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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禍國殃民的三民主義與疆獨

(2009-09-22 06:55:02) 下一個



(一)   孫中山荒唐的民族主義

早在清朝時期民族問題已經不再是朝野雙方的鬥爭焦點了,因為慈禧在1901年頒布法令允許滿漢通婚。1902年光緒皇帝又頒布法令允許滿漢通婚。事實上康熙的生母就是一半漢人一半滿人的血統。滿漢曆來是通婚的,隻是八旗之間通婚,而八旗中就有漢人,當然也有蒙人。所謂的“滿漢不通婚”是指滿、蒙、漢等八旗中的旗人子弟不能與外邊的百姓通婚,而八旗內部的滿漢可以通婚。這個就如同說今天的高幹子弟不能跟農民工人通婚。說穿了就是“階級劃分”而非“種族劃分”。 即使對於這一政策,清朝也是言行不一,比如順治皇帝就允許旗人與百姓漢人通婚。孫中山對這些置若罔聞,信口開河地提出了“驅逐韃虜,恢複中華”,公然挑起民族矛盾。禍國殃民的孫中山不僅決定搞暴力革命用武力對付孤兒寡母、並願意接受君主立憲的清朝,還提出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的治國理念。那個把中華民族拖入內戰的臭名昭著的三民主義,其中第一個就是民族主義(民族、民權、民生)。而他的民族主義的來源是由梁啟超把西方的民族主義概念介紹給他後他便在1897年把民族主義納入了他的思想,促成了禍國殃民的三民主義學說,後患無窮。 

孫中山的民族主義和後來希特勒的民族主義法西斯屬於同一思維模式。他的“驅逐韃虜”指的就是驅逐滿族人,而他說的驅逐韃虜後“恢複”的中華是什麽呢?那就是把滿族人趕回滿洲國,而沒有了滿洲國的中華那就是不包括山海關關外的國土。因為“驅逐”就是趕走的意思,就是“反清複明”的另一種說法。而明朝的江山是不包括滿洲國的。事實上,溥儀後來回到了當年滿洲國的首都沈陽恢複了滿洲國,這隻不過是落實了孫中山“驅逐韃虜”的政策而已。你讓人家滾回去,人家就滾回去了,何錯之有?

那麽,我們為何不能承認溥儀的滿洲國呢?因為滿族人早已加入中華民族這個混血民族了。


(二)  毛澤東的“民族自治”的本質是製造分裂

毛澤東繼承了孫中山禍國殃民的民族主義衣缽,然後仿照蘇聯老大哥的建國方式也搞起了民族自治。其實蘇聯是俄國吞並了15個小國後成立的蘇維埃聯盟,這個跟中國的情況完全不同。毛澤東照搬蘇聯模式,搞了個“民族大躍進”,不僅把西藏內蒙看作是跟蘇聯吞並的加盟共和國一樣的待遇而成立了西藏自治區和內蒙古民族自治區,他還把新疆看成是維吾爾族人的天下而成為新疆維吾爾民族自治區。為了湊數,他更荒唐的成立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和廣西壯族自治區。

按照蘇聯老大哥的模式,蘇聯解體各個加盟共和國獨立了,中國的那些自治區獨立的訴求就是合情合理的!所以,毛澤東的“民族自治”的本質就是製造民族分裂,而非融合。

如果說中華民族隻是代表了漢族,那才有其它少數民族的概念。問題是:

1.  那些少數民族是純的嗎?有哪個民族沒有被其他民族雜過?

2.  漢族裏邊有多少外來民族的血統?五胡亂華別說了,大唐的太宗李世民本人就不是純粹漢人了。北方的漢人裏有超過10個民族的血統雜合,整個中華民族就是個大雜種組成的一個大雜燴。

3.  如果承認有少數民族自治區,那麽在漢族(非少數民族自治區)各省裏的所謂的少數民族是不是就必須回到他們的自治區才能當政?

4.  回族早已跟漢族同化了,而且回族已經遍布全國各省,難道說寧夏才是回族的大本營或者發源地?

 

 

(三)   民族自治區的劃分是對人權與法治的公然踐踏

新疆曆來都不是維吾爾族人的地盤。這次新疆鬧事,其根本原因是民族主義在作崇。而民族主義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法西斯謬論。一個國家,在法律麵前要人人平等,不分種族是第一核心。新疆有16個民族,憑什麽要讓維吾爾族人治理新疆而其它15個民族就不能?如果人人平等,為何新疆就成了維吾爾族自治區?維吾爾族是移民到新疆的,而其它15個民族也在那裏生存了上千年了。這種在憲法上公然以民族主義的名義治理國家,是對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藐視。憑什麽維吾爾族人殺了人就要從輕處罰?

如果說相當於漢族人維吾爾族人是少數,所以就要有少數人的自治區,那麽在該自治區裏還有其它更少的少數民族,那是不是還應該有更少的少數民族在那裏成立自己的自治縣?如果沒有,那對更少的少數民族是何等不公?如果有這樣的自治縣,那不明擺著要上下級互相以民族的名義打架嗎?這不是明擺著要人為製造民族矛盾嗎?

除了新疆外,那個廣西壯族自治區也荒唐透頂。我到過那裏,看不出來那裏的人哪個是壯族人哪個不是。因為那裏的各個民族早就互相通婚,就連廣西的軍閥李宗仁都說他不知道廣西是壯族人的地盤。也就是說,在中華民國時期,那裏根本就沒有民族矛盾一說,而到了毛澤東手裏,民族問題竟然人為地橫空出世。要說雲南還有點靠譜,畢竟有過南詔國,可廣西曾有過壯族國?

(四)   解決民族矛盾的辦法

1.  必須徹底肅清孫中山的三民主義餘毒,把民族主義這個導致種族矛盾的毒瘤徹底鏟除。

2.  取消所有的民族象征,改民族自治區為省。以體現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不承認有56個民族的說法。因為漢族裏邊就有超過56個民族的血統。在任何表格、身份證明等文件中不能過問私人的血統,對外一律以中國人稱呼。隻要是中國公民,一律以中國公民或中國人稱呼。同時取消中華民族這個詞匯,淡化民族概念。

3.  以最快的速度同化各個民族,任何反對不同民族之間不能通婚的事件為非法行為。

4.  在法律上加大人權條款,而血統屬於個人隱私,個人隱私屬於被保護的人權範疇。在招工升學等項目上如果問及種族,便是非法行為。如果有很多非亞洲人移民中國,可以填入世界通用的“非洲裔”、“西班牙裔”等,因為不論中國人還是日本人韓國人泰國人等等都是“亞裔”。也就是說,族裔宜粗不宜細,以減少種族主義和種族歧視。

綜上所述,中國目前的民族矛盾是孫中山和毛澤東二人混賬治國理念導致的直接後果。回過頭來看這段曆史,中國人的災難基本上是由孫中山、毛澤東二人造成的。以潤濤閻的觀點看,孫中山、毛澤東這些理念不僅僅禍國殃民,而且也是與人權觀念、法治社會、文明社會背道而馳的。所以,胡溫在這個問題上動手術,不需要擔心國際上的輿論。即使美國,官方語言就是一種英語。大學考試招工申請必須是英文。同理,你隻要是中國人你就必須學中文,你會其它語言當然不是缺點,但不能代替中文(“漢語”這個詞有極強的民族主義成分,理應取消,而由“中文”和“中國話”或“華語”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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