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淪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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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英文的曆程(下)

(2007-08-27 08:08:22) 下一個

到了大學,我們的英文教授就更了不起了。他是老北平輔仁大學外文係畢業的。他說當年,他們的大學是背聖經出來的。不是為了信教而是認為聖經是一本最好學習英文的教材。從他那學的是一般常用的俗語。什麽奶媽是喂奶寺,保姆是幹奶寺。小費TIP的來源是(Toss in Pot)。在早年美國的小酒館都放一個小鐵桶,客人叫了酒,就順便把銅板往小鐵桶丟。我們也讀到一些有名的短文。像老兵不死,甘乃迪總統就職演說,還有大學教育的目的,如果我再是一個大學一年級的學生等等。他是很強調我們發音的準確。記得開學沒多久,他要我們大家每個人念一段課文。然後立即評論。我們班上有許多本省人,念起英文很別扭。譬如把very 發成me-ry.father 發成wha-ther。老師還把我們同學給消遣了一下。輪到我時,他並沒有大大的讚揚。反而說我的發音有點像西部的牛仔。同時要我盡量把速度放慢。就這一評論,我就被同學認為是班上英文最正點的了。 

每次考試,都是問答題。有的同學,把課文硬是背下來。結果分數不高。教授說他不是考背書,他是要我們了解課文的意思,然後用自己的話答問題。我那時的英文成績不錯,可是花在英文的時間不多。這位教授就是當年在台灣南陽街唯一辦托福補習班的董世祈教授。當年從台灣出國的學子,幾乎每個人都得經過這一關的。 每個星期日早上九點考模擬考,有聽力等等。中午飯後,就是講解答案一直到晚上。同學來自每個大學,男男女女好不熱鬧。我那年,啪嗒一下,第一次就過了。後來我又參加教育部辦的的留學考試。記得英文科考的是單字,閱讀測驗,還有作文。作文題目是做個金錢的主人,而不是金錢的奴隸。英文規定是40分及格,我考了個74分。也算是蠻高的了。那年的狀元英文也隻不過考了個76分。

始終覺得自己的英文不賴,所以是信誓旦旦的要來美國留學。沒想到,一開學就栽了個筋鬥。我相信每個人在學習語文的過程,總有一個特殊的階段。這個階段會使你的英文邁上另外一個境界。那是來美國的第二個學期,我的指導教授要求我上課帶錄音機。因為前一個學期,我修了他教的一門生物化學。結果成績很不好。所以到第二學期,當他開高等生物化學時,就硬性規定我一定要帶錄音機,把整個課程錄下來。他的一堂課我要花六個小時,把他的每一句話記錄下來。不管是正文也好,講的是笑話也好。一遍不懂就來回的聽,到聽懂為止。這樣一學期下來,老板的話沒講完,我猜都猜的八九不離十。我的英文經過那一學期磨練,有了明顯的進步。

後來轉學念博士,當助教那年,拿了學生 交上來的報告,一對名字給愣住了。明明是William,改成了Bill。明明是Richard,變成了DickJames變成了JimJimmyJohn 有的叫Johnny,還有的叫JackMargaret,叫成Maggie, 還有叫Margie。嘛七八糟的。我還特地跑到係裏辦公室去問。結果,他們告訴我那是小名。我那時還覺得老美的名堂還真不少。不過,從那時以後就知道了。碰到生人自我介紹時,還會主動的問一下如何稱呼。譬如碰到Charles,就問是應該叫CharlesCharlieChuck, 還是Chucky。您怎麽一問,WOW,他們會覺的您的英文很道地耶。

剛來美國讀書期間,我還利用暑假到餐館打工。在做跑堂的時候,經常與客人寒暄,為的是博取客人好感,爭取小費。同時為的就是練習會話。那時的確鬧出不少的笑話。晚上有客人打電話來叫外賣,一開口,還沒接單子,就先說穀的奶。反正,能使勁的全使出來了。有時後甚至中文也出口了。在客人麵前的比手畫腳,有時也把客人逗得大笑。做研究生的時候,學的就是學術性的英文了。如何在一個學術討論會上發言。那個時候我們的指導教授,經常要我們對係裏演講。就是讓我們有發表論文的訓練。我覺得那時的訓練對我日後是有莫大幫助的。我越在人多的時候,英文就越溜。在上海兩年,每次來外賓,連我們的老板都直誇我我的英文很好。其實,隻是我的兩個小孩都大了,時常給我練習的機會。兩個小孩的英文可真是好。有時我都聽不懂,還得怕燈謎哪。

上班後,又學了不少辦公室常用的英文。同事們有許多球迷,慢慢的我也吸收了不少球類比賽的用語。對於球賽轉播的英文也可以聽懂了。沒事,還可以聊聊球賽的情形。到了上班這麽多年以來,真正收獲最大的就是英文寫作的練習。我盡量自己寫所有的報告。即使是我手下的報告,我也盡量自己插手。說實在話,有的老美寫起英文來,真是不堪入目。偏偏在加州的老外特多,所以當我提出我來寫報告時,他們簡直就是求之不得。這樣過去十幾年我寫報告的時間,幾乎占了我工作的一大部分時間。無形中,我的英文寫作能力就進步了許多。不但是報告,就是一般的眉默,也是寫的很順。我的感覺是,學語言沒有捷徑,就是要下苦工。一旦功夫到了,就自然夠用了。其實我覺得英文進步到一個階段後,就飽和了。過去幾年到現在我的英文好像就沒啥進步。我的感覺是應該多看些小說,雜誌,報紙之類的,多了解一些美國的文化。我每天早上就看當地的美國報紙。兩個小孩就一直買書看書。那天,我還跟老婆說,我們不用花錢買洋書了。看看兒子,女兒看過的書,就夠我們看下半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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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sheeshman 回複 悄悄話 名副其實的yijibang。很受啟發。
yijibang 回複 悄悄話 謝謝您的鼓勵。最近工作比較忙,少來文學城了。不過還是會繼續努力,使勁的寫寫。
ironpea 回複 悄悄話 前輩的文章是越寫越精彩了。連學英文這麽苦的是都描繪得這麽有聲有色。讀您的博客已成了我經常的功課。請繼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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