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雖然移民法明確規定了什麽人可以進入美國,移民美國,和應該通過怎樣的程序,但在實際執行中,還是有很大的變通餘地。從近來這個論壇上的文章中的例子中就可看到,在第三國申請簽證的人,如被拒簽,不論是按規定還是依照大家的看法,都應該是回不來的,但在多個個案中,由於邊境移民官人性化的靈活處理,如給予parole(小涵的案例),或是另外發一張I-94給原I-94被領[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1)
首先,即使你的條件很好,即使你申請的是H1B,或是其它不能以移民傾向拒簽的簽證如L,P,Q。。。或移民簽證,也不要認為VO一定不會拒你。由於外交特權和不受美國境內法律和聯邦司法架構的管轄,領館VO有著極大的自由裁量權,有時拒簽的理由非常牽強甚至明顯不合理,但他們就那樣做了,隻要被拒的拿的不是外交護照,我是VO我怕誰?鮮紅封皮的當然另當別論,畢竟國[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1)
[1]
[2]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