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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保雲:威權主義的曆史意義

(2012-06-14 11:44:28) 下一個




尹保雲:威權主義的曆史意義

一、威權主義政體的特征與類型

“威權主義”(authoritarianism)被認為是20世紀最重要的政治學概念。中國知識界對這個詞並不陌生。早在20世紀90年代,國內興起了一陣討論“新權威主義”的熱潮。這次討論主要是受到亨廷頓《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一書的影響,一些學者用“新權威主義”這個提法來強調政治穩定、經濟增長和社會秩序的重要。但這次討論並沒有在學術上充分展開,對威權主義政體的性質與特征、曆史意義及其前途等都沒有很好地探討,而是停留於字麵的理解,所以也沒有留下多少東西。

西方學界在二戰結束後就開始研究世界現代化進程中出現的“新政體”。漢娜·阿倫特1951年出版了《極權主義的起源》。上世紀60年代後研究者越來越多。布熱津斯基、林茨等給“極權主義”和“威權主義”下了經典性的定義。極權主義的特點是:高度技術理性的統治權不受限製地被領導人個人操控,鼓動社會革命,熱衷社會動員和控製,一元化的政治結構,單一的意識形態統治等等。現實例子如斯大林蘇聯和二戰時期的德國與意大利。威權主義則是另一種政體。它的專製程度遠比極權主義溫和,政治結構不是一元化的,而是具有不充分的多元化,意識形態也不是單一的而是多種理念混合,不搞政治動員和群眾運動等等。典型的例子是當時的西班牙和葡萄牙。這些屬於經典性的研究,對後來的影響很大。

1960年代中期,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國家發生了右翼軍人政變。這些軍人打著發展經濟的旗號推翻了“低效率”和“腐敗”的文官政府而建立起軍人政府。70年代,一些學者在布熱津斯基、林茨的“威權主義”概念的基礎上,對這些軍人政權進行研究並提出了“官僚-威權主義”概念。奧唐尼爾在一篇文章中概括出這些軍人政府的以經濟增長為目標、強調理性化管理和經濟規範化、壓製工人運動、搞非政治化、經濟上排斥勞工等特征。這些特征組成的分析模型被稱為“官僚-威權主義理論”。

“官僚-威權主義”和“威權主義”基本是一個概念,指的均是一些搞現代化的發展型政權。被標上“威權主義”而加以研究的多數是軍人政權,但也有少數文人政府,如1974年前葡萄牙的“文人獨裁”,1981-2003年馬來西亞的馬哈蒂爾政府。無論是軍人政權還是文職政府,作為“威權主義”,它的一個突出的特點是個人的高度集權,有一個能夠左右局勢的“強人”領袖。此外,它還具有一係列“新政權”的特征:在經濟上它追求高增長的目標以及經濟秩序的規範化;在政治上它是在憲政體製下活動的,不搞單一意識形態控製,具備多黨競爭、選舉、三權分立、言論自由、地方自治等民主的形式要素,走“專家治國”道路,建設法治秩序;在社會上它強調穩定,搞非政治化,反對動員民眾和民眾運動,采取嚴厲措施鎮壓罷工、罷課和遊行示威活動,等等。這些“新政體”特點是識別一個政體是否屬於“威權主義”以及它的“新”的程度的標準。

亨廷頓在1968年出版的《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一書中曾討論過軍人政權。他沒有使用“威權主義”概念,而是用“普力奪”(“執政官”)一詞來稱呼。他劃分了“寡頭普力奪”(流行於19世紀的拉美)、“激進普力奪”(1960年代興起的拉美軍人政權)、“群眾普力奪”(韓國的樸正熙政權)三種類型,並認為“群眾普力奪”是最先進的,臨近民主的門檻。後來在上世紀90年代寫的《第三波:20世紀後期民主化浪潮》一書中,亨廷頓使用了“威權主義”概念。但是,他給它下了一個與別人不同的定義:“‘威權主義’……指稱所有不民主的體製。不民主政權或威權政權的具體類型指的是:一黨體製、極權體製、個人獨裁、軍人政權以及類似的政權。”這個定義顯然與經典的威權主義定義有很大區別。它把所有“不民主”的政體都劃歸“威權主義”,而不是僅僅指那些搞現代化的“新政體”。

