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樹下的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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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話吸煙

(2006-11-07 10:06:17) 下一個
 
 
     
收入《他鄉星辰——北美華語作家散文選》
雲南人民出版社2014年9月第一版   
                                                                          
 

僑報副刊,2006年2月21日  文 /沈漓 

        說中國人天性保守、總是排斥外來的新生事物,實在是片麵之論。宗教和一些主義由外邦傳入的例子就不必多說了,作為舶來品的煙草明末便風靡了全國,以至於楊士聰在《玉堂薈記》裏說,“男女老少,無不手一管,腰一囊”。這證明中國人信奉“拿來主義”也是老資格的了——雖然拿來的東西也許並不太美妙。
        煙草入華的途徑,據吳晗先生那篇《談煙草》考證,第一條路線是從菲律賓到中國的台灣、福建、廣東地區,再傳到北方;第二條路線是由南洋輸入廣東;第三條路線是由日本到朝鮮然後傳到遼河以東的東北地區。時間大概是在明神宗時的16世紀下半葉至17世紀初。煙草入華之後,中國的國勢就日益衰敗了。但是我們不能把清代以來積弱屈辱的賬都算到煙草頭上,正如不能把朝代的滅亡都推到某某禍水身上一樣。
        清末民初,洋卷煙——也就是香煙——第二次大舉入侵,逐步掃蕩了土氣笨拙的旱煙袋和煙管,使得吸煙在中國更加普及了。
        上個世紀初,梁啟超寫了篇文章叫《煙士披裏純Inspiration》,這似乎是首見的英語“靈感”一詞的音譯,並被後來的作家們廣泛采用。Inspiration還有“吸入”的意思,吸入而具靈感,莫非文人的潛意識裏認為靈感是獲益於煙的嗎?對於吸煙身體力行甚至撰文讚賞的著名人士,古今中外以作家居多;倘若要評岀一項“香煙文化貢獻大獎”,恐怕入圍的也大都是些作家罷。
        魯迅嗜煙,在廈門大學時曾因抽煙時睡著,把棉袍帶褲子一起燒岀了大洞。鬱風回憶魯迅抽煙,“很特別的是用大拇指和四個手指拿香煙而不是夾在食指和中指中間的姿勢。”有人建議這可作為在影視中魯迅扮演者的參考。然而在魯迅逝世前11天拍的那張吸煙照片上,卻分明是標準的夾在食指和中指之間的姿勢。
        筆者以為,長煙有長煙的拿法,短煙有短煙的拿法,而吸者神遊八荒之時,又何必拘泥。由此想到倫敦蠟像館裏畢加索的手。
        1972年畢加索的蠟像揭幕時,許多出席儀式的畢加索的密友指出,畢加索手上拿的煙不對,蠟像館馬上就改過來了。大概後來爭議不休莫衷一是,現在的蠟像幹脆截肢換手,徹底戒煙。        
        更有甚者,梁啟超的“不肖”弟子徐誌摩說過,牛津和劍橋“是英國文化生活的娘胎。多少偉大的政治家、學者、詩人、藝術家、科學家,是這兩個學府的產兒——煙味兒給熏出來的。”又說,“在康(劍)橋我忙的是散步,劃船,騎自轉車,抽煙,閑談……”詩人直把香煙吹上了羅曼蒂克雲端,飛升到了繆斯的高度。
        那是中國文學史上多麽值得回味的一頁啊!作為戰士的魯迅,他的致命武器匕首和投槍上,總是凝著一股濃烈的煙味;而作為詩人的誌摩,他的吞雲吐霧則是一種有益身心、恭請詩神降臨的智力遊戲。
       我以為,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煙味兒。那麽,留在我們“老三屆”這一代人身上的煙味兒又是什麽樣子的呢?我有時呆呆地想著,那個籠罩著我青春時代的煙塵,實在是有些不堪回味的了。
        記憶中有關香煙的最初印象,是我們湖北家鄉的“鬥撇撇”。
        “撇撇”是由一個煙盒子折疊成三角形的硬紙片,把它放在地上,每個人拿自己的“撇撇”去撲打別人的,將對方的掀翻或者鏟撮起來就是贏家,人家的“撇撇”就歸了你。年幼的我每天四處搜尋丟棄的煙盒,折好了就四處找小夥伴們纏鬥。這,便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主要的玩具和遊戲。
        本人的吸煙史,則始於“文革”中的下鄉插隊,十七歲那年去了湖北鹹寧農村。有一天同隊知青在供銷社買來一包香煙,拿岀一支給我。吸一口,苦澀嗆人,頓覺自己老成許多,和廣大農民的距離也拉近不少——看看周圍,哪有農民不抽煙的呢!
        當時那裏老鄉抽的煙,好的算是“大公雞”,一毛五;最便宜是“經濟”牌,九分錢。記得知青中抽的多是“燎原”牌子,兩毛七分一包,是貴的了。這些煙早已絕跡,據說在煙標收藏市場上,文革期間的煙標、尤其是當年政治色彩濃鬱的煙標成了炙手可熱的搶手貨。
