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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藥價之謎

(2006-08-22 11:39:36) 下一個
國內藥價之謎 轉過來給大家看看,了解一下國內市場 雖然2005年,看不起病和買不起房一樣成為中國的熱點,可製藥業卻沒有 象房地產那樣產生無數超級富翁。最多是催生出醫藥代表和醫務人員兩個 中產階級。現在申報一個新藥的公關費用差不多是300萬人民幣。 http://finance.sina.com.cn/xiaofei/shenghuo/20051229/12102237578.shtml 本刊記者 張映光 戴維/文   編者前言   從2004年開始,《財經》決定在每年歲尾的最後一期刊出一個“年度特別話題”, “確定一樁有廣泛影響的持續性事件、一個具有縱深度的主題,進行調查和反思,以求 鑒往知來”。   去年首次推出的年度特別話題,定名為“礦難探源”;在本期雜誌中,讀者可以看 到對於這一話題的回顧。此刻,2005年行將逝去,《財經》確定的今年的主題,是“藥 價之謎”。   藥品價格高企,已成為引起全社會高度關注卻始終未能得以解決的焦點之一。1998 年以來,為整治藥價虛高,中國官方共出台17次“藥品降價令”,涉及藥品上千種,以 型劑規格計則數量更為可觀,最近的一次發生在不到三個月之前。   2005年10月10日,國家發改委第17次藥品降價通知下發各省物價局開始執行。此次 共涉及22種藥品,劑型規格400餘種,平均降幅40%左右,最大降幅達63%;按這些藥品銷 售量測算,降價金額約40億元,被稱之為有史以來幅度最大、涉及麵最廣的一次降價。   然而,效果如何?恐怕隻能換得一聲歎息。與此前的16次降價一樣,各界對於降價 的效果依然普遍質疑。   藥價為何居高不下?行政降價為何收效不彰?今年10月以來,《財經》記者遍訪各 地醫院、藥企和相關管理部門,采訪了包括大型醫藥企業高層、醫生、藥劑師、醫藥代 表在內的很多醫藥行業從業人員,也從各地采集了大量的數據。我們的目的,正是試圖 解開這個困惑國人已久的“藥價之謎”。   消失的青黴素   如果在降價目錄中的低價藥品根本就進不了城市市場,農村市場的價格又早已降到 降價目錄的底線以下,那這樣的“降價目錄”還有多大的實際意義?   住到北京已經三年多的董學禮,在退休前是寧夏青銅峽市小壩鎮醫院的一名眼科大 夫。每年春節前,他都要給遠在寧夏的女兒開一張長長的藥品采購單,單子上的藥品, 從紅黴素等常用消炎藥、壽比山等降壓藥到鈣片、眼藥,琳琅滿目。   之所以如此大費周章,其原因是:“北京的藥實在太貴了,而且我單子中的很多藥 ,比如青黴素,在北京已經根本買不到了。”董學禮計算過,如此下來,全家每年節約 下來的藥費,至少在1000塊錢以上。   很多人都已經像董學禮一樣,感受到了城鄉之間、大醫院和小醫院之間在藥價上的 巨大鴻溝。一些曾經最常用的藥在不知不覺中退出了普通市民的生活。即使在農村市場 ,一些低價藥也越來越少,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青黴素。   北京師範大學中文係研究生淩雲一般在校醫院就醫,一次感冒發燒的治療費用在10 元左右。醫生使用青黴素,三支隻需2.4元。   一個多月前,淩雲因感冒發燒,到其家附近的北醫三院就醫。醫生使用的抗生素是 頭孢他啶,兩支價格為156元。醫生告訴淩雲,青黴素在北京的三級甲等醫院中早已不再 使用,頭孢他啶的藥效要好得多。   不過,河北淶源縣某中學教師謝秋芳在淶源縣醫院就醫,同樣使用頭孢他啶,兩支 的價格僅為20元。   兩者不同的是,淩雲使用的,是國際大藥廠葛蘭素史克 (GlaxoSmithKline)生產的 複達欣牌頭孢他啶,謝秋芳使用的,是石家莊製藥集團下屬中諾藥業生產的頭孢他啶。 據北京某三甲醫院內科主任介紹,這種國產的低價頭孢他啶在北京的醫院和藥店很難找 到,實際上,“兩種藥的化學結構完全相同,療效差異很小。”   頭孢類抗生素,是被列入國家發改委第17次降價目錄的一種主要降價藥品。根據 2 005年10月10日頒布實行的目錄,一支0.75克的普通頭孢呋辛鈉由原來的33.6元降為18. 8元。