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焰火的硝煙還沒有散盡,讓金牌第一的驕傲顏麵掃盡的醜聞就撲麵而來——三鹿奶粉中監測出有毒的化工原料三聚氰胺;並且這次受害的也不是美國的阿貓阿狗,而是數萬名嬰兒,絕大多數都在農村。
從已經公開的資料中可以做出判斷,三鹿集團早在今年3月就已經知曉有毒奶粉在市場上銷售了;但是在利益的驅動下,三鹿選擇的是“公關”封殺當事人和媒體報道,讓毒奶粉消化在嬰兒的胃腸中。
這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四年前的阜陽大頭娃娃事件。
在此事件中,三鹿奶粉也名列其中,並且甘肅、南寧、海南、廣州等地工商或質檢部門也紛紛發現三鹿牌不合格奶粉。
但沒有多久,各地執法部門都收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來的通知,結果是地方當局全部發還查扣的奶粉,阜陽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還就此向三鹿集團“道歉”,同時三鹿集團被國家質檢總局列為質檢保障體係完善企業名單首位。
兩次事故,唯一不同的就是這次紙裏終於沒有能夠包住火。
免檢的潛規則
為什麽質量事故頻發而暢通無阻?
值得注意的是,三鹿不是個體戶,不是街邊的流動小販,而是中國食品工業百強、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其產品是經過“1100道檢測”“2000萬媽媽選擇”的國家免檢產品。
免檢意味著什麽?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產品免於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規定,“凡獲取了免檢證書的產品在免檢有效期內,國家、省、市、縣各級政府部門以及流通領域均不得對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也就是說,隻要取得了這個證書,無論其產品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各地質檢工商部門均沒有權利對其進行監督檢查。
所以說,獲取免檢證書就如同產品披上了黃馬甲,一般人是動不得的。
我們要問,為什麽市場競爭還需要免檢製度?
根據官方說辭,免檢製度是為了企業提高產品質量,扶優扶強,引導消費而設立的。規定“對質量長期穩定在較高水平,執行的產品標準達到或者嚴於國家標準要求,經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連續三次以上監督檢查均為合格,具備完善的質量保證體係,生產經營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國家產業政策,經濟效益在本行業排名前列等條件的產品授予免檢資格。”
文字上看可謂冠冕堂皇,但是分析免檢政策的出台背景,含義則另有不同。
2000年3月14日,國家質檢總局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工作若幹問題的決定》之文件精神,製定了《產品免於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
在政策出台之前,商品的質量安全由各地區的質檢部門和工商部門負責。但是,在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的驅使下,一些地區對外來產品實施“質檢”封殺,有地方的質檢局局長甚至放言“隻要讓我查,就沒有查不出來的問題!”某些國內知名品牌在各地區頻頻遭遇質量門。
對於這種帶有地方保護色彩的權利割據,企業紛紛向主管部門投訴。
也正是這種為了扶優扶強、打破地方利益保護和行業壟斷的手段,中央出台了“免檢”政策。換句話說,也是中央政府對地方權利的剝奪。
應該說,免檢製度推出之初確實解決了企業麵臨的一些問題;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製度也愈來愈遠離設計當初的本意。
一方麵,企業認識到免檢這一金字招牌的含金量,千方百計想擠進免檢名錄,手段層出不窮;另一方麵,地方政府和地方企業出於利益一致性的要求,也不遺餘力為企業大開綠燈,隻要關係勾兌得融洽,免檢的層層審批也變成了擺設。
而質檢總局,出於扶持和引導的需要,也會特事特辦。比如汶川大地震之後,就針對災區出台了多項扶持政策,不僅放寬申請免檢產品的企業入圍條件,同時也在治標上對災區傾斜,一些根本不具備條件的企業也被地方推薦進入名單。
從此,這一製度在各方權利的博弈下也變得千瘡百孔,免檢也墮落為官商勾結的新手段。
不公正的市場經濟
如果說市場競爭應該是在“公開公正公平”標準下的一場比賽的話,免檢政策從一開始就是不公平的。
首先,免檢是一種權利參與競爭的表現。因為免檢是國家的擔保,所以獲得免檢金牌的企業事實上是擁有了某種豁免權,即使有了消費者的舉報,礙於麵子質檢部門也隻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其次,免檢是一張擋箭牌。因為有了官商利益的一致性,企業自然有了推卸責任的借口,並且這種借口可以假國家公器之名說出。
拿三鹿的事情來說,今年六月起就有人在質檢總局網上舉報三鹿奶粉質量問題,舉報信息卻被隱藏,任由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在貨架上繼續售賣。8月17日,國家質檢總局食品安全工作督導組還到三鹿集團調研,而調研的目的不是毒奶粉,而是為了宣傳三鹿好的質量管理經驗與方法,為我國食品安全提供良好的輿論環境。
進入9月份,事件波及麵繼續擴大,各地衛生部門不約而同地將疑點集中於三鹿奶粉,而三鹿集團每次都把責任推給消費者不懂得“科學喂養”,並且不忘把質檢部門掛在嘴邊,而質檢部門也很配合地不予以否認。
直到9月11日,衛生部向世衛組織報告有關疫情,三鹿銷售受三聚氰胺汙染的毒奶粉才終於大白於天下,並且數量是700噸。而在社會巨大的壓力下,河北省政府也發言撇清同三鹿的關係,一時間牆倒眾人推。
可想而知,如果不是因為衛生部和質檢部門的利益博弈,這件事情還要拖多久。
從某種程度上說,三鹿毒奶粉事件反映的不是一個企業產品質量事故的個案,而是反映了處於轉型期中國社會權利博弈的現狀,這種博弈不僅僅體現在集權的各利益部門之間,也體現在各地方以及利益團體對權力的濫用、壟斷、相互製衡的複雜局麵上,我們距離完全的市場經濟還要走很長的一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