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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李漁--再讀<< 肉蒲團>>

(2010-02-25 16:50:49) 下一個


    第一次看這本書的時候,囫圇吞棗。光顧著看情節,沒仔細去領略文章風采, 也沒留意作者是誰。 但當時感覺此書遠勝<<金瓶梅>> 反正我對那本書是極為反感的。 

   再讀<<肉蒲團>>,才覺得書中的文字相當好。難得的是,作者有一種中國文人裏少有的幽默。 有時實在忍俊不禁, 哈哈大笑起來。 這位作者實在有意思極了。    

    原來作者是李漁,明末清初一位頗有成就,又頗有爭議的園林家, 美食家,享樂家,小說家。是一位少有的大俗大雅之人。 我記得小時候讀過一本<<笠翁對韻>>,就是他寫的。 應該說, 我今日如此地沉醉於古典文學加詩詞, 最初的熏陶就是來源於這本薄薄的<<笠翁對韻>> 我驚訝於詩詞帶來的高度美感, 高度畫感。 雖然當時年紀小, 有的地方不一定能讀懂。但這本小冊子帶來的美的享受, 已勝過了其它許多的書籍。

    然而就是寫出這唯美唯畫詩詞的李漁,也寫出了<<肉蒲團>>這樣的情色小說。 雖然作者的意圖是勸人不要沉迷美色,以免作出不道德之事, 最後報應到自己頭上。 然而書中大篇幅的性描寫還是讓讀者倍感吃不消。 我想是因為李漁是個頗有頭腦的出版商吧。 他知道自己越是描寫細節, 讀者越是愛看。 這樣他才能賺更多的銀子。 要知道當時的李家加上妻妾仆奴有幾十號人要養。 沒有當官的他,隻有這樣才能帶來收入啊。 看來不論古今, 普通大眾的品味沒有什麽改變, 越是露骨的書銷量越好。

    拋去這些不管,書裏的語言相當好,顯示了李漁非常深的文字功底書中許多精辟之處,以下隻摘錄一些書中章節,驚鴻一瞥。表現李漁的幽默和高見. 如果覺得不過癮, 還是一口氣去把此書讀完吧。

論女色:

可見女色二字原於人無損,隻因《本草綱目》上麵不曾載得這一味,所以沒有一定的注解。有說它是養人的,有說它是害人物。若照這等比驗起來,不但還是養人的物事,他的藥性與人參附子相同,而亦交相為用。隻是一件,人參附子雖是大補之物,隻宜長服,不宜多服;隻可當藥,不可當飯。若還不論分兩,不拘時度飽吃下去,一般也會傷人。女色的利害與此一般。長服則有陰陽交濟之功,多服則有水火相克之敝。當藥則有寬中解鬱之樂,當飯則有傷筋耗血之憂。 

論為什麽要情色小說:

做這部小說的人原具一片婆心,要為世人說法,勸人窒欲不是勸人縱欲,為人秘淫不是為人宣淫。看官們不可認錯他的主意。既是要使人遏淫窒欲,為甚麽不著一部道學之書維持風化,卻做起風流小說來?看官有所不知。凡移風易俗之法,要因勢而利導之則其言易入。近日的人情,怕讀聖經賢傳,喜看稗官野史。(加一句:古往今來,民風都是一樣的。)就是稗官野史裏麵,又厭聞忠孝節義之事,喜看淫邪誕妄之書。風俗至今日可謂蘼蕩極矣。若還著一部道學之書勸人為善,莫說要使世上人將銀買了去看,就如好善之家施舍經藏的刊刻成書,裝訂成套,賠了貼子送他,他還不是拆了塞甕,就是扯了吃煙,那裏肯把眼睛去看一看。不如就把色欲之事去歆動他,等他看到津津有味之時,忽然下幾句針砭之語,使他瞿然歎息道“女色之可好如此,豈可不留行樂之身,常還受用,而為牡丹花下之鬼,務虛名而去實際乎?”又等他看到明彰報應之處,輕輕下一二點化之言,使他幡然大悟道“奸淫之必報如此,豈可不留妻妾之身自家受用,而為惰珠彈雀之事,借虛錢而還實債乎?”思念及此,自然不走邪路。不走邪路,自然夫愛其妻妻敬其夫, 周南召南之化不外是矣。此之謂就事論事以人治人之法。

論眉目傳情:

忽有一少年書生,帶兩個家童走進門來。那書生的儀表生得神如秋水,態若春雲。一對眼睛比他人更覺異樣光焰。大約不喜正觀扁思邪視,別處用不著,唯有偷看女子極是專門。他又不消近身,隨你隔幾十丈遠,隻消把眼光一瞬,便知好醜。遇者好的就把眼色一丟。那婦人若是正氣的,低頭而過,不著到他臉上來,這眼光就算是丟在空處了。若是那婦人與他一樣毛病的,這邊丟去,那邊丟來,眼角上遞了情書,就開交不得了。所以不論男子婦人,但生下這種眼睛就不是吉祥之兆,喪名敗節皆由於此。看官們的尊目若有類此的不可不慎。

論婦人: ( 東方的審美觀。一針見血, 精辟極了)  

這個甚麽原故?要曉得婦人裏麵有中看中用二種。中看者,未必中用;中用者,未必中看。那中看的婦人要有“三宜”。哪“三宜”?宜瘦不宜肥;宜小不宜大;宜嬌怯不宜強健。所以牆上畫的美人,都是畫瘦小嬌竊的,再沒有畫肥大的身子,健旺的精神。凡畫的美人,是畫與人看的,不是把人用的。那中用的也有“三宜”:宜肥不宜瘦;宜大不宜小;宜強健不宜嬌怯。怎見得中用的婦人要有這“三宜”?凡男子睡在婦人身上,一要溫柔似褥;二要身體相當;三要盛載得起。瘦的婦人同石床板榻一般,睡在上麵混身都要疼痛,怎能像肥胖婦人,又溫又軟?睡在上麵不消幹事,自然會麻木人的身體,最爽人的精神。所以知道瘦不如肥。與矮小婦人同睡,兩下的肢體不能相當,湊著上麵湊不著下麵;湊著下麵湊不著上麵,竟像與孩子一般,那能有趣?所以知道小不如大。男子身子之輕重,多者百餘斤,少者亦有七八十斤,若不是強健婦人,那裏盛載得起?睡在嬌怯婦人身上,心下惟恐壓壞了他。追歡逐樂之事全要以適性為主,那裏經得要戰戰兢兢?所以知道嬌怯不如強健。這等說起來,中看中用兩件事竟是相反的。若能與相反之事相兼得來,這樣婦人,隻要有八分姿色就是十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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