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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故事(48)罰稅款

(2011-03-18 03:07:46) 下一個


第八章 泰山壓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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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故事(48)罰稅款


我和儲忠(1985年,泰山)

高薪,是引來告狀的主要原因,也是這次 “ 清理整頓 ” 的主要內容。這個問題好解決,雖然我們說得理直氣壯,但在心理上,應該顧及左鄰右舍。四通暫時把大家的報酬砍掉了百分之四十。這件事,對公司將來的發展影響不大。也有個別人因此離開,離開就離開,這樣的人早晚會離開,早離開比晚離開好。

其它四個方麵的問題:稅收、物價、外匯、信貸,對我們而言,卻是傷筋動骨的四把刀,而且刀刀見血。

據說, “ 上麵 ” 有人問調查組:四通去年賺了多少?

答:一百多萬。

“ 上麵 ” :罰他們一百萬,把他們罰光!

在調查組裏,同情和支持我們的大有人在,他們也看不慣 “ 上麵 ” 的蠻橫和無理。在處理相關問題時,他們悄悄向我們透露了 “ 上麵 ” 的旨意。

罰款需要理由,第一招,就是查稅。當時所有的公司都要繳一種稅:營業稅。稅率是營業額的 3% ,我們一分錢也不會少。 1984 年,在中關村一條街上,惟獨四通還要繳另一種稅:所得稅,因為我們是鄉鎮社隊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很高, 55% ,因為四季青當年蔬菜任務完成得好,政府給予減稅 20% 的優惠,所以四通要按利潤的 35% 繳納所得稅。

將近 30 萬元營業稅,我們繳了;將近 50 萬元所得稅,我們繳了。我當時還對大家說,不要怕貢獻大,這是花錢買安心,花錢買安全。應該說,在照章納稅這一點上,四通做得無可挑剔。

但遇到存心要整你的主兒,雞蛋裏也能挑出骨頭來。

大家還記得,我們前麵講過,四通自己沒有外匯,為了做成生意,要找有外匯額度的單位合作。合作的潛規則是,每使用對方一美元外匯額度,要以 “ 利潤分成 ” 的名義給對方一元人民幣。

問題就出在 “ 利潤分成 ” 這個名義上了。

1984 年,我們使用了中國銀行信托投資公司 123.2 萬美元的外匯額度。按合作協議,我們給對方轉賬了 123.2 萬元人民幣。理所當然,這 123.2 萬元人民幣,對我們來說,是經營成本。

調查組卻說我們不該把這 123.2 萬人民幣攤入成本,因此漏稅 36.96 萬元,必須補繳。

我們爭辯:要納稅,那也是中國銀行信托投資公司的事情。誰得利,誰納稅,天經地義。

他們 “ 歪理 ” 十足:中國銀行信托投資公司是國家單位,罰他們,是把錢從國家的一個口袋裏,轉到另一個口袋裏,那有什麽意義?!隻有罰你們,才能增加國家收入!

我谘詢萬老。他說:當時協議上沒有說清楚利潤分成是稅前或稅後,現在他們要按稅後分成來處理,我們就沒有辦法。於是我們隻好認罰,補交了 36.96 萬元的稅款。

這種一次性的罰款,算花錢買教訓,不至於影響我們的長遠發展。

但 “ 上麵 ” 要再罰我們一百萬,於是,他們又從物價著手,找我們的麻煩。這一回合,非常凶險,如果這一次認了罰,就是斷了我們今後發展的活路,把自己往死路上逼。

事情是這樣的,調查組在報告中認為: “ 四個公司普遍存在擅自定價違反物價政策的問題。商品一般加價 20% 至 60% ,有的加價還高些。如四通公司去年進口 1300 台 M-2024 打印機,每台 500 美元,加上關稅等費用每台成本合人民幣 1800 餘元,自定銷售價格每台 4100 至 6900 元,已銷出 986 台,盈利 171 萬元。”

和我談物價問題的,是北京市物價局的一位年輕官員。他說:你們在 M-2024 打印機的銷售中違反了國家物價政策,要罰你們一百萬。

我說:同樣的機器,為什麽四機部(即後來的電子工業部)的公司賣 9000 元是合法;而我們賣 不到一半的價錢 卻是非法?更何況,其中還有我們開發的軟件,難道軟件不值錢?

