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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LaoMi: 美國官方用語中“台灣人民”改稱“兩岸人民”

(2006-08-22 16:28:08) 下一個
美國慎重表態:官方用語中“台灣人民”改稱“兩岸人民” | 消息來源:中國台灣網 | 編輯:2006-02-10 | 網址:http://www. | | 抄送朋友 | 打印保留 | http://www. :http://www.中國台灣網2月10日消息陳水扁提出“廢統論”引起了美國的反彈,美國政府不僅重申了“一個中國”政策以及中美聯合公報,並且由國務院發言人備妥資料對外說明,而非采取回答記者提問的方式。而台灣輿論不僅看到了美方此次的慎重表態,也注意到了美國官方在對台用語方麵的變化,即“以兩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解決岐見”,而此前的說詞則多是“台灣人民”。 據台灣媒體報道,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麥克萊倫在日前例行演示文稿會上,在回答記者就陳水扁講話的提問表示“美國台海政策眾所周知”之後,還依據備妥的資料重申了此一立場,包括“一個中國”政策、“與台灣關係法”、中美三個聯合公報。 緊接著,麥克萊倫指出,美國鼓勵兩岸對話,因為對話有助於和平解決岐見----“以兩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 此外,美國主管東亞事務的助理國務卿希爾在回答台灣媒體提問時也強調,美國國務院最近重新公布了政策聲明,而且是用書麵的方式,把美國的的立場說得很清楚。台媒報道稱,希爾建議台灣仔細讀讀美國的台海政策聲明。 台媒稱,希爾所說的這份聲明共有三段,其中第二段明確寫道“以台海兩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和平化解歧見”。 台灣輿論回顧了美國官方在此問題上用語的變化,指出,在布什前任克林頓政府時期,有關台灣前途問題,美國官員的說法通常是“應得到台灣人民同意”,但是在克林頓政府最後一年,即1999年,從副助理國務卿謝淑麗開始,美國官方用語逐漸轉為“應得到兩岸人民同意”,現任布什政府更是多次重複這種說法。現在這個標準說法被刊登在了美國國務院網站上。 台媒更具體指出,2004年5月,美國回應陳水扁第二個任期就職演說、2004年10月,美國響應陳水扁“雙十”演說以及2005年2月,美國回答關於“扁宋會”十點結論時,官方用語均是“必須得到兩岸人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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