但在同一份目錄中,同樣劑量、藥品通用名稱同樣為頭孢呋辛鈉、由葛蘭素史克生 產的“西力欣”降價後的價格為37.2元左右;由美國禮來公司(Eli Lilly and Company )生產的另一種名為“力複樂”的頭孢呋辛鈉價格,也是37.2元。   同屬於頭孢呋辛鈉,兩種藥品的成份基本相同,但在國家發改委的這份降價通知中 ,卻分屬不同的藥品定價體係,前者是“政府定價藥品”,基本為仿製藥;後者則屬於 企業“單獨定價”的仿製藥或“與仿製品的差價超過規定幅度的原研製藥品”。   一個奇怪的現實是,生活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的中國人在當地醫院就醫時 ,醫生開出的藥多半是售價為37.2元的西力欣、力複樂或是由塞浦路斯麥道甘美大藥廠 (Medochemie Ltd)生產的安可欣(33.6元/支),或者意大利依賽特大藥廠(Esseti farma ceutici)生產的明可欣(34.8元/支)。他們鮮有機會獲得18.8元/支的頭孢呋辛鈉。   更奇怪的是,到了河北淶源縣這樣的小城鎮或農村市場,一支國家規定最高零售價 為18.8元的普通頭孢呋辛鈉,其實早已隻能賣到10元左右。   政策製定者們需要麵對的,是這樣一個尷尬的現實——   一支隻有0.81元的青黴素如今隻能在農村市場找到,大城市的醫院所使用的多為外 企生產的頭孢他啶等藥物,盡管與青黴素針對的病症基本相同,一支價格卻高達幾十元 。青黴素則難覓蹤影。   如果在降價目錄中的低價藥品根本就進不了城市市場,農村市場的價格又早已降到 降價目錄的底線以下,這樣的降價目錄還有多大的實際意義呢?   畸形的價值規律   “抗生素在中國的使用所遵循的不是一般的抗藥性規律,而是一種畸形的價值規律 ,價格越高的抗生素在醫院中越有市場”   據北京某醫院藥劑師張淼向《財經》介紹,北京大多數醫院的藥房中,一般儲備有 少量的青黴素和低價抗生素這類便宜的藥物,供醫生、護士或其朋友家人自己使用。   “作為一種有效的廣譜抗生素,青黴素在每次醫院藥品采購招標時均能中標,但就 是進不了城市市場。”曾負責醫院藥品采購的張淼介紹說,“一支青黴素的市場價隻有 0.81元,而一支頭孢他啶賣到18元-78元不等。青黴素和阿莫西林的價格太低,醫院很難 從這類藥品上撈到實惠,所以根本不進這類藥。”   “這類低價藥我們根本拿不出推廣費。所以,根本進不了城市市場,隻有大批量地 銷往農村。”一位國有大型製藥企業總經理告訴《財經》。   專家告訴記者,抗生素的優劣絕不能簡單地以新藥或老藥來判定。抗生素使用會引 發抗藥性,歐美發達國家大麵積應用青黴素的曆史比中國長,因此青黴素的抗藥性明顯 ,使用率較低;即便如此,也並未在歐美醫院中絕跡。醫生在診斷中,會通過細菌培養 對症使用抗生素。若青黴素對病患仍有效果,便絕不使用更新的抗生素。   抗生素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為青黴素類,如常用青黴素及阿莫西林,上世紀90年 代初還在中國醫院中大量使用;但隨著價格下降,已基本在三級甲等醫院中消失,取而 代之的是頭孢類抗生素,也就是人們熟悉的“先鋒類”。   最早獲得廣泛使用的是頭孢曲鬆,使用時間最長的是頭孢氨卞(“先鋒4號”)及頭孢 拉啶(“先鋒6號”)。這兩類藥在21世紀初逐漸被新藥取代,退出城市市場,目前在農村 市場應用廣泛。城市醫院目前常用的抗生素包括頭孢呋辛、頭孢他啶、克林酶素等。這 與歐美最新抗生素的使用基本同步。   由於抗藥性的原因,抗生素的使用通常逐漸遞減。遞減的速度國際上一般為每年2% -3%,在中國,下降速度是國外的兩倍。   “抗生素在中國使用,遵循的不是一般的抗藥性規律,而是一種畸形的價值規律, 價格越高的抗生素在醫院中就越有市場。   例如青黴素這類降格低廉的抗生素,則隻能在農村或城市中某些特定的醫院才能買 到。”張淼說,原因很簡單,新藥的價格要比老藥高,新藥往往會迅速取代老藥;老藥 經過國家的反複降價,在城市中逐漸消失,轉向農村市場。業內將這種藥稱作“普藥” 。   在畸形的價值驅動下,抗生素濫用現象嚴重。中國衛生經濟學會年會論文輯引用一 項數據顯示,在抽查的6193張處方中,不合理使用抗生素處方達1082張,占29.7%。中國 每年約有8萬人死於抗生素濫用。   鴻溝   降價目錄裏的“三六九等”   據國家發改委在第17次降價行動中發布的降價目錄,可以清晰地看到不同廠家、不 同價位的抗生素在城市和農村市場的有機分布。   降價文件後附三份降價藥品目錄,多為常用抗生素藥品。