物價局官員:因為他們是部級單位,自己有定價權,所以他們賣多少都是合法的。而你們沒有定價權,商品定價必須由我們北京市物價局來規定。

我:那你們的規定又是什麽?

官員:按照國家一、二級批發站的規定,加費率不能超過 10% 。 M-20 24 打印機的成本是 1800 元人民幣,合法加價不能超過 180 元人民幣。超過部分,即是非法收入,應予罰款沒收。

我:我們每銷售一台打印機,給提供外匯的合作者就要分成 500 元人民幣,加價卻不許超過 180 元,這 500 元還不許攤入成本。而且,我們錢是借來的,房子是租來的,貸款要付利息,房子要付租金。就算我們不吃不喝,做得越多,賠得越多,這讓我們如何生存?

官員:這就不是我們考慮的問題了。

我:如果國家要我們作貢獻,我們可以把賺到的錢都捐給國家;但是非要說我們是非法收入,是罰款,我們絕不同意。我們不能花錢買不光彩。

這位年輕官員動了惻隱之心:萬先生這麽講,我們就不好意思啦。然後悄悄和我說:罰你們 100 萬,是 “ 上麵 ” 的意思,我們隻是 ……

他遞過來罰款單,我拒絕簽字。

在物價問題上,我們不能輕易妥協,因為一旦同意他那個 10% 的加費率,把我們罰得傾家蕩產是小事,還意味著今後根本就沒法做生意。明擺著,這是逼你關門。

就這樣僵持著。一直到 1985 年 9 月 25 日上午,我和王安時最後一次去北京市物價局,才談成了妥協方案:今後的物價,由我們自己根據市場情況定價後報備北京市物價局,物價局不提出異議,即為合法。但我們要上繳 50 萬元,作為以前沒有及時向物價局報備的罰款。這就給我們今後的發展留了一條生路。

據說, “ 上麵 ” 對物價局的處理結果大怒: “ 讓你們罰 100 萬,為什麽隻罰 50 萬? ” 物價局拒絕再找我們的麻煩。於是, “ 上麵 ” 找到外匯管理局,要他們來再罰我們 50 萬元。

本來,我們不是涉外單位,外管局管不著我們。而且,我們已經按稅後利潤分成補繳了稅款。如果要罰,也應該罰那些不當使用外匯的單位。更何況當時的政策是允許留成外匯這樣使用的,後來的政策不允許了,也不應該用現在的政策去規範以前的做法。他們的理由同樣荒謬:你們是民營企業,不罰你們罰誰?是的,在政府眼裏,國營單位是親兒子,民營企業是野孩子。親兒子和野孩子一起犯了錯,當然要責罰野孩子。

問題是,無論是親兒子還是野孩子,當時我們並沒有錯。老沈陪我去應對外管局,他們悄悄告訴老沈,這是 “ 上麵 ” 的意思,他們也沒辦法。

很無奈,我們又繳了 50 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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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3)
評論
加州花坊 回複 悄悄話 慢慢寫,注意身體。
劉大牛 回複 悄悄話 從小在中關村長大,父母都是科學院的。萬老師的文字把我帶回了一個親切熟悉的火熱年代。感謝!
萬家述評 回複 悄悄話 回複丁九的評論:稍安勿躁,因為身體原因,我要慢慢寫,有生之年,一定爭取把它寫完。
萬家述評 回複 悄悄話 回複石假裝的評論:謝謝啦!
石假裝 回複 悄悄話 有意思,能看出當時的情景。為您出書,指出下麵的筆誤。

[記住七個主要的:と、つ、て、から、まで、に、より,他們的讀音很好記:“偷海帶,扛了麻袋你有理。”]

第2個假名“つ”應改成 “へ”。
萬家述評 回複 悄悄話 回複wjzbj的評論:
謝謝王兄,已改。
wjzbj 回複 悄悄話 陳三智這篇有個筆誤:及其麻煩,應該是極其麻煩。
股香股色 回複 悄悄話 我也訂上一本。
丁九 回複 悄悄話 高興看到,何時印書?

我早交訂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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