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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故事

(2006-11-01 20:47:03) 下一個

朋友的故事

蒙市北岸,河畔不遠處一座二層小樓,上為住房下為店。店麵不大卻像所有的雜貨店一樣,麻雀雖小,五髒俱全。
沿河風景秀麗空氣清新,冬季賞冰賞雪,偶爾還有似家鄉的樹鬆樹掛的奇景。夏季看人們河中戲水,岸邊垂釣,自己有時也加入其中成為岸邊的釣客。應該說當初買店時,這裏的美景也是促使我們下決心的一個因素。
這裏的建築與市區不同,在寬闊空曠的一大片土地上,基本上是各式的二層三層小樓散亂地獨立地存在著,每一棟小樓都圍在綠樹與草坪之中。開花季節,棟棟小樓便都像是一個個昂首挺胸花團錦簇的貴婦人。沒有寬大的馬路,沒有繁華的商業區,不多的幾個雜貨店散在小區之中,沒有劇烈的競爭,但卻要忍受一定的孤獨。因為在這裏除了自家人以外見不到其他中國人,距離采購中國貨的唐人街也比較遠,跟著小店一起陷於老外的層層包圍之中。
這裏的居住者基本上是法語大家族的成員,剛好參加過這裏政府為新移民辦的法語歡迎班,有一點法語基本功,可以應付一下。
這裏的人口並不密集,但都是有房有車的有薪一族或有地及有其他的產業的一族,他們的購買力都不錯。而這些老兄老姐們的吃喝抽的能量又都是相當的驚人,人人開車來都是大箱小箱的啤酒再加上大包小包的吃喝。夏季的周末天氣好時,岸邊垂釣者會成群結隊的來買零食買魚食,在不停的忙碌中聽他們眉飛色舞地介紹著他們的釣積。受其感染,我們也常常會跟著他們繪聲繪色的描述進入了那個想象的釣群之中。
這裏居民的性格開朗豪爽,尤其是喜歡聊天,用國內的俗話說便是“侃大山”。尤其是那些老顧客,人還未進到店裏,說笑聲就已傳到了店內。而進店以後,顧客之間,顧客和店主之間,認識的不認識的都會聊個不停。說者眉開眼笑,聽者津津有味。起初是兩個人聊的話題,很快便會成為三個四個人在聊,跟著便是全體,那種氣氛活脫脫一個老朋友的小型聚會。一個“Bone jour”一個“CAVA,也會重複兩三遍,不會冷場不會卡殼。即使是拎著買好的東西走出了店門,也還可以聽到遠去的喋喋不休的說話聲或者是哈哈的大笑聲。
不論是開店還是生活,這裏都是一個不錯的地方。但這裏也不是世外桃源,開雜貨店有的煩惱這裏也差不多都會有一些,而我的最大的煩惱便是那些孩子們。我煩他們在店裏吵吵鬧鬧,我煩他們在店裏小偷小摸,我更煩他們一個個隻有十五十六歲,硬是天天纏著要買香煙買啤酒[法律規定,未滿十八歲是不能賣給他們煙酒的,如果違法,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罰款是很高的]。我的兩次與警察一次與法官打交道的經曆,也是由於和孩子們之間的衝突引起的。
一個周末的下午,一位學生模樣的小夥子背著個大書包進到店裏,他要買一條香煙。我客氣地請他出示能證明他已年滿十八歲的證件,他說他的證件在家裏,但肯定已經十八歲了。我們各執己見,你來我往幾個回合之後便發展成了爭吵,繼而是怒目相向大拍櫃台。氣憤之下,我想把他推出小店,不曾想小夥子也反映極快,他出拳直搗我的胸口。我也是經過訓練的男子漢,在速度上應該是還勝他一籌,我抓住了他伸出的手臂順勢別向了他的背後,抬腿一腳踢向了他的屁股,順勢鬆開了他的手臂。嗷嗷大叫兩聲,幾個趔趄之後他站在了小店的門外。我高喊了一聲“滾”,雖然他聽不懂,但卻泄了我的心頭之憤。
十幾分鍾之後警車開來了,電話是那個男孩打的。他與兩位警察在店的外麵嘀咕了一會後,警察便到店裏來問我:“你打了那個男孩?”
