤。 在這三個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鍾有30分鍾我們觀看了有關車禍的錄像,一段段慘不忍睹,驚心動魄的錄像,大都是由於超速行駛所引起的。 最後,BILL CONIBEAR 警長給我們每人一份考試題,考完試,我們每人拿到一份有BILL CONIBEAR 警長簽署的畢業證書。BILL CONIBEAR 警長將我們每人考試的卷子送往當地的 DMV(交通管理局)做為參加了三個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的記錄並存檔。   這種懲罰與教育並用的方法非常有效。接受了教育的違章司機大都會謹慎駕駛。如果是第二次超速,就隻有接受罰款了。第三次,罰款和教育都要實行的。   第二次超速是在1989年的夏天。我和其他幾個同學去看一位教英文的美國教授MS。P。 MS。P的家離學校有大約40英裏。 我們在P教授家裏吃完飯回來的時侯也是晚上了。在回來的路上,一位女同學肚子疼的不能動彈,我在6號公路的每小時55英裏的最高限速下開到了每小時75英裏。超著速開了還不到5分鍾,就看到後麵的警燈閃爍, 離我越來越近。 我心想不好,隻有PULL OVER,停到路邊。 警車用大燈照著我,一位年輕的警官走過來,用手電筒照著我,還沒有等他開口,我就說:“我有個朋友肚子疼,我要送她去醫院。” 警官用手電照著後排座位,隻見那位同學表情痛苦,臉上留汗,靠在另外一位同學的身上。 警官問道:“先生,您知道醫院怎麽走嗎?” 我說:“不知道,我想按照路標走,找不到再問(美國的路邊上,都有指引你去醫院的標牌)。” 警官說:“先生,這樣吧,你跟著我的車,我帶你去醫院,不過,要小心開車。” 那位年輕的警官轉身跑回他的警車,開著警燈,鳴著警笛,一路呼嘯。我跟在警車的後麵也是一路狂奔。感覺到速度很快, 我順眼瞟了一下速度表,指針都到頭兒了。(我的車最高時速是每小時85英裏)不一會兒,警車就帶我們開到了醫院。 我們把同學送進了急救室。 我回過頭來感謝年輕的警官。年輕的警官說:“這是我應該的,不過,下次如果不是緊急情況,你就不能超速行駛了。” 我連連點頭。   在美國,如果你不違規駕駛, 一輩子也沒有人理你。 一輩子也沒有警察檢查你的駕駛執照。但是如果你違反了交通規則,你就逃不過懲罰。你得了罰單如果不交,就會有追加罰款。 這種追加罰款的額度會在DMV每一次給你寄來的罰款通知上寫個清清楚楚。 如果還不交,那你在每五年更換一次駕駛執照時就會遇到麻煩。但是,美國大多數的州對違章司機, 尤其是第一次的違章司機采取教育為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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