國內知識界接受的就是亨廷頓的這個定義。它其實是一個很不嚴肅的定義,不僅把理論搞亂了,也把現實問題簡單化了。亨廷頓把所有非民主政體稱為“威權主義”,是為了強調“民主化”運動的重要,設計出“威權主義-民主化-民主化鞏固”這樣一條簡單的發展路線。然而,世界的圖像卻是多樣的。

在21世紀的今天,雖然極權主義政體基本消失,完全屬於傳統性的政體也很少見,但是尚沒有轉變為民主製度的政體還有很多類型,比如:1)中東地區很多雖不能稱為政教合一但卻宗教色彩濃厚的國家;2)非洲地區的一些部落氏族性政治結構的國家;3)脫蘇聯模式而沒有進行民主改革的國家;4)以新加坡為代表的經典威權主義國家;5)以印度、泰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等為代表的“初步民主”國家,等等。在這些國家中,即使最落後的政體,也多少具備某些“新政體”的特征。但它們並不都能被稱作威權主義。其中隻有少數國家屬於威權主義,有的在以往某個階段經曆過威權主義。作為經典威權主義政體,它具有特殊的經濟發展和政治發展的意義,是不能簡單地用“民主”與“不民主”來劃分的。

二、經濟發展的意義

目前流行的看法是把威權主義與經濟增長聯係在一起,認為威權主義的作用是維護社會穩定從而保證經濟增長。這種認識雖不能說錯誤,卻是不準確的和膚淺的。因為這種說法常常是在講經濟數字或物質層麵的變化,而威權主義作為世界現代化進程中的“新政體”,它不僅追求經濟數字的增長,更重要的是追求一種經濟體製。

被視為經典威權主義政體的,大都是親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政權。西班牙的佛朗哥政權是在二戰前建立的。1939年前西班牙是左翼力量執政,左右翼的政治衝突發展為內戰,右翼力量的領袖佛朗哥在內戰中取勝。從此到1974年他去世,佛朗哥始終堅持一套親資本主義、親美的政策路線。葡萄牙與西班牙類似,它在20世紀20年代後期經曆過一段時間的軍人獨裁,然後是從薩拉查(1933-1970年)到馬爾塞羅·卡埃塔諾(1970-1974年)的文人執政,這兩個大學教授出生的獨裁總統都是親資本主義的右翼。拉美國家在1930年代後進入“民眾主義”色彩的憲政製度。民眾主義政府一邊興辦國有企業走“混合模式”道路,一邊許諾社會福利和提高工資來討好民眾而獲得選票,工人則通過罷工等運動不斷提出新的工資要求。這種局麵導致拉美地區進一步資本積累困難。1960年代中期以後出現的巴西、阿根廷、智利等軍人政變是針對這種“民眾主義”路線的。這些右翼軍人政權上台之後,禁止工人罷工和學生遊行,禁止左翼激進思想傳播,大力推行促進資本主義發展的各種政策。韓國1961年上台的樸正熙政權也是同樣。還有中國的台灣地區與新加坡的政府以及泰國的間歇性軍人幹政,都是站在親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右翼立場。因為這個原因,這些政權經常被稱為“保守的”或“右翼的”。

威權主義的這種“保守”傾向需要放在世界現代化進程中作曆史的分析。資本主義作為現代社會的生產方式很難在一個國家成長起來。它受到舊的生產方式、社會結構和文化觀念的抵製,因此,在成長初期它需要借助其他力量的保護或掃清道路。在西歐現代化的曆史上,資本主義的早期發展曾經受到絕對王權和貴族的保護,後來又依靠威權主義政府的保護。英國的克倫威爾軍事專製(1653-1658年)、法國的拿破侖政權(1799-1804年)、路易·波拿巴軍事獨裁政權(1852-1870),德國19世紀後期的俾斯麥政府,等等,這些出現在18世紀、19世紀的資產階級獨裁政權,與20世紀的威權主義有很大的相似性。盡管這些政權本身有濃厚的封建主義色彩,但其“新政體”的特點也十分突出,尤其是為資本主義經濟的成長開辟道路、提供各種保護和支持。