“是他先打我的,我後踢他的”,我如實地解釋道。
“你會收到一張傳票,我們要起訴你。”
“可是,是他先打我的呀。”我申辯著,但警察根本不理睬。
起訴就起訴,我就不相信加拿大法官也不講理,法製社會還能無法無天。
我不怕他們起訴我,我有三個依據。第一我是守法者,事情的起因是由於我在維護法律。第二是小夥子先打我,而我是在自衛。第三是我沒有傷到他,我是用腳掌踢在他的屁股上,用力不大,他不會有外傷的痕跡。
開庭那天,我西裝領帶整整齊齊,自覺很有一幅紳士派頭。
法庭在政府大樓裏,是一間寬敞的大屋子。法官席在屋子的盡頭像是個壘高了的主席台,給人一種高高在上的威嚴之感。法官在黑帽黑袍的威嚴的外殼下露出一張胖乎乎的白哲的慈祥的臉。下麵是左右各一個弧形的桌子組成的,是原告被告律師等人的站位和坐位。相隔一米遠左右便是幾排椅子組成的群眾席,稀稀拉拉地坐著幾個麵無表情的男女,可能都是等待審案的原告和被告。
我站在被告席上,按正常程序他們首先核實了我的身份,然後我按要求將手放在聖經上宣誓:我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真實的。法官問我有沒有律師,我回答沒有,他讓我坐在了我的律師的席位上。我成了自己的辯護律師,我用我的那些簡單的法語對話為自己辯護。
首先是警察起訴。接著由那個男孩陳述了事發當天的情況,我聽得出來他沒有說謊,這樣我的心裏就更踏實了。輪到我為我自己辯護了,我重點強調我是在執行和維護加拿大法律,我強調我不賣香煙給他是對的,我堅持我沒有做錯。理直氣壯的我真可謂是慷慨陳詞,盡管說的可能不夠流暢,詞匯可能不夠豐富,但我自覺氣勢非凡。
那位和善的法官的最後裁定是:你是一位守法的好公民,你不賣煙給他是對的,但是你踢他一腳是不對的,我裁定罰你一元錢,但這一元錢由我替你付。
我贏了這場官司,這讓我激動不已。彌勒佛似的法官贏得了我的讚許,我很高興他送給我的那頂高帽,我是一位守法的好公民。
第二件事情也是由孩子買香煙引起的。
那也是一個周末的下午,一對年輕的男女勾肩搭背嘻嘻哈哈地進了小店要買香煙。因他們沒有能夠證明他們年滿十八歲的證件,我不賣給他們香煙,而他們一定要買,你來我往地又爭吵了起來。氣急之下,我衝出了櫃台,拎起小夥子的衣領硬是把他拽了出去。我是位守法的公民,我堅持不賣給小孩子煙,我也不會再踢人了。
小夥子的女朋友用手機給警察打了電話,半個小時後還是那兩個警察趕來了。這次他們先聽了那兩個孩子的訴說,又向我得到了證實。這次警察不起訴我了,但他們也學會了各打五十大板,他讓孩子們不要來買煙,他也讓我不要碰到孩子們,因為那也是違法的。
此後我還真的漸漸地磨練出了極好的耐性,自認為是一位名副其實的守法公民了。
享受著這裏的優美環境,融入在這些和善的人群中,經受著一些煩惱和不快的摩擦,我們繼續著小雜貨店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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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一片竹葉 回複 悄悄話 是你太投入啦,也是我的第一人稱造成的誤解。
DUMARTINI 回複 悄悄話 剛開始沒看懂,還以為是你的經曆,一直看到男子漢三個字才大悟,原來這是朋友說故事...我很暈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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