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和實踐

來源: 2024-09-25 17:24:5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理論上,租約,押金,鑰匙一起辦最好。

靈活一點呢,租約可以先簽,鑰匙什麽時候給,看租約什麽時候開始,一定不能早。當然,給鑰匙就一定要拿押金,不給押金不給鑰匙。

但是,租約先簽也就是一兩周。再要往前,等於是你房子等著他,那麽要簽holding deposit agre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