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讀經書

亂讀經書,不求甚解,圖個有趣^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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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導無神論的基督徒們

(2006-06-24 05:10:16) 下一個
在中國,到廟裏燒香拜佛的人很多。每個人向菩薩訴求的內容都不同,基本的原則是:可以祈福、還願,但不能在神佛麵前詛咒他人。神廟是神靈的所在地,到那裏決不能心存惡念,那是諸天神佛不會接納的,更不用說在神廟裏口出穢言了,這是對神的大不敬,要招報應的。敬畏神是一個有神論者的基本信念,鄉下的蠢夫愚婦都知之能詳,他們絕不敢因為自己脾氣不好或是別的緣由,就到廟裏撒野,這是禁忌。甚至婦女在經期都不能到廟裏燒香,怕褻瀆了神靈,這當然是迷信了,但也表明了一個態度:虔誠。 我讀聖經看到“創世紀”的第二段就說“神的靈運行在水麵上”,大概是無所不在的意思。現在是高科技時代了,滿天的飛機滿大街的電腦,但對一個有神論者來說,如果他認為神的靈還在,那麽也一定“運行在互聯網上”,所以BBS上的宗教論壇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相當於虛擬世界的廟宇。在這個“虛擬廟宇”裏我們經常看到的現象是什麽?大家有目共睹。我們看到基督徒詛咒別人去死,詛咒非基督徒下地獄,動不動就氧化鈣別人的父母,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從他們的表現來看,他們根本不懂什麽是敬畏。“神”在他們的心裏隻是罵人的工具,打人的棍子。一個身處廟宇——哪怕這是一個虛擬廟宇——都不知道禁忌、不知道敬畏的人,無論如何也不會是個有神論者。 宗教信仰各有不同,每個信仰都有自己獨特的體係,孰優孰劣不在我討論的範圍之內。但是,即使信仰不同甚至是敵對的,比如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其修行的過程都是類似的,虔誠、敬畏是最基本的態度。宗教之所以能洗滌人心是因為有神論者認為,他每做一件事都如神在側,所以絲毫不敢作奸犯科。以此觀之,那些在神廟裏口出穢言、心存惡念的基督徒,無非是些潑皮——披著信仰外衣的潑皮。 對有神論者來說,有諺語雲:舉頭三尺有神明,說是每個人頭上三尺處都有神明鑒察著,勸人要心存敬畏不可做虧心事,儒家說“不欺暗室”也是這層意思;從無神論者的角度來講,如果你認為坐在電腦屏幕前的你還是個“人”,如果你認為論壇每個ID後麵也是個具體的“人”,那麽就應該有最起碼的對人的尊重;對持無神論的基督徒們來說,你們如果學不會寬容,起碼也應該有點禮貌、有點人道主義的精神,具體的就是,不要隨便罵人,不要輕易就讓人把你們定義為“人渣”,更不要動不動就詛咒別人下地獄——那超出了你們的能力和職責範圍。 本無家賊唯防我,各有緣因莫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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