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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傑出人才類別中就專業刊物或媒體報導的要求

(2006-09-01 16:28:31) 下一個
就EB-1傑出人才這一個類別,我想接著談「申請人在該行的傑出成就,曾有專業刊物或重要媒體報導」這一個要件。 由AAO的案例可以歸納出符合這一個要件的報導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報導必須主要是報導申請人以及申請人在該行的傑出成就;: 報導必須提及申請人的名字以及相關工作,如果報導隻是單純的討論或隻是引述申請人的工作,而完全未有關於「申請人」的報導,那麼,這樣的報導並不符合要求。 二、報導必須是刊登在專業刊物或是主要的報章刊物或其它媒體: 依據AAO的裁決,必須是有全國性能見度(或發行全國)的刊物或媒體,例如是New York Times。至於地方性的刊物或是大學的雜誌都不算是符合這一個要件所稱的 「主要的報章或其它媒體」。另外,有一個案例,申請人提交刊登在人民日報,廣州日報,文匯報,新民晚報,深圳晚報,以及中國郵匯報的報導,附上譯文並且另外提出證明這樣的報導在中國已達全國性,而後獲得AAO認可。 三、必須至少有二篇以上的報導: 為證明申請人在該行有傑出成就,至少必須有二篇以上的報導來證明申請人是享有國家級或國際性的聲譽。 四、每一篇報導都必須有標題、日期、作者、發行地及發行量。若報導是外國語,必須要有經認可的譯文。 本文由範毅禹律師事務所 Sally Chen , Esq. 陳立雯律師執筆,您如有移民法律相關問題或有意作案件評估,歡迎與本律師事務所各辦公處所聯絡 --------------------------- 本文由範毅禹律師事務所提供 本律師事務所精辦各類勞工應聘及專業移民申請 (包括H-1,L-1,EB-1,EB-2,NIW,勞工卡,綠卡等申請)。所有申請由多位美籍律師及擁有15年經驗的範毅禹律師親自處理,我所並特設中英移民網站。內有最新移民新聞資訊及由律師主持的移民問答集,歡迎讀者流覽查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260 S. Los Robles Avenue, Suite 208 , Pasadena , CA 91101 Tel: 626-683-9099 Fax: 626-683-9599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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