二戰結束後,經濟落後國家除了自身存在的阻力外,還有國際上的兩個不利因素。一是蘇聯模式的擴展及其影響範圍的擴大,一是西歐國家進一步推行凱恩斯主義而轉向福利製度。哈耶克在《資本主義與曆史學家》一書中曾指出:50年代的英國已經沒有資本主義和經濟自由了。這樣的國際背景再加上自身的障礙,落後國家要想發展資本主義的確十分困難。從二戰結束到1981年“裏根-撒切爾革命”開始,其間的幾十年時間內,即便是資本主義陣營的經濟落後國家,多數也都是在搞混合經濟,企圖把資本主義與蘇聯模式結合起來,對經濟增長數字的重視遠高於對經濟體製的重視。親資本主義的國家是很少見的。

被視作經典威權主義的各政體之間也在改革決心、執政能力和客觀效果等方麵存在差別。最堅定的要數韓國1961年上台的樸正熙政權和智利1973年上台的皮諾切特政權。樸正熙總統的政策是“國家扶植資本主義”,在短短十幾年時間內從無到有地創造了一個私營大企業(“財閥”)群體,這在戰後世界曆史上絕無僅有。皮諾切特將軍1973年政變時,智利同其他拉美國家麵臨的問題一樣,即龐大的國有部門、早熟的福利製度以及習慣於這種製度的民眾,他上台後堅決遵奉貨幣主義經濟學,強製推行私有化,在十餘年時間內把智利變成拉美地區最資本主義、最私有製的市場經濟國家。

東亞“四小龍”中,除了香港外,韓國、台灣、新加坡在高增長時都是威權主義體製。“四小龍”1950年代在經濟上遠遠落後於拉美地區的巴西、阿根廷的水平,但20年之後它們就反超了。主要原因是東亞“四小龍”依賴的是私營企業,在經濟高增長過程中,或者培育起大型私營企業(如韓國),或者培育出中小私營企業(如台灣、新加坡、香港),這樣,它們就有了自己的產業和產業階級,從而獲得了一定的技術創新力。拉美威權主義的情況則不一樣。智利的皮諾切特將軍用鐵血手腕推動改革,把智利變成拉美地區的最透明、最規範的市場經濟,從而由該地區的一個中不溜的國家一躍成為地區樣板。原來的大國巴西、阿根廷則被它超越了。巴西、阿根廷1960-1970年代的威權主義並沒有解決“民眾主義”留下的各種問題,軍人政權搞的經濟“規範化”主要體現在對外開放,而在國企私有化、促進私營企業發展方麵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非但如此,這兩個國家在威權主義時期國有企業的比重反而上升了。主要原因是政府決心不夠、執政能力不強,在此期間各級官員和政府機構為了自身利益而找各種借口不斷地搞政府投資。類似的情況還有馬來西亞的馬哈蒂爾總理,他雖然也是明顯的“右翼”立場,但執政時期(1981-1993年)卻走了另一條路線。為了削弱華人經濟力量而提高馬來人的地位,他采取興辦國有企業和“阿裏巴巴”公司(要求安排馬來人的華人私人公司)等做法,雖然帶來一時的高增長卻扭曲了市場秩序,結果在1998年遭受金融危機的沉重打擊。

還有因其他原因而失敗的例子。比如菲律賓的馬科斯總統(1965-1981年執政)同樣以重視經濟增長和親資本主義而引人注目。但是,他的國家管理是特殊主義的,理性化的程度很低,政治家族和經濟家族混合一起,各項工業化政策均被少數權貴家族所利用,結果菲律賓成了官、商混淆一體的“密友資本主義”的典型。還有一種情況是威權主義時期過於短暫,沒來得及奠定自由經濟的基礎。希臘就是這種情況。希臘二戰結束後獨立並建立了王權國家,1967年軍人政變建立起威權主義政體,1974年軍人政府就垮台了而轉向民主,在經濟上融入西歐發展福利製度的潮流。這樣,希臘沒有經曆過經典資本主義的發展階段,所以也就一直沒有像樣的產業階級。這是它在21世紀的今天陷入深深債務危機的根源。

