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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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1月4日,林德羅·安德拉德(LeandroAndrade)走進加利福尼亞州安大略市的一家K瑪超市,並試圖偷五盒孩子的錄像帶。他被一名保安人員抓住並馬上被逮捕。兩個星期後,他走進附近蒙特克萊爾(Montclair)的另一家K瑪超市,又試圖偷走另外四個錄像帶。他再一次被當場抓捕。這次,他在加利福尼亞州法院被判犯有兩項小偷竊罪,他因盜竊價值153美元的VHS磁帶的刑期:五十[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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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刑事被告可以向對將被告定罪的審判法院具有管轄權和監督權的上訴法院提出上訴。如果上訴被駁回,被告可以向州最高法院或美國最高法院上訴,絕大多數上訴將被最高法院駁回。這些上訴權用盡後,被告可以提交人身保護令狀的請願書,要求法官進行聽證,以確定被告的監禁是否合法。這次聽證不是另一次審判。法官不會評估被告是否有罪,而是評估用於對被告[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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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是進行公正審判的前提,而不僅僅是一個因素。 –理查德·夏皮羅(RichardE.Shapiro)大衛·華盛頓的上訴律師 美國最高法院Stricklandv.Washington,466U.S.668(1984)首次裁定誰是《第六修正案》的“有效”刑事辯護律師。法院裁定在以下情況下,被告的辯護憲法上不可接受:(1)律師的代理表現低於客觀合理的標準(2)損害辯護,因此對判決有影響。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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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規定了用律師的權利,該修正案規定:“在所有刑事訴訟中,被告人均應享有律師辯護的權利。。。”(美國憲法修正案第VI條。) 第六修正案在1791年獲得批準時被理解為最低程度賦予刑事被告擁有私人律師的權利。從批準到20世紀初,法院一直沒有裁定第六修正案是否要求州政府為貧困被告提供律師。在此期間,誌願律師是貧困被告可能獲得的唯[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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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05年1月24日,莫裏斯·理查茲(MauriceRichards)在費城漢密爾頓街907號的我們兄弟之家的無家可歸者收容所裏排隊等候吃晚餐時,顯然沒有對某個特別的人,但以大到讓房間中的大多數人聽到的聲音說:“我要放兩發子彈到她裏麵,我要放兩發子彈進入希拉裏·克林頓。” 根據這和理查茲其它言論,收容所判斷他明顯有精神健康問題,將他送進精神[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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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明顯的事實,美國的人口不到世界的5%,而我們卻占世界監獄總人口的近25%。盡管犯罪率處於曆史低位,但今天的監獄總人口數字仍比40、30年前高得多。”
–希拉莉·羅德姆·克林頓(HillaryRodhamClinton)(D),哥倫比亞大學關於刑事司法的演講,2015年4月29日
“雖然世界上隻有5%的人口居住在美國,但它卻占世界監獄人口的25%。…&[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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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抓,我想起了多年前的兩個案子:兩個中國商人,名字分別被音譯為馬立鬆和張明山,想購買碳化纖維,結果不幸中了FBI釣魚執法的圈套,被其拘捕。軍用級別的碳化纖維可用於軍事目的,被美國列為禁止出口的物品。美國檢方控告兩人違反了美國相關法律,可麵臨最高達20年的監禁。此兩件事在海外媒體及國內的網站都有報道,環球網至今還有這兩件事[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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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我在加拿大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工作。當時雇主不顧我要采取法律行動的警告,從我的最後一次工資單中非法扣除了款項。由於這個雇主是我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第一個雇主,我在8月底才發現每個雇主都必須支付未使用的休假時間,但這個雇主沒有。我研究了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相關法律,並找到了BC就業標準法案(ESB)裁定的BC就業標準法案(ESA)。根據ESB網站[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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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聯邦和州一級都有法院。 聯邦法院係統分三級:地區法院(初審法院),巡回上訴法院,以及美國最高法院:聯邦最終上訴法院。全國有94個地區法院,13個巡回法院和一個最高法院。 美國是判例法國家。判例法,也稱為先例或通用法,是上級法院先前的司法判決,指導下級法官對同一類案件進行判決。判例法具有約束力或僅具有說服力。例如,美國第五巡回上[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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