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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康談《色•戒》的敗筆

(2007-10-08 20:35:09) 下一個

張愛玲《色 • 戒》的敗筆

文/廖康



《色•戒》充分體現出張愛玲到1950年時已經熟諳短篇小說的寫作技巧了。雖然也有個別句子明顯地受英文影響而非常別扭,如“她是最完全被動的”,但通篇的語言還是相當精彩。故事從事件的中間講起,不象她以前的小說那樣平鋪直敘,缺乏張力;而是通過對話、敘述、意識流、插述、回憶和描寫,把這謀殺未遂的來龍去脈凝練地展現出來。這篇的情景描寫十分到位,對話簡潔而凸現個性,人物再現栩栩如生,牌桌上的氣氛營造得恰到好處……可惜,小說的關鍵之處——事到臨頭王佳芝突然改變主意,讓易先生逃生——這變卦缺乏鋪墊,缺乏心理描寫的基礎,或不如說張愛玲猛不丁給了一個毫無根據的理由,讓我無法接受。小說對王佳芝的心理也有三言兩語的描述,但所表述的恰恰是與她變卦相反的理由。而那真正的理由,而且是常人都能夠想象到的心理活動,張愛玲竟然沒有寫,令人扼腕歎息。

我不是從政治角度來評價小說情節正確或錯誤,也不是從曆史角度來判斷此事的真偽。隻要換了名字,張愛玲當然有文學創作的自由。她有塑造英雄的權力,也有塑造普通人或懦夫的權力,她甚至有描寫因情忘義的權力。問題在於小說並沒有寫出王佳芝為什麽會突然覺得易先生愛她,就因為他花了“十一根大條子”給她買鑽戒嗎?就因為她跟易先生有過兩次“那麽提心吊膽,要處處留神”的幽會嗎?他們的幽會,過來人都難免置疑,一個為國破身的青年女子,會那麽快就沉湎於性愛嗎?連王佳芝自己都說:“哪還去問自己覺得怎樣。回到他家裏,又是風聲鶴唳,一夕數驚……好容易回到自己房間裏,就隻夠忙著吃顆安眠藥,好好地睡一覺了。”原作中的這些話,讓讀者覺得王佳芝與易先生的苟合非常勉強,與她決定犧牲自己的貞操,謀殺漢奸的初衷是一致的。她對易先生即無情愛,也無性愛。怎麽會事到臨頭,她竟然突然愛起這個“矮小”而且長得有點“鼠相”的特務頭子?愛這個無情到“簡直需要提溜著兩隻乳房在他跟前晃”才能讓他想起對方的無賴,而且愛到了舍身飼虎的地步!

其實,張愛玲在小說中曾經非常接近她應該描寫的心理,她已經體驗到那種緊張,而且都說出來了:“隻有現在,緊張得拉長到永恒的這一刹那間,這室內小陽台上一燈熒然,映襯著樓下門窗上一片白色的天光。”可惜呀,大概張愛玲從來沒幹過壞事,也是她缺乏這方麵的想象力,她到底沒有寫出這種緊張的真正原因。一篇本來可以成為上乘的小說,功虧一簣,淪為平庸。

王佳芝為什麽會變卦呢?她為什麽會緊張呢?這其實並不難想象。文革期間,很多原本是好學生的乖孩子都經曆過第一次幹壞事的心理掙紮。我有個同學,幼年喪母,是他長嫂把他帶大的。他嫂嫂美麗、善良,我們一向都非常愛戴她。文革初,也不知道是誰挖出一張他嫂嫂向美軍獻花的照片。於是,她遭到批判。我這同學很靦腆,但在批判會上,他終於頂不住壓力,公然宣布和他嫂子斷絕關係。但他嫂嫂特別擰,就是不認罪,也不做任何解釋,一次次抬起頭來,鄙意地瞪著主持批鬥她的工作組成員。群情激奮了,有人開始動手了,但她就是不服,反複說:“我問心無愧!你們批鬥我違反了文革的大方向。”動手的人越來越多了,我和他也加入了群氓的暴行。我清楚地記得:耳邊是大家憤怒的喊叫,身旁是人們揮舞的手臂,但我心裏有個聲音企圖製止我,好像還帶著母親那永遠不改的四川口音,我遲疑了,但最終我還是打了他嫂嫂一下。我的手好像戳了,疼了很多天。我雖然反複告訴自己,我那是革命行為,而“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但心裏一直內疚。文革後,我終於鼓足勇氣向她道了歉。她還反過來安慰我:“那時你們都是孩子,懂什麽?”