以上說明,作為“新政體”的威權主義,它的經濟發展的意義主要在於追求規範的市場秩序,這包括經濟的自由化(私營化)、法治化和透明化。韓國和智利是這樣的成功者的代表,台灣地區、新加坡也不差。相比之下,巴西、阿根廷以及東南亞的威權主義,追求市場經濟的力度不夠,它們得到一時經濟增長的成績,卻沒有留下持續發展的基礎。至於那些不能稱為經典威權主義的眾多經濟落後國家,多數都隻能勉強維持政治穩定,對社會的控製並沒有與有效的經濟改革相結合。有些也喊現代化和經濟發展,但也隻是重視經濟數字的增長,而對體製問題不敏感甚至為了維護統治集團的利益而經常采取體製倒退政策。

三、政治發展的意義

威權主義在政治發展上的意義幾乎被人們完全忽視了,一個很流行的說法“威權主義就是犧牲政治發展以求經濟增長”對人們影響很大。其實,威權主義的政治發展意義同經濟發展意義一樣重要。

現代化是人類的革命性曆史大轉變,它要使原有的社會結構和價值體係解體而進行新的社會整合。隻有在憲政民主製度的框架下,這一社會整合才能獲得實質性的進展。威權主義的政治發展意義首先在於維持一個基本的憲政框架,從而使政治組織、精英和民眾在一個有約束的環境下不斷地得到民主的訓練與改造。

各個威權主義政體產生的背景不同。有的國家是在建立憲政時就帶著濃厚的威權主義色彩,比如1880年代的日本自由民權運動所建立的憲政;有的是在建立憲政製度時發生了政治分裂甚至內戰而轉向威權主義,比如中國大陸時期的蔣介石政權、葡萄牙1926開始的軍事獨裁政權、西班牙的佛朗哥政權等等,都是在早期憲政引起內亂、內戰背景上產生的;有的是為了收拾不可控的社會動蕩,比如韓國1961年上台的樸正熙政權;有的則是在民主製度已經比較成熟的情況下需要用強製力量來推動經濟改革,20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的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國均屬於這類情況;也有的是在正常情況下出現了強人政治,比如馬來西亞的馬哈蒂爾政府,等等。雖然具體曆史背景不同,但它的共同理由都是為了應對憲政框架下的危機和衝突,或者為了實施大力度的改革。一般的情況是,在初期經曆過一段軍政府時期,采取軍法管製或戒嚴令。然後,軍人領袖脫下軍裝通過選舉形式而轉變為文職政府,恢複憲政機製。憲法和法律會在汲取以往的混亂與失敗的教訓的基礎上而略略有所改變,但仍然屬於民主的憲法。三權分立、政黨競爭(包括黨內競爭)、公民投票、言論出版結社自由、地方自治等民主的形式要素都保留著,但是會遭到不同程度的限製。比如,采取措施(包括修改憲法以延長威權總統任期、動用行政資源拉選票等等),遏製反對黨力量擴展,打擊政治激進的反對派領袖,監視工會以及民眾運動團體,對罷工、罷課等抗議活動進行限製甚至加以鎮壓,等等。

這樣的行為經常被反對力量(反對黨和民主運動團體)指責為“獨裁”、“專製”甚或“法西斯主義”,美國等西方國家也經常站在反對的立場。然而,這在民主發展的早期階段卻是難以避免的。在民主的早期階段,政黨、社會組織、精英、民眾等都不適應民主形式的要求,沒有養成協商、妥協、依法解決問題的政治文化。政府、政黨精英和各級官僚的很多行為招致社會不滿,而另一方麵,反對力量也有自己的問題,他們常常不願意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而是求助於對抗方式,如不斷地遊行示威、罷工罷課甚至采取各種暴力反抗行動,等等。在社會矛盾比較集中的背景上,持續的反政府運動容易誘發激進主義崛起,或者導致內戰而國家分裂,或者導致“下層革命”而走向極權主義。這樣,現有的憲政框架也就隨之倒塌了。這樣的教訓在20世紀世界史上是屢見不鮮的。它說明憲政製度在奠定之初需要一個強大的力量來保護,以免被內部的政治衝突所顛覆。這個力量就是威權主義。

除了保證基本的憲政框架不被顛覆外,威權主義還有具體的政治發展內容:

