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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我報案(在澳大利亞開的士 TAXI!!!)

(2007-08-26 08:54:29) 下一個

上個禮拜五,出租車開到Neutral Bay上了一對男女,說是要去Potts Point. 那時才下午4:40,天還亮著呢。到了Potts Point,  告訴我說繼續往前開。到了Kings Cross的出租車站,那女對男的說:“我先下車,你付錢!”留下的男人卻摸了一下口袋說:“我的錢包在我女朋友那,她就在那邊,我去拿錢。”我心想:不好,要逃票!隨接跟他下了車。他見我跟著下了車,飛跑到對麵的紋身店(Tatoo)。這時剛好看見有兩位警察走了過來。我攔住了警察,說有人逃票,而且我看見他跑進了這家店。可這2位差官,確慢條斯理的詢問逃票人的模樣。 真是急死人。等了一會,他們到店裏轉了一圈,出來告訴我說,樓上有個安全門,該是打那門溜走了。轉兒問我要不要報案。得,我已經報了2個案,至今還沒下文。一個是被打劫了150塊;另一個是撞了我的車,要揍我,不讓我看他的駕照。想想我“有案在身”,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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