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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進化論,便算為“創世紀”真理作證嗎?

(2006-09-05 10:57:54) 下一個

今日美國社會,進化論變成文化論戰,是件十分不幸的事.回溯進化論成立百五年,最初宗教界沒反對,隻是當時科普者過度熱心,越說越興奮,要拿進化作人類的金科玉律,指導社會,教會起疑,論戰乃起.這種公眾間推廣的進化論,其實隻是社會進化論,不是科學進化論,宣講的多不自覺其別,反對的皆也無法分辨.自此以來,中立的科學進化論被歪曲並指責為無神進化論,其實進化論無涉神之有無.科學進化論在發佈一世紀後,已取得整個科學界的承認,以後新的資料發現,使之更獲堅證.可惜的是,這個科學界共識之理,各地教育也已為常識,今在美國卻仍拉到社會上去爭吵,交由非專家的群眾公審,指點學校要教不教或這樣教那樣教.公立學校的信念,並不是科學與宗教勢不兩立並與基督教水火不容,教進化怎就會惹了你的上帝了?奇怪有等虔誠的信徒不知怎麼竟因此義憤填胸,掀起論戰!大家要清楚,這一論戰是文化的,不是科學的,進化在科學,已有定論.

當然科學容許置疑,懷疑本即科學精神,而科學的結論都隻是暫時的,等待證偽,預備著另一次範式的轉移.進化論目前在科學內,權威與主流皆為折服,乃一範式,接受不斷發現的新資料挑戰與驗證,依然屹立不倒.可是質疑進化的宗教人仕,不是在科學界內依照公平公開的學術論辯方式,而是跑去界外吶喊,把科學論證中正常的疑點,都設為進化破漏之證明.更多為進化作出全麵而深入理解的新證據,公眾何知?現在他們受到大堆生物學行話轟炸,說進化論有問題了,科學家也很多不信了,我們不該在學校這麼教進化論啦,這一種質疑,是叫揭發真相嗎?

1987年最高法院裁決創造科學沒有科學意義與科學教育價值,禁止在公立學校教授.反進化論的文化論戰者改變策略,以進化理論尚存瑕疵,有教育委員會要求生物課本封麵貼上語句予以警示.05年法院判貼紙之舉,是“為宗教信息背書”,有違憲法禁用公款資助宗教的規定.法官對這種專挑單一理論予以針對的作法頒發裁決,並附有四十四頁的詳盡說明.法律上分判政教分離的原則,看行為有否特別目的,或強製動機,或附加條件,或僅人文禮俗.貼紙欲為何事,昭然若揭了.

這類論戰,混淆視聽,幸有法律持平.質疑進化論,就會讓創世紀提供答案了嗎?當然不是,越是攻擊非權責範圍內的科學之事,越是會令識者心寒,無識者困惑,盲從者受激動撩是鬥非.有關創世的啟示,需以謙卑之心領受的生命真理,在虛假知識立場沒有生命見證的文化論戰中,更由信徒自己伸手出來摧毀!創造生命終極關懷之事,何以變知識分別心之善惡?信徒沒好好以生命看生命,反群起拿非價值斷判、目的取向而純粹為知識立場之科學進化論當巷議箭靶,不是進退失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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