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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移民局新的案件提交程序的問答解疑

(2006-09-01 17:29:51) 下一個
最近幾天,我所律師收到了很多關於移民局新的案件提交程序的問題,我們把這些問題和回答總結下來,以供大家參考。 問:什麽是 bi-specialization? 答:Bi-specialization是美國移民局新製定的提交和審查I-129和I-140的程序。今後所有的I-129及相關申請將須提交到佛蒙特處理中心;VSC 會將部分I-129申請送到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CSC) ;而所有I-140及相關調整身份的申請將須提交到內布拉斯加處理中心, 包括I-765和I-131等,而NSC則將部分I-140申請移送到Texas Service Center (TSC)。。根據移民局的說法,這種分工將有利於移民局提高案件管理和客戶服務的質量。 問:TN延期或身份轉換的申請應寄往哪個中心? 答:所有的I-129申請,不論種類,都應該遞交給佛蒙特中心。 問:E-1/ E-2延期或身份轉換的申請應寄往哪個中心? 答:所有的I-129申請,不論類別,應該遞交到佛蒙特中心。然後加利福尼亞中心將處理所有的E-1和E-2申請。 問:15天的premium processing timeframe會有變化嗎? 答:不會。移民局將維持15天的premium processing timeframe不受到新的bi-specialization程序的影響。 問:我為正在處理中的I-129申請I-907,該申請應遞交到何處? 答:遞交到正在處理你的I-129的中心,包括一張申請收據。 問:如何知道到底哪個中心在處理我的案子? 答:向你發出收據通知並且接收你的申請費的中心是實際處理案子的中心。 問:哪一天是接受申請的日期,是申請遞交到佛蒙特中心或者內部拉斯加中心的日期,還是最終審查案件的中心接收申請的日期? 答:佛蒙特中心和內部拉斯加中心會在接收到申請時印上一個日期印花,以確定提交日和優先日。日期印花上也會標出申請提交到最終審查案件的中心的日期。 問:如果我的案子在2006年4月1日之前提交的,那麽我應該將I-485申請、回美證和工作許可申請提交何處? 答:簽發I-140收據通知的處理中心仍然對該案具有管轄權,是實際上審理I-485及其它附屬申請的處理中心,也就是你應將I-485,回美證或工作許可的申請寄往原來處理你的I-140的中心。 問:我應該向哪個處理中心提交I-765申請? 答:如果I-765是與I-140/I-485一起提交的,則適應新的案件提交程序,應打包提交到NSC。如果I-140正在處理中或者已獲得批準,則將I-485/I-765打包提交到正在處理或原來批準I-140的中心。對於不與I-485表格一起提交的I-765申請來說,應將I-765申請寄至I-485被提交或正在處理的中心。 問:我應該向哪個處理中心提交I-131申請? 答:如果I-131是與I-140/I-485一起提交的,則適應新的案件提交程序,應打包提交到NSC。如果I-140正在處理中或者已獲得批準,則將I-485/I-131打包提交到正在處理或原來批準I-140的中心。對於不與I-485表格一起提交的I-131申請來說,應將I-131申請寄至I-485被提交或正在處理 在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我們肩負您的美國之夢! 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將竭誠為您提供移民服務 休斯頓辦公地址:7324 Southwest Freeway, Suite 1088, Houston, TX 77074 芝加哥辦公地址:6 E. Monroe St. Suite 602, Chicago, IL 60603 紐約辦公地址: 1350 Broadway, Suite 1710, New York, NY 10018 電話:1-800-230-7040, 713-771-8433 Email: jzhang@hooyou.com 或訪問他們的網站:http://www.hoo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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