表一是22種“政府定價藥 品”的最高零售價格;表二是“單獨定價及原研製藥品”的臨時最高零售價格;表三是 “部分增列規格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   對比表一和表二可發現,同一類藥品之間存在較大價差。一盒100毫克×10粒的頭孢 克肟膠囊在表一中的最高售價為45.8元。一旦企業獲得單獨定價資格,價格就大不一樣 ,表二中由廣州白雲山製藥廠生產被冠以“世福素”的牌子銷售售價為78.5元。   同樣,一支1克的頭孢他啶注射劑在表一中的最高零售價為18元,而在表二中由葛蘭 素史克公司生產的同類同劑量藥物——複達欣就可賣到78元/支,由海南海靈生產的單獨 定價的仿製藥——泰得欣零售價也高達52.8元/支。   仔細研究這兩個表中的藥品不難發現,表一主要是仿製藥,多由華北製藥集團、石 家莊製藥集團、哈爾濱製藥集團等大型國企生產;表二中的藥品則大致可分為兩類,一 類是主要由外資生產的原研藥,占60%以上;另一類是主要由合資廠家和少部分國內企業 申報的單獨定價的仿製藥。單獨定價的仿製藥品價格比同樣的仿製藥往往高出一倍至兩 倍,但比外資原研藥的價格要低三分之一左右。   而最終,在北京、上海或廣州這樣的大城市,人們通常隻能吃到表二中的高價藥, 表一中的低價藥,隻有在河北淶源這樣的農村市場才能買得到。某國有大型製藥集團總 經理明確表示,國有企業生產的低價仿製抗生素隻銷往農村市場。在湖南長沙、四川綿 陽這樣的二三級城市,醫院常用的是表二中的第二類藥,也就是主要由合資或國內企業 生產的獲得單獨定價的仿製藥。   誰的城市?誰的農村?   “價格越高的藥越好進入醫院”   在藥品流通環節中,藥品通常被企業和經銷商分為“普藥”和“新特藥”。所謂普 藥就是患者廣泛使用、利潤小的藥品,一般從正規的藥品批零渠道銷售;而“新特藥” 作為藥廠開拓市場的拳頭產品,大多委托“醫藥代表”做臨床推廣促銷。   相對兩類藥物,藥品市場分為兩層市場:上層市場為大中城市市場,下層市場為鄉 鎮以下農村市場。大中城市尤其三級甲等醫院以銷售新特藥為主,農村市場則以銷售普 藥為主。   哈藥、華藥、石藥等大型國有企業基本壟斷了農村普藥市場。這些企業將貨發給一 級經銷商即省一級的大型商業公司,然後由商業公司直接配送到醫院或分銷給二級分銷 商,其最終的購買對象是縣級醫院和農村醫療站。這是國企的傳統銷售模式,無須依靠 醫藥代表向醫院推廣。   “這主要因為農民不享受醫保,看病自費,又買不起高價藥。隻有價格低的藥品, 在農村才賣得動。”一位國有製藥集團的銷售中心總經理介紹說,另外,由於縣級醫院 和農村醫療站的規模很小,有的診所甚至“老板、醫生、護士多種身份集於一身”,一 般生產新特藥的廠商也不願去費力跑這部分市場。結果,“因為農民買不起高價格的藥 ,所以到了農村,藥就剝去了華麗的外衣,體現出它真正的價格。”   與農村市場相比,城市居民收入較高,且相當一部分醫療費用由單位報銷或加入醫 保體係,因此對於藥價承受力高得多。而且,原本有限的醫療資源被“過度集中”到了 “協和”、“同仁”這樣的大醫院裏。   正是這些醫院,成為高價藥生產廠家眼中的兵家必爭之地,也在這種競爭中,低價 藥品逐漸消失了蹤跡。這些醫院病人人數較多,藥品銷售量大,一旦藥品進入醫院,獲 利巨大。他們采取的營銷方式,就是通過“醫藥代表”來打通醫院流通環節。曾經在北 京某醫院負責藥品采購的張淼告訴《財經》:“醫藥代表在打通醫院的各個環節時,基 本采取分成模式,價格越高的藥品,醫生或其它醫院相關人員的分成就越大,因此,價 格越高的藥品在醫院就越好賣。”   以發改委第17次降價中規格為1克的頭孢他啶注射劑為例,國產仿製藥的生產成本一 般在0.3元—0.8元/支,出廠價為5元/支,在農村市場的銷售價約為10元/支。外資原研 藥因人員工資及管理成本較高,生產成本一般為8元/支,出廠價為20元-30元/支,到達 醫院的最高零售價卻定在78元/支。   兩種頭孢他啶從出廠價到零售價之間的價差,一為5元/支,一為50元/支,相差近1 0倍。在這種情況下,18元/支的頭孢他啶提供的分成空間有限,當然競爭不過78元/支的 “西力欣”。   “不是不想進,而是我們根本進不了大醫院。”一位國有大型製藥廠的總經理告訴 《財經》,列入政府定價目錄的藥品要進入大中城市市場,首先必須爭取申報獲得“單 獨定價”的資格,擁有一種或幾種高價藥品;其次,要建立一支“有戰鬥力”的醫藥代 表隊伍。   