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月25日毛澤東主持製定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經最高國務會議通過後公開發表的。規定在10年內黃河以北畝產糧食要達到400斤,黃河以南(兩季)畝產糧食要達到700斤,根本就沒有“畝產萬斤”一說。後來鄧小平把“畝產萬斤”扣在毛澤東頭上,太不地道。