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老根多:老別不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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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紐約送外賣的日子裏 (1)

(2007-02-14 06:02:59) 下一個
那年夏天, 拿下了碩士學位, 人也大病一場. 放暑假的時候,  朋友建議到紐約去, 一是大家湊湊, 二是太太可以順便打工賺錢. 據說紐約打餐館每個月能賺1千多美元.

朋友在紐約中城百老匯街旁的一坐宿舍幫我們找了間$200/月的房間. 因為隻住一個夏天,所以裏麵什麽家具都沒備, 連個床墊也沒有, 好在夏天睡樓板地無所謂, 地上隨便鋪點什麽就挺舒服了.

朋友在我們到來之前就為我太太找好了端盤子的工作, 第二天就上班了. 我每天呆家裏沒事, 就試著看能否找到什麽力所能及的事做. 當時我是個文科博士生, 中英文都不錯, 就試著找翻譯報社一類的事. 結果厚著臉皮打了幾個電話, 人家還沒說上兩句就直接拒絕了.

每天無所作為的滋味是非常不好受的,正巧這時候朋友說,她認識的一家餐館需要一個送外賣的. 原5來那個小夥子在送外賣的時候被一幫黑人stopped住, 並要他把所送的飯交出來. 傻小子不給, 那些黑人把他推倒,不但飯搶了,還被摔斷了腿.

我考慮了一會. 一個堂堂的博士生, 過去好歹在中國是個非常體麵的大學教師, 如今要冒險去送外賣, 也太跌份了. 但現時是殘酷的. 老婆每天打工,半夜才回來,我一個老爺們, 能讓自己老婆去幹苦活,還有啥資本照顧自己麵子和安危? 於是接受了這份工作.

那工作,簡直不是人幹的事. 從中午開始到晚上10點, 總有人定飯. 老板為了賺錢, 為東西難北10條街之內的任何地方提供外賣. 那些日子, 就怕就是聽見電話鈴響, 更怕幾個電話接著響. 但晚飯時間, 那是正常的事. 電話10分鍾過後, 我就要騎著小店的爛單車去給人家送飯. 那滋味, 我現在想起來就要罵TNND. 開始不適應, 所以一切都小心翼翼: 靠路旁騎車, 速度不敢太快, 一是危險, 二是怕湯湯水水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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