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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是海外華人的學習榜樣?

(2006-08-22 20:31:10) 下一個
蘆 笛 幾天沒進來,剛才進來看了一下,大家還在議論麻省那破事。有人認為這種行為乃是遵循“愛哭的孩子有糖吃”的合理戰略,咱們就是應該鬧。據說這樣多鬧幾次,華人也就變得和猶太人、黑人一樣,鬼子再不敢拿咱們不當回事了。 此說確實有理,民主國家就這樣,不是儒家提倡的“揖讓之邦”,講究的就是“爭名於朝,爭利於市”,您若“揖讓”,那誰也不會跟您客氣,屬於自動晾幹,活該。 問題是,提出這號召的人似乎忘記了中國國情,或準確地說,是中國的民情吧。猶太人和黑人的確比華人威風多了,但人家的策略很不一樣,猶太人是靠自己在上層社會的成功變成了美國實力最大的少數民族,把山姆叔的睾丸基本捏在手裏,說美國的中東政策基本由猶太財團決定似乎並不算太誇張;而黑人則是靠大規模抗爭。換言之,一是靠錢,一是靠拳,道路不同,但共同點都是抱成團。 可惜這條咱們永遠沒希望──有三個中國人的地方就一定會分成三派,真正最能收拾中國人的人還是中國人自身。我早就說過了,如果以後老蘆犯事上了刑庭,一定會在開庭前以避免種族歧視為由,申請華人從陪審團和法官席中回避。 那其他兩條呢?我看同樣沒指望,猶太人不光在美國是最成功的民族,在全世界都這樣。如果不是他們在二戰前的德國的金融界、科學界、教育界、文化界和法律界中相所占的比例按總人口數計算遠遠超出了日爾曼人,也不會引起其他人的嫉恨,為希特勒後來的屠猶奠定了民意基礎。老蘆底氣不足,不敢認為咱們有趕上人家的指望,起碼是在近期內沒盼頭吧,出個愛因斯坦的機會似乎就更渺茫了。 學習黑人又如何?似乎也不行。客觀地說,美國黑人人權的大幅度提升,跟“黑豹黨”在60年代的暴力抗議分不開。可不幸的是,動拳頭來真格的卻從來不是炎黃子孫的優勢。 據說“愛哭的孩子有糖吃”,如果真是這樣,那倒好辦了。要比哭,這世上沒誰是咱們的對手,哭起來當真驚天動地,響遏行雲,無論是論分貝數還是論持久耐力,咱們當仁不讓,絕對是天下第一。一旦開哭,那咱們肯定要從鴉片戰爭哭起,不用換氣就飛流直下三千尺,“拉革命車不鬆套,一直拉到社會主義”:黨朋們嚎完了帝國主義侵華史,自然有民朋接上來,接著嚎中共建政半世紀給全麵帶來的深重災難,等到民朋嚎完了,“民族主義”者們又能從大遼、大金、拐子馬、嶽少保哭起,一直嚎到“揚州十日”、“嘉定三屠”…… 所以阿,哭的確是咱們的國技,這不但是咱們唯一的愛國方式,而且是咱們唯一的民主化方式。最近麻省風暴之所以成了注意焦點,其實是因為它給咱們提供了一個絕妙機會,可以讓“千芳同悲,萬豔一哭”而已。 其實有的鬼子早就窺破中國行藏了。80年代後期“中國威脅論”初出籠,有人便出來寬慰大家,說沒關係,咱們隻需給中國人運去幾船紙,他們就會把下個世紀的全部時間用來寫作印刷各種各樣的文章互相痛罵上,fully occupied,再顧不上別的事了。這家夥當真是鼠目寸光,沒料到後來有了因特網,咱們不但能在國內哭,還能哭到老美的郵箱裏去。 問題是,萬裏長城被孟薑女哭倒,似乎隻記載於民間傳說中。咱們這麽嚎啕一氣,那聲能加在一起,能不能把五角大樓震垮一角,老蘆才疏學淺,還真計算不出來。我隻是從人生經驗中朦朧知道,愛哭的孩子果然常常有糖吃,但愛哭的孩子也最討人嫌,誰也看不上沒事就哼哼唧唧、淌眼抹淚的膿包。如果咱們因為頻繁使用國術,讓鬼子像給黑人發糖果那樣,立法規定招收大學生時必須犧牲質量,降格錄取華人學生,那咱們的臉上是不是就因此光彩了許多? 70年代我在《參考消息》上看到,美國某黑人團體要求政府禁了馬克吐溫的《哈克貝利·費恩曆險記》,據說,馬克吐溫是個惡毒的種族主義者,該書充滿了對黑人的誣蔑、侮辱和歧視,從頭到尾使用了Nigger這無法容忍的辱稱,而且竟然誣蔑黑人不是人,沒有白人那樣的靈魂! 我目瞪口呆:做夢也沒想到天下會有如此超敏感到不識好歹的人! 這裏向文盲們簡單介紹一下那小說:書中的主角哈克是個生活在南北戰爭前美國南方的10來歲的白人男孩,因為逃避生父而從養母那兒逃走,遇到了逃亡黑奴吉姆,兩人結伴坐在木筏上順密西西比河而下,想逃到自由州去,在這過程中和後者結成了深厚友誼。那小說是最感人的反對種族歧視的傑作,我看比《湯姆叔叔的小屋》出色多了。 所謂“黑人不是人”的“誣蔑”最令人啼笑皆非:小說中,吉姆多次流露他對留在身後的妻子兒女的苦苦思戀,並沉痛懺悔他曾誤傷了女兒。因為想念孩子,吉姆常常在半夜三更唉聲歎氣,甚至哭泣,以為哈克睡著了聽不見。