        後來一個新建的礦山把我招去當了養路工。養路班十來人,清一色的“牛鬼蛇神”子弟。那時常搞政治學習,通常在下雨天以班組為單位,讀完報紙社論再輪流發言批判。
        我最怕發言,因為自己父親的問題。那種痛苦和心虛,直抵內心深處,直到現在還難以表述。真有點像朱自清《談抽煙》說的那樣:“讓他覺得嘴還是他的”,於是拚命抽煙,把嘴占住。大概十來條漢子有著同樣的心病,於是十來條煙槍同時點燃!小小的宿舍濃煙滾滾,嗆得人睜不開眼睛。散會,煙霧隨人奪門而岀,如同火災。
        有次我和同伴幹活累了,正坐在山坡下抽煙休息,忽聽頭頂上呼隆隆一陣響,他大叫一聲:“不好,快跑!”驚起卻回頭,原來是貝立特大翻鬥車裝著小山般的一塊巨石,正衝著我們倒車過來,而翻鬥車箱正往上豎起!我跳起就跑,躲過一劫。後來離開了礦山,聽說有個農村來的男孩子上夜班時坐在坡下打瞌睡,結果被翻鬥車卸下的大石頭活活砸扁,死得極慘。我想他當時如果能吸口煙提提神,熬著,怕不至於死的罷。
        第一次看見香煙上的過濾嘴,是在礦上一部進口的大鏟車包裝箱裏。還是那位嗜煙如命的同伴見多識廣,告訴我這是用來過濾尼古丁的,外國人都抽這種帶過濾嘴的煙。上個世紀70年代初社會上還沒有這種煙,我聽了十分羨慕。
        後來,上世紀八十年代洋煙充斥市場時,有個青年同學一邊抽著英國“三五”一邊對我說:“抽外國煙,那是抽一種文化!”我表示理解。現在,吸煙可以吸成一種時尚、一種文化姿態、一種風雅。不過回首前塵,在艱難困苦之中,吸煙正是我的精神安慰,是我的“安樂活”。更何況香煙素來是單身漢的情侶,在性壓抑的年代裏,尤其如此。
        後來中國天翻地覆,我也有了家小。女兒不知怎麽就信了媽媽的話,認定吸煙是很壞的惡習。無論我躲在陽台或是衛生間,隻要被她看見或感覺到我又在“幹壞事”,立即大呼小叫:“媽媽快來,爸爸又抽煙啦!”我的負罪感終於驅逐了抽煙的快感,和苦戀多年的“情侶”徹底分手了。
        現在,出於健康和經濟的原因,全世界都對吸煙展開了圍剿,利用各種“威逼利誘”的手段,令煙民的日子十分難熬。
        據一位電視名主持披露,他的公司把大量煙鬼——其中就有他——趕到一間通風不暢的小屋裏,那間吸煙室就成了名副其實的“吸煙室”或“毒氣室”了,因為裏麵充滿了二手煙,根本就用不著點煙了。在溫哥華我也看見越來越多的華人在街頭吸煙,包括一些年輕的女留學生們。
        更滑稽的是,前不久英國《每日電訊報》報道,2005年11月,德國有個人因為在家吸煙竟然被公司解雇。該公司每月獎勵不吸煙的員工100歐元,那位職員領取獎金,但不幸被人告發常常在家大過煙癮。公司雇了偵探,拍到了他在自家院子裏抽煙的照片,立即以“行騙偷竊”為由將其開除。員工不服,聲稱自己並不吸煙,那天隻是剛好客人來訪硬要他抽一根,並將該公司告上法庭。
        看到這個消息,既對這種“斬盡殺絕”的做法感到悲哀,又慶幸喜歡熬夜寫作的我竟能揖別煙草,更慶幸定居在對筆者說來是非常自由美麗的溫哥華,它多次被聯合國評為“世界上最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也許我再也沒必要享用“安樂活”了。
        寫到這裏,夜色中的溫哥華又是一片風聲雨聲,正像我此刻無法平靜的心情。輕輕打開窗戶,讓清新的風吹進來,隨風潛入心的卻是賀鑄的那句詞兒:一川煙草,滿城風絮,梅子黃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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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沈漓 回複 悄悄話 邊城君你好,
也聽罷君介紹你,幸會。我也會去拜讀你的大作,多交流。
邊城秀才 回複 悄悄話 沈漓君:
經罷了君介紹,找到你的文章。
從你一大排的文章標題裏,第一眼就看中吸煙這篇,因為我對此事亦頗感興趣。曾經斬絕地戒煙,然而八個月後又複吸,理由有兩條,一是作為煙草王國的雲南人,不吸煙太可惜;二是不吸煙後身體發胖,不舒服。
你這篇文章,古今中外說來,讓人開看界,我寫散文也走這一路,喜歡“東拉西扯”,因而喜歡你這樣寫法。
從文章中知道你也是“老三屆”,下鄉當年有十七歲,那比我少一歲,且知道你是在農村中“染”上煙的,與大多數知青初吸的情況一樣。這些都使人感到親切。
我也知道一些吸煙的事,過些時寫一篇來與你這篇配對,算是與你初識的一件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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