首先是政黨體係的建設。初期的憲政政治體係的特點是政黨派別雜多,政治精英一盤散沙,派性權力鬥爭主宰政治生活。威權主義一方麵保留著憲政體製的政黨競爭格局,一方麵采取各種具體措施限製和規範政黨活動。在經曆威權主義之後,政黨的數量一般都大大減少了,一盤散沙局麵也大大改觀。西班牙在1936年內戰爆發前的“共和”時期,僅馬克思主義政黨就有一大堆,整個國家也分為無數的社會和文化板塊。佛朗哥以嚴厲手段打擊分裂主義,很多黨派也隨之消失了或聯合了。韓國1950年代每屆國會中都有十幾個政黨進入,還有大量的無黨派議員。樸正熙時期禁止以無黨派身份參選,大約1/3的議員名額按照政黨得票率分配,這不僅在國會中消滅了無黨派議員,也迅速地減少了政黨數量並形成了兩個大黨的結構。威權領袖的集權傾向不能容忍軍隊和執政黨的派性分裂,從而避免了執政黨出現黨官僚寡頭製或元老寡頭製的格局。同時,執政黨積極推進製度化建設,不斷提高執政黨的組織性、紀律性以及人事安排的合理化、程序化及透明度,等等。執政黨的這些變化時刻影響著在野黨的發展,從而各個政黨的組織水平不斷提高。

其次是國家管理的理性化。威權主義是“專家治國論”的實踐者,強調國家管理的法律化和決策的科學化。雖然威權領袖的地位十分突出,但整個國家的管理卻不是“人治”,而是嚴格甚至有些刻板的“法治”。威權主義總是以先進國家為學習榜樣,行政係統也模仿先進國家,因而保持較小的規模。韓國的國家機構有2院(經濟企化院、統一院),16部,6處,一室(政務長官室)。1988年,“職業公務員”(政府正式雇員)246236人,其中地方職230789人,國家職15438人,約占全國人口的0.57%。葡萄牙、西班牙、台灣地區等等也基本是這個情況。拉美地區略有區別,因為它們在“民眾主義”時期學習蘇聯而摸索“混合經濟”道路,導致政府機構也跟著膨脹。尤其是阿根廷,曾經把擴大公務員隊伍作為擴大就業的措施。在威權主義時期,它們也沒有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

其三是民主因素的不斷發展。由於有基本的憲政框架存在,威權主義體製下民主的發展並沒有停頓。現代民主是由分權製衡、政黨競爭、選舉投票、言論出版自由、地方自治、法律體係等形式要素所組成的形式係統,其中每個要素的進步都可以看作是民主的發展。威權主義在開始階段比較專製,但以後逐漸擴充和完善民主的各個形式要素。韓國樸正熙在1963年脫下軍裝變為文職政府直到1972年,可以看作是很好的民主製度。1973年由於國際形勢變化而推行“維新體製”又轉向威權主義。但即便是這個“最獨裁”的時期,也常有國會議員當麵拍桌子斥責他。至於其他言論,除了禁止馬列主義和討論南北統一問題外,都是放開的。到了80年代全鬥煥時期,馬列主義也可以自由傳播。台灣1949年到1987年7月15日是執行“戒嚴令”時期。但國民黨一到台灣就在開始推進民主建設。1950年16個縣、234個鄉、78個鎮實行自治。台灣在威權主義時期,民主選舉的範圍包括縣市長和議會(參議會)、省議員以及增補“國大”代表。還有葡萄牙、西班牙以及拉美地區的威權主義,在其統治下民主的發展並沒有停止。經過威權主義階段,不僅政治體係中法理性因素得到增強,整個社會的秩序觀念、法律觀念、協商和妥協精神均有很大提高。這種政治文化上的進步也體現在威權領袖身上。經典威權主義的政體雖然不多,卻湧現出不少傑出的政治領袖,如蔣經國、樸正熙以及葡萄牙的薩拉查,他們的廉潔、自律、勤勉、負責的人格榜樣即使在西方民主國家也是難找的。