我繞了這麽大個彎,就是要說明,人本性中的善良,或者說從小受到的良好教育,具有超階級,超意識形態,超國家,超民族大義的作用。那是一種深植於心靈中的絕對律令,它不跟我們講什麽道理,而是直截了當告訴我們不能那樣做。當然,有時候社會壓力太大,環境影響太直接,意識形態的作用太強,人們可能會違背這絕對律令,做出相反的事情來,比如我在文革中打人。有時候,這絕對律令也會讓人縮手縮腳,行為愚蠢,比如王佳芝臨場變卦。

有人可能會說,王佳芝那是要懲處漢奸,是為民除害,怎麽能和你打一個無辜的人相提並論?沒有經曆過文革的人可能體會不到,當時,我們的的確確以為我們的行為是革命的,是正確的,我們在思想意識中大概比王佳芝更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光榮和正義的。但即使是在那種情況下,我的內心還是響起過譴責的聲音。而且,打人畢竟不同於殺人。而且是謀殺!那可不同於在戰場上的廝殺,沒有火光,沒有喊殺聲,也沒有槍炮聲,更沒有戰友的鮮血和屍體激勵你,隻有等待,靜悄悄地等著把一個活生生的人幹掉。設身處地想想,你能不緊張嗎?無論是為了什麽崇高的目的要殺這個人,隻要他沒有直接傷害過你,隻要他不是麵若惡魔,對你沒有直接威脅,善良人多半都會心軟,都會遲疑,都會有所顧忌,都會聽到那絕對律令的聲音。張愛玲本可以在此大書一筆,好好描寫王佳芝的心理矛盾,絕對律令與民族大義的矛盾,樸素的善良本性與崇高的思想覺悟的矛盾。然而,她卻用一句“這個人是真愛我的”就把王佳芝的內心掙紮給打發了。太可惜了!竟然把如此具有普世意義的矛盾硬生生地塞入毫無鋪墊的情愛巢臼,太小家子氣了!

即便張愛玲沒有類似經曆,她從別人的描寫和敘說中也應該能夠體驗到上述心理。很多電影裏也有表現好人或剛剛開始變壞的罪犯,事到臨頭下不去手,扣不動扳機等鏡頭。真不明白,張愛玲這麽一位敏感的作家怎麽會在十年磨一劍中,錯過了這麽好的機會?中文作品對心理描寫一向較弱,在這方麵,我讀過的好作品隻有閻真的《滄浪之水》。文學作品有的地方是要留給讀者想象的餘地,但有些地方就是需要細細描寫。所謂“疏可跑馬,密不透風”是也。張愛玲在《色•戒》中,連自己都沒想清楚王佳芝為什麽變卦,自然無法說服眾多讀者。小說被人忽視、遺忘也就在所難免了。

李安把這短篇小說改編成電影,才讓人再次記起這本來不值一提的作品。他也感到小說缺乏情欲的暗示,但他不管,還是淋漓盡致地發揮了那句話“這個人是真愛我的”,並將王佳芝和易先生的苟合渲染得如火如荼,摹仿《十日談》,拍出了一場道義在情愛麵前疲軟的諷刺劇。這當然也無可厚非。他再現了舊上海,演出了人情味,在藝術上不無可取。但用張愛玲《色•戒》的名義,說輕了是強人所難,說重些是無中生有。李安替她的發揮與原作內容相違,被人譏笑為“一日就奸”,話糙理不糙。因為他的改編缺乏原作基礎,如同空中樓閣。如果他跳出張愛玲的迷失,挖掘王佳芝的心理,或者完全甩開張愛玲,拍一部因情害義的電影,本可以毫無羞愧地領獎。但是看過小說的讀者,心中難免另有評價,這哪是張愛玲的小說呀?難怪連李安自己都說,這電影並不是基於《色•戒》,受它啟發而已。


2007年10月9日

(By Lunamia ZT,  感謝康兄送來的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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