國企難以操作的原因在於,要將仿製藥申報為新藥,享受單獨定價,需要有一筆不 菲的“公關費用”打通新藥審批部門和定價部門。這筆費用在國有企業很難入賬。   此外,按行業慣例,“企業不打通醫院的進藥和開藥環節,就進不了大醫院;要打 通這些環節,企業還必須拿出一筆為數不菲的推廣費。”而國企生產的仿製藥價格一般 很低,不能預留出“推廣費”。   這位人士稱,他所在的企業曾經做過相關測算,推廣費大概占藥價的30%-40%左右。 以17次降價目錄中的頭孢他啶為例,一支78元的頭孢他啶中,有約24元用於推廣費用; 以銷售10萬支計,企業需預支300萬元用做臨床推廣。   複雜的關係網和昂貴的公關成本,把一些大型國有藥企逐漸擠出了城市市場。目前 ,惟一打破這一格局的,僅有揚子江藥業(詳見《異數揚子江》)。   醫藥代表“十八關”   一條根深蒂固的“灰色利益鏈”   一支頭孢他啶出廠價30元/支,零售價78元/支,高達近50元的差價究竟落到了什麽 地方?   一位資深業內人士解釋說,根據目前的規定,藥品從出廠到進入醫院必須經過醫藥 公司,醫藥公司配送到醫院時,一般加價5%;根據國家規定,醫院可加價15%。由此倒推 ,醫院購買一支78元的頭孢他啶的價格,應在58元-59元之間;即使再扣除醫藥公司5%的 差價,也遠遠高於30元/支的藥品出廠價——那麽,其中至少24元的差價又流入了哪些環 節呢?   在業內,從出廠價到醫院購買價之間的這“24元”(不同價格的藥品這一差價也不同 )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灰色地帶”——業內稱作“藥品推廣費”,即藥品為順利進入醫院 必須賄賂主管領導及醫生的費用。   藥品進入醫院的複雜過程造就了一個特殊的行業——“醫藥代表”。他們本為向醫 生推廣企業自主創新藥品的專業銷售人員。但在國內畸形的產業鏈中,卻逐漸演變為企 業向醫生和醫院行賄的中介(詳見《醫藥代表今昔》)。   “在2000年國家正式施行藥品集中采購招標之前,藥品出廠後經醫藥代表進入醫院 需經過18個環節,每個環節都要經過加價。”分別在五家企業做過七年醫藥代表的張新 對《財經》說。   首先,藥品進入醫院,要通過醫藥公司。如果企業自建醫藥代表隊伍,隻通過醫藥 公司發貨,一般折扣率為5%;如果企業委托代理公司,則需給代理公司30%的折扣——兩 類公司的區別在於普通醫藥公司隻負責向醫院發貨,醫院是否同意進藥,是否用這個藥 ,還要由醫藥代表去做“推廣”。而代理銷售公司,要通過自己的醫藥代表負責向醫院 “推廣”。   為了使藥品進入醫院,醫藥代表一般要先找醫院藥劑科,由藥劑科主任開單要求進 藥;然後醫藥代表拿單子找主管副院長。主管副院長一般身兼醫院藥事委員會負責人, 有是否進藥的決定權。之後,醫藥代表還要再找到具體負責進藥的藥劑師。   在所有上述環節打通後,藥廠便可令商業公司發貨。醫院買到藥品後會先入庫,庫 管員也是需要醫藥代表打點的一個環節。   進入醫院隻是第一步。下一步,醫藥代表還要想辦法讓醫生在眾多藥品中選擇其藥 品。開藥環節的關鍵人物是科室主任和主治醫生。   此外,劃價處也是一個不能忽略的環節,否則藥品無法進入醫院電腦網絡;即使醫 生給患者開了這種藥,患者取藥時,很可能會發現電腦顯示沒有這種藥。   藥房出納同樣不能拉下。出納負責給醫藥代表每月開出單據,顯示出醫生開了多少 藥。到月底,醫藥代表會根據這一單據為醫生結算“提成”——業內稱為“統方”。   至此,醫藥代表的工作還沒完,因為醫院往往會拖欠回款。這時醫藥代表要找醫院 財務經理,如果款項很大還要找主管副院長。隻有回款到賬後,醫藥代表的使命才告結 束。   按照業內潛規則,藥價的20%用於打點醫生,10%用於打點醫院藥劑科及管理部門, 其它一些環節則一次性支付幾百、上千元不等。   在1999年國家推行藥品采購招標製度後,商業配送環節逐漸被國藥等大型企業壟斷 ,醫藥代表不必再與庫房、電腦錄入等環節交易,流程關卡有所減少。但前述畸形商業 操作模式的根本未有動搖。   在專家們看來,這種畸形模式的形成,一方麵是中國醫院傳統上形成的“以藥養醫 ”的體製環境,迫使醫院本來就要靠藥品來支付醫院正常開支,另一方麵則是醫生收入 偏低,很難抵擋巨額灰色收入的進攻。   因為藥價的超額利潤主要是在醫藥代表和醫護人員之間分配,所以,醫護人員的生 活費用越低,藥價就越低。醫護人員生活費用越高,藥價就越高。