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有槍,也玩槍,讓我說句話吧。

來源: 2018-02-25 09:11:4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在二十年前,我買的第一支槍時,槍店的老闆,就跟我說美國憲法的第二條“人民有擁槍的權利”。我聽了,覺得很奇怪。因為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層次極高。那裡還管你家裡有什麼,沒什麼?後來,年紀大了,才懂得這道理。因為,憲法真正要說的,是賦予人民崇高至上的“反抗權”。這是憲法的精義所在。

美國是民主自由的國度。在真正民主的國家,有四個要點。公平選舉,司法公正,言論自由,反抗權。前麵三個,大家都知道,但是對於“反抗權”,大家並不熟悉。因為在中國的文化裡麵,並不強調反抗權。大家不知道,也就不重視。中國人如果反抗政府,就是被貼上“刁民”的標籤。而政府,也就一直打壓任何有反抗的人。

在美國的憲法裡麵,人民有反抗權,同時,也保障人民有反抗的武器。這就是憲法第二條的理由。

好了,有反抗權,也同時附上了社會代價。就是每年,被槍擊死亡的無辜人民。美國是領先任何先進國家。

我一直認為,擁槍人士,跟反槍人士,對話是沒有交集的。因為一個是說政治理念,一個說的是社會代價。

而大部分的人,對於禁槍,跟控槍,也不是很清楚。

我個人以為,可以不用禁槍,但是要控槍。因為,這是最實際,而且有用的辦法。美國有三億把槍。如果今天不賣槍,將來槍擊事件就會降低?我個人以為不可能。要知道,任何嚴格的法律,是規範守法的人。對於不守法的人,法律是沒有用的。嚴格的槍法,反而會讓歹徒利用。而讓守法的人受害。

大家知道幾年前,在法國,英國,有恐怖分子開車碾壓平民。車子,變成殺人的工具,同樣的理由,你覺得,有必要禁止開車嗎?真正重要的是,是誰在握著方向盤,對於槍,真正重要的是誰在扣扳機,不是嗎?

對於槍擊事件,看到無辜的人民死亡。特別是有小孩。我也相當憤怒。但是,要知道槍的問題,在美國,有很多層次。大家要想清楚。什麼才是解決的好辦法。

川普要讓受過訓練的老師,武裝起來。大家聽起來不可思議。但是,我覺得,這的確是個好辦法。當然,這個辦法隻適用於美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