四、政治轉型及啟示

以上實際上已經說明,作為“新政體”的威權主義與民主製度之間並沒有很大距離。它的政治轉型是由“不充分民主”轉向“充分民主”,隻是一個水到渠成的步驟。

亨廷頓認為“民主化”可以從不同的基礎上起步,這沒有什麽錯。王權國家、政教合一國家、一黨製國家、極權主義、威權主義等等,均可啟動民主化。但應看到,由於起點不同,民主化的效果也是不一樣的。在所謂“第三波世界民主化浪潮”中轉型的國家,一些是威權主義國家,另一些是蘇聯東歐原社會主義陣營的國家。凡屬威權主義的,如西班牙、葡萄牙、希臘、巴西、阿根廷、智利、墨西哥、菲律賓、韓國、台灣地區等等,它們的民主化轉型都是很平穩的。盡管有些短暫的混亂,但很快得到穩定和鞏固。相反,中東歐地區的蘇聯、南斯拉夫、羅馬尼亞等原社會主義陣營的國家的民主化轉型卻經曆了極大痛苦,它們或者發生內戰,或者國家分裂。這一巨大的差別很大程度上是由原來的體製不同所造成的。蘇東陣營的國家政治體製,雖然不同於傳統政體而屬於“新政體”,但由於它的經濟製度和政治製度不是建立在自由與多元化的基礎上,僅靠黨與行政係統的集權來維持一體化團結,因此未能發育出現代性的整合機製。

蘇東國家的解體給中國留下深刻的記憶。盡管中國政治改革迫在眉睫,但一直有很多人用蘇東國家解體的教訓來警告中國不能搞民主。這種看法是出於對威權主義及其曆史意義的知識缺乏。蘇東地區的政治轉型引發國家解體有各自曆史上及文化上的原因。如果說有什麽“教訓”的話,那就是它們沒有經曆一個有效的威權主義階段。由於蘇聯模式的體製嚴重背離現代社會的原則,它很難直接過渡到民主製度。它的穩妥道路是先建立一個威權主義的體製,在一個有控製的憲政框架下獲得經濟和政治的發展,從而奠定一個水到渠成的民主化基礎。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可以看作是從蘇聯模式向威權主義轉變。對照前麵指出的經典威權主義的特征,我們能夠找到不少相似的東西。這說明我國在現代化上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但同時也應看到,在經濟上,我國國有企業占產值比重還高達48%。這說明經濟改革的道路還很遙遠。尤其是通過擴大投資、消耗資源而帶來的經濟高增長鞏固了利益集團的力量,成為進一步改革的巨大阻力。在政治結構上與威權主義的區別更大。威權主義是在憲政體製下活動,而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起憲政製度。我國雖有人大(政協)、政府、司法這樣的與憲政體製對應的機構,但並沒有在憲法上賦予的分權製衡的意義;各級領導班子的組成也有選舉和投票,但參與投票的範圍很小,比如市一級領導的選舉由四百多名縣級、副縣級幹部參加投票,候選人還是由上麵提名的,沒有競選和競爭。這樣一些稀薄的因素構不成憲政框架的形態。我們目前是一個不規範的市場經濟和一個蘇聯模式的政治框架的結合。這是一個畸形的體製,自然會導致各種奇怪現象和難以解決的問題,比如:收入分配的鴻溝在國有企業龐大而政府又不斷地搞再分配的情況下反而不斷擴大,官本位不是隨著經濟的發展而遭到削弱反倒日益強大,公務員隊伍的學曆不斷提高而國家管理的理性化水平並無明顯改善,如此等等。

如果拋棄這些年國內流行的不科學的、模糊不清的“新權威主義”概念,我們就會更清楚地認識目前的處境、問題和出路。我們目前的政體與經典威權主義的差距很大。準確地說,我國目前的政治體係是蘇聯模式的延續,在擺脫極權主義色彩的過程中,沒有及時地發展到威權主義,沒有踏上一個符合現代化規律的道路,從而陷入一個社會矛盾叢生而又不能擺脫的困境。

這也指出了中國的政治發展的道路和空間。民主化不是像亨廷頓所說的那樣僅靠一次民主化運動就能完成,憲政體製也不是國內有些人所擔憂的一匹脫韁野馬。每一個國家(包括西方國家)的民主都是經曆多次民主化改革而完成的。對於中國來說,建立憲政體製而向威權主義邁進就是重要的民主化。它的經濟發展意義和政治發展意義將會有效地解決在目前令人頭痛的很多問題。

(作者為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原文載《炎黃春秋》201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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