最後,大城市三甲醫 院的醫護人員必須以最高報酬保持人員不外流,所以,那些不足以支付最高報酬的藥品 就會從這些醫院消失。   長此以往,這種不正常的情形在行業內變成了一條根深蒂固的灰色利益鏈。   單獨定價魔方   什麽樣的藥品有資格單獨定價?   對於藥品生產廠家而言,大城市和大醫院是這個行業金字塔的頂端。但是,想占據 頂端並不容易。   根據原國家計委2000年7月20日發布的《關於改革藥品價格管理的意見》,中國對藥 品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定價的藥品,僅限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 品目錄的藥品及其它壟斷的特殊產品(如避孕藥、預防免疫藥、麻醉藥等)。政府定價以 外的其它藥品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行定價。   由於醫改目錄基本上涵蓋了大部分常用處方藥(即必須在有開據處方資格的醫生的指 導下出售的藥品),這些藥都在政府定價範疇內,要受省或國家物價部門的限價約束。處 方藥的銷售集中在醫院藥房。中國目前通過醫院銷售的藥品占藥品市場的 80%,藥店零 售隻占20%。據中國衛生經濟學會的數據,政府定價藥品雖種類不多,但所占市場份額達 60%。   因此,如果想把“目錄藥”賣到大城市大醫院,必須取得相應藥物的單獨定價權。 隻有這樣才可能以高於同類藥品的價格在市場上銷售,也才能有利潤空間來組建醫藥代 表和打通醫院各個環節。   據原國家計委2000年11月發布的《關於單獨定價藥品價格製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無論進口的、進口分裝的還是國產的,如果國內市場上同種藥品是由多家企業生產的, “隻要其中一家企業認為其產品的質量和有效性、安全性明顯優於或治療周期、治療費 用明顯低於其它企業同種藥品、且不適宜按《政府定價辦法》規定的一般性比價關係定 價的”,就可以申請單獨定價。   此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但已超出知識產權保護期的原研藥,也可申請單獨定價。   據官方解釋,設立單獨定價的主要目的,是考慮不同企業生產的同一種藥品存在質 量和療效的差異,按優質優價的原則來確定價格。   於是,在實際操作中,單獨定價成為一些國內藥企打入城市高端市場的突破口,造 成大量經過包裝後改頭換麵的仿製藥泛濫。許多企業不惜采取不正規手段獲取國家發改 委的特別批準,使一些並沒有附加太高技術含量的仿製藥獲得單獨定價的資格。   據中國衛生經濟學會統計,中國目前生產的藥品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藥品不到 3%,97%以上的國產藥均為仿製藥,外資藥及合資藥則完全占據了原研藥市場。   根據規定,國家發改委在接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轉報的藥品單獨定價申請後,要召 開專家論證會,在三個月內決定是否受理單獨定價。參加人員除申請企業的代表外,主 要由藥品、醫療和價格等方麵的專家組成,由發改委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不過,知情人士指出,單獨定價的規則有天然的缺陷,質量與療效的優劣界線模糊 ,賦予了相關審批人員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審批過程也不公開、不透明,缺乏監督。   於藥商而言,獲得單獨定價權有不同的通道。其中最通用的“捷徑”就是在進入國 家發改委價格司的定價程序前,企業需先行向藥監局申報新藥,此後再以新藥身份進入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的定價程序。如此,則不僅“質量與療效”的彈性標準仍然適用,而 且新藥在最初的試用階段無一例外地享有單獨定價權。   一位國有藥業集團營銷中心總經理向《財經》透露,一家企業欲申報新藥並最終獲 得單獨定價,往往要耗資數百萬元公關費用。   萬種新藥奇跡   2004年,中國藥監局受理了10009種新藥申請,而美國FDA僅受理了148種   中國製藥業的新藥確認,充滿了“申報創新”。