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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搬家的一個不成熟的想法,請單身老貓和大家賜教

(2006-09-07 11:54:39) 下一個
申請NIW,因為工作變動,要搬家到外州了,485 還沒批,但按了指紋,作了體檢,看進程表,就快了,隻差個10天啊,有人說若把地址轉到朋友家,說是住在他家或外出旅遊時臨時放他家,以避免換center,這是個好主意嗎?請高手幫忙分析下利弊。

在同一個城市換地址(3次)會引來綠卡申請的麵試嗎?若被麵試,那時都不在這工作了,還再能說住朋友家嗎?若那是再跟移民官講因為換了工作,就搬家到外州了,會有麻煩嗎?

在這方麵,大家有設麽其他好主意?如直接讓郵局轉信(forward),這樣好嗎?但我聽說很多移民局重要的信是不準郵局forward的,若在信上注明“return request"是不是就是這個意思?

或隻有向移民局匯報這條路了?那就要重新換center再等個兩年了。

特矛盾,請高手指點,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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