這深深地打動了哈克──生長在南北戰爭前的美國南方,他從小就學會把黑人看成是和白人完全不同的物種,如今卻發現,“盡管吉姆是個Nigger,他卻長了個白人的靈魂”(非原話,大意如此)。 任何通情達理的人都能看出這根本不是對黑人的侮辱,而是通過孩子的觀察,對種族歧視的荒謬作了無比深刻的揭露。該書的曆史背景設在黑奴解放前,為了真實,哈克當然就不能不用“Nigger”去叫他那生死與共的好友吉姆,因為他根本不知道還能有別的叫法。正因為哈克使用了那辱稱,發現“黑鬼有著白人的靈魂”,那藝術效果也就更撼人心魄,越發令人痛恨不把人當人的種族歧視。 而今卻有非洲美國人出來指控那書是販賣種族主義的!您說這世上還有比這更荒唐的事麽? 我上網來見到的最逗樂的笑話,乃是老2說他當年在酒吧打工時,跟中國老板說“那一個”,在國語中,“那一”常拚讀為“內”,於是“那一個”便變成了“內個”,當即招來某位在櫃台那兒坐喝的黑兄弟的橫眉立目,以為他罵Nigger來著,嚇得老2趕快跟人解釋,那是中國話的“that one”,黑兄弟才算作罷。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來,這種對尊嚴過分的敏感,乃是弱者心態,心理學上稱為inferiority complex,患者因為下意識裏自覺不如人,因而對人家的態度特別敏感,時時無事生非,專在別人做夢也想不到的地方take offense,表麵上看來咄咄逼人,內裏非常虛怯,具體表現在種族問題上,便成了所謂“少數民族綜合征”。“非洲美國人”這稱謂的出現就是這種心理疾障的最生動表現──如果他們內心深處不像麥克爾·傑克遜那樣以白為美、以黑為醜,就絕對不會以“黑人”的稱呼為恥。不意如此敏感脆弱的民族,如今卻成了咱們的學習榜樣,難道咱們真的已經沒出息到了那個地步了麽?唉! 話說回麻省那樁破事上來,我仔細看了所有的犯忌諱的版畫以及文字說明,實在找不出有什麽offensive的地方,本來也懶得操那心,若不是賢甥消極也這麽認為,我還不會去翻箱倒櫃。可能因為“哭國”的本事早在青年時代便耗盡了,我非但不覺得offensive,還覺得那曆史資料非常難得:日本愛國賊林思雲輩不是抵賴日軍侵華暴行,連日軍轟炸中國大城市都敢否認麽?眼下這版畫就是鐵證:早在甲午戰爭期間,人家就把屠殺毫無抵抗能力的平民戰俘當成了皇皇武功歌頌!這麽歌頌下來,到了抗戰,全民還能不變成禽獸? 說到底,憤青之所以憤,還是少所見則多所怪。敬請同誌們以後多去看看曆史頻道以及Discovery Civilization等知識性節目,人家似乎從來也就沒有忌諱納粹的宣傳畫,認為那是什麽侮辱自己的東西。相反,我記得曆史頻道曾放了一部《轟炸戰爭》(The Bombing War)的文獻片,探討盟軍對德國轟炸的利弊得失,其中有一條批評乃是說狂轟濫炸德國城市為戈培爾提供了最佳宣傳材料,接下來就是戈培爾在大會上演說,他問群眾:羅斯福和丘吉爾要我們無條件投降,你們要投降麽?群眾萬眾一心地高呼:決不!他問群眾:你們要總體戰麽?群眾更加情緒激昂地高呼:要!!他再問:你們要前人從未想象過的總體戰麽?此時群情沸騰到頂點,狂呼:要!!!影片還介紹了當時在德國人民中流傳的口號:“我們的房子倒塌了,但我們的心決不動搖”,接下來被采訪的德國證人說,那口號說出了他們的心裏話。當時他們都覺得,英法還沒占領他們的國家就這麽把他們往死裏炸,真要打進來了還有好的?於是人人決心作殊死鬥,保衛自己的國家。 如果猶太人也像咱們那樣弱不禁風,看了這部影片,是不是得跳到天上去阿?請問那版畫跟上麵我介紹的這段影片內容比起來,到底算什麽阿?莫非猶太人不懂民族主義?不知道維護自己的團體利益?咱們就算臉皮再厚,也不敢自稱在這方麵超過人家吧? 如果同誌們還不服氣,那請允許我提個更合理的報複建議:誰要有本事,就去不但當上MIT的教授,而且也去拿上普利策獎,然後再辦一個中國文化展,把咱們所有的戰爭宣傳畫全部貼上去,不但包括抗戰的,還有打敗美國野心狼的,也讓在美日裔和老美抗議抗議,如何?抗議不是本事,讓人家抗議才是真本事,動不動淌眼抹淚,可能確實讓人從此不敢近身,可也讓人家從心裏鄙視出來,遮莫哭國同誌活這麽大人,竟然不知道這連孩子都明白的道理? 當然,這不是說無論什麽都不能抗議。幾年前美國電視台誣蔑到美國的中國留學生多半是特務,引起了在美華人的強烈反彈,迫使對方作了正式道歉。我覺得這就很對。類似地,華人應該關心同胞在海外的遭遇,諸如李文和案、賀梅案、趙燕案等等,都該引起咱們的關切。這才是少數民族為自己爭權益的正當方式。至於那些隻暴露自己弱者心態的把戲,我看還是少演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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