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讀書心筆

寫日記的另一層妙用,就是一天辛苦下來,夜深人靜,借境調心,景與心會。有了這種時時靜悟的簡靜心態, 才有了對生活的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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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Diary 12 --- 20 vs. 30

(2004-11-09 07:39:17) 下一個

人到三十,我覺得最要緊的事情,就是自我反省。反省的結果是:與十年前相比,我墮落了,現在的我——可以說,墮落了,生活方式不對勁兒。但是,要我回到十年前,打死,我也不去。雖然並不覺得現在有多麽好。

1:二十歲的時候,覺得自己是個天才,而天才都不必活得太久,簡直是越短命越好。三十歲的時候,居然並不打算去上吊。雖然,在這個年紀,雪萊已經淹死了。肺結核患者濟慈都死了四年了。

2:二十歲的時候,一身髒兮兮的牛仔服就帥呆了。三十歲的時候,天天燙襯衫,並清醒地知道:第一,自己再也帥不起來了。第二,自己從來就沒帥過。

3:二十歲的時候,大家湊十塊錢就可以到小飯店裏喝一頓,也不怕喝醉了誤事——因為根本就沒有事可以誤。三十歲的時候,白酒不喝了,喝啤酒,也不往死裏喝了——一個三十歲的人,醉醺醺,暈乎乎,說很多真話,實在不是一件很得體的事情。

4:二十歲的時候,我們管所有的同學叫“鳥人”,當然,女同學除外。姓吳的叫“吳鳥”,姓龍的叫“龍鳥”。三十歲的時候,我們管50歲的女人叫“小姐”,管男同學叫“Tom”。

5:二十歲的時候,抱著個破錄音機,聽《命運交響曲》:梆!梆!梆!梆!——魔鬼在敲門!扼住命運的喉嚨!三十歲的時候,聽:“你的小手冰涼,像你的眼神一樣……”

6:二十歲的時候,曾經用十個小時,寫了一千行詩,用的是一種很特殊的紙,是媽媽從醫院拿回來的,記錄心電圖的那種。在別人的心跳的背麵,寫得亢奮不已。三十歲的時候,電腦也有了,打字速度也很快,好酒好茶伺候著,卻常常一個鍾頭也寫不出幾個字,像一個便秘的人,坐在鍍金的馬桶上。

 

 

寫於2003510日 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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