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非規範手法 一般有兩種:   一是在仿製藥中增加一些無用成分,申報新藥名和新商標。例如,人人皆知的阿斯 匹林,每片僅0.03元,但在不少醫院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高價藥“巴米爾”,每10 片6.3元;其成分也就是單一的阿斯匹林,而價格一下子增加20倍。   另一手段是在藥品規格上做文章,因為新規格可申請新定價,由此產生了各種奇怪 的規格。在發改委第17次藥品降價目錄新增規格藥品中,頭孢呋辛鈉共新增四個規格, 分別為500毫克、1克、2克、3克;加之此前已有的0.25克、0.75 克、0.75克含5毫升配 液、1.5克、2.25克、2.5克六種規格,僅一類頭孢呋辛鈉,便存在10種規格、14種價格 。   一位熟悉新藥報批的專家向《財經》介紹,中國藥監局在新藥審批中最主要的問題 是“把關不嚴”。2004年中國藥監局受理了10009種新藥申請,美國FDA僅受理了148種。 這一巨大的數字差異,與中美之間對新藥的認定有關。   在中國,進入市場的每一個產品的申請都被稱為“新藥申請”,包括進口藥物。不 僅真正創新的藥物稱為“新藥申請”,已有藥物的新使用方式(新劑型、新給藥方式等) 也被稱為“新藥申請”。而美國FDA的新藥,則嚴格確定為有新化學物或添加新化學物後 產生新療效的新藥。   《財經》獲知,去年遞交到中國藥監局的10009例“新藥申請”中,沒有一個是真正 的新藥即新化學實體。在2004年遞交到中國醫監局的“新藥申請”中,絕大部分是對中 國藥典中已有的藥物,僅是對劑量、給藥途徑或其它新用法方麵做了變更;另有一部分 是對新進口藥物的注冊申請。   據業內人士介紹,這些申請大部分都能獲得批準。相比之下,2004年美國FDA批準的 新藥申請中,有36例為真正的有新化學物的新藥。   中國的藥物審批過程與美國的操作程序和步驟很相近,在申請之前需經三個階段的 臨床試驗。但是由於對“新藥”的定義不同,實際審批中的尺度也不同。   中國藥監局對已在中國藥典上的藥品進行“新藥注冊”不需要臨床試驗,批準時間 一般在 1年到18個月之間。對涉及一種藥物新用法和新劑量的申請,則需要簡單的確證 性臨床試驗支持,從申請臨床試驗到最後被批準需三年時間。而美國FDA對於真正的新藥 批準時間,可能持續六年到八年或更長的時間。   “中國新藥報批規範與國際規範的差異並不大。但在報批環節中,缺少外界的監督 機製。”這位專家分析,“沒有一個機構能對審核新藥的藥監局和專家組進行監督。這 使新藥報批存在著各種尋租的可能性,違規申報屢見不鮮。”   招標與“死標”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行政降價與招標采購等手段,正走入左右為難之局   2005年1月-9月全國銷售和利潤排行榜顯示,以銷售收入看,第一名天津製藥集團為 84億元,第二名江蘇揚子江藥業集團公司77.6億元,第三名哈藥集團有限公司68億元, 第四名華北製藥集團54億元。外資企業中排在第一位的西安楊森,銷售額隻有23億元。 以利潤而計,第一名江蘇揚子江藥業集團公司6.6億元,第二名哈藥集團有限公司5億元 ,第三名中美史克2.8億元,第四名西安楊森2.4億元,銷售額排在第四名的華北製藥集 團連前20名都沒進。   實際上,發改委的17次降價對石藥、華藥這類大型國有企業的影響並不大。原因很 簡單,如前所述,這些藥廠生產的頭孢他啶、頭孢曲鬆等藥品早在降價前的農村市場價 格,就已經遠遠低於降價後的價格。   降價對於外資藥廠的利潤有影響,但影響也不會太大,主要是因為國家在降低了其 單獨定價的藥品價格時,也降低了同類藥品的市場價格,它還能維持相對的競爭優勢。 例如,禮來公司生產的力複樂牌0.75克頭孢呋辛鈉的最高零售價格由原來的 49.6元/支 降為37.2元/支,下降了12.4元。這無疑會影響企業的利潤,醫院各環節的推廣費用也受 到影響,但是在更高價的新藥出現之前,一般不會影響其銷售。   真正受衝擊最大的,是一些主打二三線城市市場的國有、民營、合資藥企。這些企 業的藥品降價幅度最大,利潤空間和推廣空間受到嚴重擠壓;加上產品本身就沒有多少 自主創新成分,可替代性極高,銷量將受到巨大衝擊。   更重要的是,降價政策主要影響的是城市市場。