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情歲月

作為四十歲的女人,作為過來人,作為妻子,我想說說過於女人的事情關於女人的心理關於女人的性格和女人的所有事情,希望我的博客讓女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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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和諧

(2006-08-15 01:49:21) 下一個
    聽說李安要拍張愛玲的作品,有人懷疑這個拍斷背山的人是否能抓住張愛玲作品的精神,我認為完全沒有必要為此擔心。

 張愛玲說:我的作品,舊派的人看了覺得還輕鬆,可是嫌它不夠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覺得還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夠嚴肅。但我隻能做到這樣,而且自信也並非折衷派。我隻求自己能夠寫得真實些。還有,因為我用的是參差的對照的寫法,不喜歡采取善與惡,靈與肉的斬釘截鐵的衝突那種古典的寫法,所以我的作品有時候主題欠分明。但我認為,文學的主題論或者是可以改進一下。寫小說應當是個故事,讓故事自身去說明,比擬定了主題去編故事要好些。許多留到現在的偉大的作品,原來的主題往往不再被讀者注意,因為事過境遷之後,原來的主題早已不使我們感覺興趣,倒是隨時從故事本身發現了新的啟示,使那作品成為永生的。

 普通人寫東西,也應該這樣。我是這樣認為,寫的東西至少是出於對所遇事情的感想,或者是真實事物的自我表達,純主觀的東西不是沒有,但很少。

 不論我們寫故事還是抒情,都要借助一定的客觀的東西,我們的目的在於使客觀的人生及其感悟依照我們的方式有魅力表達出來,使讀到它的人產生共鳴,或者按照讀者自身的知識建構產生再創造的美。因此,作者不一定非要求讀者明白其初衷,隻是能對讀者產生一些影響即可。

 如果一個作者非要強迫讀者去明白他(她)的寫作初衷的話,那他(她)作品的價值也許會降低,反而成本會很大,從經濟學角度來講也是不劃算的。

 不管我們怎樣解讀或者以任何方式詮釋別人的作品,不一定非要弄懂它的初衷,隻是通過非原作人的努力再創造能使現實的人產生一些新的想法新的動機新的希望新的憧憬即可。

 我們在網上發表日記便是如此,隻管依著自己的心境寫下去,隻要是非非法的表達你自己即可。對網上他人來說,合轍更好,不合轍也沒有必要煩惱:為保持良好的心境,發泄一下也不錯。有時候,你寫的東西被別人誤解了,反你道而興其文,又何嚐不是一件快事呢?

 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千人共響也未必是最好的事情。總之,我們在網上也要追求真正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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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一言
博客者為個人公開日記,是具有一定社會效應的,當然要一定程度考慮讀者接受及感受程度,一來公共場所不應隻成為你情緒宣泄垃圾場,二來你日記既然公開不也是期望觀看者為你喝彩叫好嗎?讀得晦澀何來叫好欲望。
別人看不懂還是別公開,鎖在小屋抽屜裏見無人時偷偷拿出來孤芳自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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