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初雪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穿衣打扮,自己喜歡就好. 38歲穿22塊錢少女裝。

(2013-04-07 12:56:04) 下一個
 外套12塊的夏威夷地攤貨,背心短褲一套10塊。很多人該笑話我了,可是我穿得開心,兒子們說好看,那就夠了哈 : )




我覺得名不名牌真不是那麽重要,穿得舒服,配合場合就好。 我不反對名牌或者奢侈品,也不擁戴非名牌,而是覺得什麽舒服,什麽適合自己對我來說就是最好的。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初雪 回複 悄悄話 回複irislee0212的評論: 知音啊,握手!: )
irislee0212 回複 悄悄話 咋跟我一樣滴脾氣呢,每句話都像俺自己說的話,俺家EGG非名牌不穿,還得“高級品牌私家定製”,俺則收集一堆雜貨,以淘到物美價廉地攤貨為樂,他挺鬱悶滴但是很無奈,^_^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