一些原來占據城市市場的抗生素因 降價變為“普藥”,價格下跌後會被迫轉向農村市場;而由於中國審批新藥程序寬鬆、 耗時不長,城市市場通常會被新出現的單獨定價藥品占領。   在扭曲的藥品定價機製下,發改委的多次降價對製約“單獨定價”的高價藥收效甚 微,卻令目錄內的低價藥幾無利潤。以青黴素為例,生產企業一支利潤僅兩分錢。由於 廉價的青黴素很難預留用於推廣的利潤空間,因此基本在城市大醫院中消失了。   畸形產業鏈滋生的投機心理,使藥品企業很少投入自主創新藥的研發,對仿製藥的 重複投入,使醫藥產業的整體利潤被一再壓低。截至2004年底,中國已有6000多家製藥 企業,12000多家藥品批發企業,僅諾氟沙星就有上千家企業生產。   有消息稱,發改委第17次降價措施後,現在正計劃收回包括常用藥和非常用藥在內 的全部處方藥的定價。但業內對於這一尚在醞釀中的行動是否有意義,普遍表示質疑。 因為中國藥價虛高的症結並不是出在一般的政府定價產品上,而是由於單獨定價、新藥 審批中的製度漏洞,與現有醫藥的生態環境相輔相成,構建了一條灰色的利益鏈。如果 不能有效打破這條利益鏈,則政府控製再多的藥價,收緊再多權力也於事無補。   與此同時,衛生部也陸續推出各種措施,力圖加強對醫藥灰色渠道的監管。在藥品 流通最混亂的1999年,國家在一些地區率先開展了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試點,一年後全麵 推廣。所謂醫藥招標,即公開一定範圍內醫療機構臨床用藥的采購條件和要求,由眾多 醫藥生產企業或醫藥經營代理企業參加投標,按質量、價格比優化的原則選擇交易對象 。   藥品招標的最初目的是擠掉藥價虛高的水分,降低藥價。但實際情況如何呢?   盡管實行了招標製,青黴素、阿莫西林等低價抗生素每次均能中標,卻仍然無法進 入大中城市市場。“青黴素及阿莫西林在北京市場已經消失了好幾年了。實行招標製後 也未能回歸。”一位藥劑師告訴《財經》,“原因是,招標隻是決定哪些藥可以進入這 一地區的醫院,並不能限製醫院必須使用中標後的藥物。”   由於抗生素種類繁多,同一類藥品中還存在著各種不同的規格。根據《醫療機構藥 品集中招標采購試點工作若幹規定》,不同規格不同種類的藥品在競標中是分別比較的 。因此,“醫院有很大的空間,選擇療效相當的其他中標產品。對於無法預留出‘推廣 費’的低價藥,醫院完全可以不使用,這種中標後,卻仍然無法進入醫院市場的現象, 業內稱為‘死標’。”   為了避免成為“死標”,即使中標後,醫藥代表仍需繼續賄賂醫院各環節,藥品在 醫院流通環節中的各級加價並沒有任何減少,隻是原來的利益分配格局發生了變化。   長期擔任醫藥代表的張新向《財經》介紹,在招標過程中,一些企業或銷售公司老 總親自出馬公關,底層醫藥代表在進藥過程中的作用大為降低,重點要做的是科室主任 和藥劑科主任的工作。   招標製推出前,進入醫院的藥品種類繁雜,往往價格越高越受歡迎。招標製後,至 少在同一種類同一規格的藥品中,隻有價格最低的才能進入醫院市場,相應降低了一些 藥品的推廣費;同時,緩解了同類藥品之間惡性競爭,使醫藥代表的收入有所下降。但 是,企業在招標中的公關費和手續費,同樣被計入了藥品成本。此消彼長,招標對降低 藥價的作用並不明顯。   2004年3月,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等13家行業協會在杭州召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 工作”研討會。13家行業協會負責人達成一致意見是:五年來藥品招標采購工作弊多利 少,未能實現“讓利患者”的最初目標,醫藥企業卻付出了很大代價。   “過去藥企銷售人員要公關的對象,隻是醫院院長、藥房主任、科室主任和臨床醫 生,現在又增加了分管衛生局長、招標辦主任、藥事委員會的每一個委員。一個環節沒 有疏通,即使中了標也是白搭,可謂‘舊弊未除,又添新病。’”在剛剛結束的衛生經 濟學會年會上,一家醫院的代表如此說。   今年9月,衛生部為改變醫院“以藥補醫”的機製,緩解患者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又開始醞釀醫療費用的“四降一升”,並計劃於明年初在江蘇無錫、廣西南寧等四地展 開試點。   