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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來美國作博士後的第二站。第一站老板人不錯,但能力有限,我知道不是長久之地,給他幹了近兩年離開的,提前打了招呼,也說了需要他的推薦信(工作實際上不需要,但以後萬一辦綠卡,有他的肯定好。)。這第二任老板其實我很早就認識,他剛拿到AP位置,我就決定跟他走。當時想:1。他作的無論理論還是技術都是當時最前沿的,我可學的東西很多;2。我也沒有好文章,也沒想好回國還是留下來,這個領域賭一把也許值得。
和老板約好一起來新地方。走之前一個禮拜,和老板打招呼,發現老板出了大事故,不能如期來。我就隻好一個人,帶著太太(當時女兒還留在國內)到新地方上班,幫老板setup新的實驗室。我當時對molecular biology這攤子比較熟悉,主要任務就是在老板到位之前把這個攤子建立起來,能運作。對tissue culture,我是沒有碰過,基本是老板遙控指揮,購買,然後和contractor溝通,把實驗室這個部分set up。三個月後老板到位,我的分子生物學攤子已經開始運轉了,老板再開始tissue culture的攤子。試驗室開始隻有我一個人,老板基本是手把手教我。應該說,那兩年學了很多東西,就是分子生物學這個攤子,我的bench經驗也有了很大的改進,對後來的飯碗起了很大作用。
開始還是相處得不錯。我也年青,思想上也有準備--AP要tenure,哪能不忙呢。老板提出每天工作十小時,每周六天,咱也沒說二話。因為早就認識,也想幫他一把,進來的學生盡量留住。就是學生和老板之間有問題,我是能勸解的勸解,能在bench上幫一把的就幫一把。兩年時間居然有六個學生願意留下來,包括自帶fellowship的Ph.D./M.D.學生。係主任是華人,對他對我都不錯,一直鼓勵我好好幹。係裏的秘書也因早到的那三個月買這買那,和我混得很熟。老板給我說:你好好幹,要發一篇NSC,我就給你辦綠卡。你看我就是這樣的,發了Cell,拿到AP,這裏就給我辦。(當時還沒想好留不留,也沒在意。後來明白了,想想,你老板是這行當的top 0.01%,可以拿著稿子去找Cell的編輯的。你這實驗室要發Cell,哪裏那麽容易?!)
第一次警鍾是某天工作到晚上九點多。實驗室就我一個人,老板黑臉衝進來,問我是不是剛給他打電話了。我說沒有。他很不信任地問了兩次,告訴我經常有人電話騷擾他,每次是他一接電話對方就不吭氣也不掛斷。他說家裏裝了Caller ID的設備,辦公室還沒裝,知道他辦公室電話號碼的人也不多。。。直到我說:我們認識這麽多年,我就算打個電話給你,我也不用隱瞞啊。我也沒有理由騷擾你啊。。。
很快,和學生的關係開始緊張。在一年不到的時間裏,六個學生先後離開。記得那個自帶fellowship的Ph.D./M.D.學生給我說:If you can survive 2 years in this lab, there is no place in the world you can not survive!走了的學生和我關係都不錯,他們走了不解恨,一直鼓勵我走,說:我們走對他沒多少影響,隻有你走才能讓他肉痛。
快到我J-1簽證過期的日子了,老板說給我換H-1簽證。和我說好了加點工資,25000一年。我也同意了。有天我去了係裏,和秘書聊天,她突然說起我簽證的事,說係裏給我把工資加到28000多一點,這是H-1簽證的最低工資要求。我知道老板手很緊的,就擔憂地問秘書我老板是不是知道。秘書說:Don't worry. If he is not willing to pay for it, the Dept. will pay. He knows.
我回到實驗室,碰到老板,就給他提了這事。他黑著臉給我說: I know! I don't think you deserve it!
我真地啞口無言,這事從頭至尾和我無關,這話也太傷人了。於是決定離開。
沒有推薦信不好找啊。可幾個離開的學生一聽我要走人,可高興了。到處打聽哪個老板要找找博士後。我自己也通過廣告到處找。不到一個月,校園裏就找好了。我過去interview,新老板問我能不能找我當時的老板要推薦信。我說可以的,不過他說什麽我可不敢擔保。你也可以找我們的係主任,他實驗室離我們的很近。新老板笑了笑:我猜在AP實驗室不容易呢。。。
在校園interview的同時,Yale那邊的一個AP也讓我去interview。那邊進展也順利,interview完,就給了offer,還說給我辦綠卡。回來和校園裏interview過的老板一說,對方馬上也給了offer,match Yale那邊的。還說辦綠卡小事一件,我幫很多中國學生辦過。
一切好了,先去係裏找秘書,問每年24天沒休的假怎麽處理,是不是可以拿錢。秘書說你休吧,你下麵還在學校裏,這個假期隻能存起來,轉到下麵這個老板這裏。你累計的48天是最高的,不能再累計了。回頭再告訴自己老板,三個月後離開。老板急了,拿著日曆和我算,等48天假期一算,我基本不用上班了,他居然說: I thought the first 3 months should be counted as vacation days since I was not here....(記得在Yale interview的時候,對方一聽我幫老板Setup實驗室,那個羨慕溢於言表啊--You did a big favor to your boss!)
休了三個月的假,準備再上班的時候,新老板把我叫過去,說新的H-1簽證可能下不來,當年的quote可能用完了。理論上講,我前麵的老板必須買機票送我回國,我再簽證過來。老板說,他準備找我的前老板和係主任,既然在同一個係統裏,我的老H-1簽證又沒有過期,看能不能繼續用那個簽證,在前麵實驗室幹也可以,在他這裏幹也可以,反正他出錢。電話打到係主任那裏,都是老朋友,自然沒有問題。但打到我的舊老板那裏,新老板碰了一鼻子灰:No. It is a fake collaboration! I don't need your money! 新老板回頭給我說:Now I understand why you could not get along with him. I thought I was doing him a favor, and he did not have to pay your ticket back to China. You know, when he is ready for tenure, I might be able to help him....
我運氣不錯,簽證如期下來。。。
後話:三年後,接替我在前老板那裏工作的一個老中,碩士學位的technician來找我。她和我前老板吵翻了,老板發文章的時候沒把她的名字放進去。兩篇文章,一篇我第二作者,一篇我第三。這老中告到了學校,學校說碩士學位的technician,作者可放可不放。但這老中也有心機,把老板當年給她承諾的第一作者的郵件還保留著。。。至於來找我,是因為她覺得我應該是第一作者,大部分工作是我作的,而我是博士後,可以上學校告。。。我和太太開玩笑:老板膽子夠大,居然沒告知我就把我放進了作者名單。但我和他認識多年,很多共同的朋友,他在這件事情上至少對我還算過得去。這個technician不過是想利用我一下。她如果是第一作者,肯定不會來找我的。所以,我拒絕了她的請求。。。但前老板因為這個折騰,加上同事關係處理不好,最後沒有在本地拿到tenure。去了差一點的學校,後來拿到tenure。
(二0一七年一月三十日)
沒有趕上好時候,也為一個Ph.D.的頭銜所累。
生物這一行尤其惡劣!
同意!:).
真不知道。
也許。
謝同行點評!
去工業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