所謂“四降一升”指的是,降低今後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中的藥品價格、醫院藥品批 零差率、大型設備檢查治療費、高值醫用耗材費用,同時提升技術勞務費用。其中最引 人關注的政策是,施行已久的國家對醫療機構的變相補貼政策——15%的藥品加價將全部 取消,這意味著醫院將無法直接從買賣藥品中攫取利潤。   這一政策對於許多中小醫院來說,將是一大考驗。以北京為例,全市600家醫療機構 中,480家為中小醫院。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便是藥品收入,大概占到全部收入的60%。 取消藥品加價後,醫院純利潤減少了10%左右,如果財政方麵沒有任何補償配套措施,不 少小醫院將入不敷出。據中國醫藥企業競爭力研究課題組估算,取消藥品加價將使整個 醫院行業一年少賺332.44億元。   從降價、招標到取消加價的一係列政策,似乎走入左右為難之局。   如何治本   要真正打破以藥養醫的格局,須實現醫護人員薪酬市場定價   對於藥價虛高這樣一個陳年痼疾,顯然無法冀望於搞行政式的降價行動。打破在醫 藥行業已經形成的從價格主管部門、監管者、醫院、廠家到醫藥從業人員的灰色利益鏈 ,才是關鍵所在。在整個產業灰色利益驅動中扮演主要角色的,正是價格主管機構的單 獨定價政策、國家藥監局的新藥審批政策以及醫院的監管體製。   在剛剛結束的衛生經濟學會年會上,來自各省衛生醫療係統的專家及醫療機構代表 不約而同對醫改所能達到的成效表現出憂慮。   廣西衛生管理幹部學院教授倪建認為,“衛生體製的深層問題不能解決或緩解,就 無法從根本上建立起正常的醫院和醫生激勵機製,對醫院的治理最終難免以不成功收場 。衛生行政部門既管衛生,也辦衛生,這種關係的存在,決定了政府的職能管理機構很 難采取中立的和站在社會利益的立場去展開工作。”在政府對醫療行業壟斷下,“我國 的‘醫、藥分利’利益集團已經形成。”   來自昆明第一附屬醫院的蘇紅則認為,“四降”換“一升”政策應慎行。在政府投 入不足的情況下,如一刀切地取消藥品加價,大醫院為了生存,在醫患雙方信息不對稱 的情況下,很難避免藥品費用的降低與檢查治療費用的上升共存,最終患者支付的看病 的總費用並不會出現根本性改變。   大多數專家均認為,解決藥價虛高的根本問題還是解決“以藥養醫”的問題,解決 醫藥行業激勵機製,而這不是簡單的降價或“四降一升”能夠解決的。   在目前醫改還沒有大規模啟動的情況下,也可從“卡住新藥審批”與“引入醫保監 督”兩方麵來適當規範藥品市場機製。一位國有大型製藥集團的高層在接受《財經》采 訪時建議,發改委、衛生部及藥監局應在出台降價政策中相互協調,懲罰一些企業通過 違規報批繞過降價及招標的行為;歸根結底,藥監局和價格主管部門應從源頭上重新權 衡新藥審批製度和單獨定價製度,以遏止各種改頭換麵的冒牌新藥層出不窮的局麵。   另一方麵,作為埋單者的醫保機構,可以成為醫院行為和藥品價格的有力監督者, 這有助於藥品價格的降低。據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已在醞釀新的影響藥價的政策。一 是嚐試按病種計費的診療方式,對超出標準的醫療費用,由醫院自行埋單;二是正在商 定對醫保目錄內的藥品規定參考價。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醫保目錄藥品的參考價一旦出台,將比發改委的政府定價更為 直接地影響到藥品的市場價格。一些業內人士建議,將同類藥品中的低價藥列入醫保目 錄中,將高價藥排除在外。這樣既可以縮減國家的醫保開支,又能夠使患者用上低價藥 品。   但是從長遠來看,目前醫藥市場的根本問題在於,醫藥服務人員報酬的市場定價機 製被行政管製嚴重扭曲,醫藥服務人員的行為也相應地發生嚴重扭曲。   因此,惟有讓官僚機構退出醫院管理領域,鼓勵醫護人員建立屬於他們自己的診斷 中心、手術中心、護理中心等專業機構,保護一切參與競爭者的平等權益,引入與權益 增加的幅度相匹配的懲罰強化機製。同時,建立具有足夠公信力的醫療成本審核委員會 ,定期發布指導價格,方可最終解決藥價虛高問題。   本刊記者葉逗逗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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